青岛天气 | 更多网上媒体 2009民生在线> 网谈回音 > 正文

市国土资源和房管局二答网友 满意度

来源: 2011-11-04 18:25:28

    贴号: 15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经济适用房、保障房、限价房的区别,崂山的能申请么?

    问题: 杜局长,您好。我想咨询下经济适用房、保障房、限价房的区别及申请条件。崂山区中韩街道无房户能申请么?今年年初市里出政策硕士7区统一,但崂山一直说在研究政策,现在有政策了不?谢谢局长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市区申请保障性住房的申请范围为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黄岛、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三)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96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自2011年4月1日起,市内四区及崂山、黄岛、城阳、高新区实行统一的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标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崂山区在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条件中某些要件与市内四区有所差异,为更好贯彻落实好青岛市住房保障统筹政策,让这一惠民政策惠及更多的崂山区居民,崂山区住房保障部门与相关部门已拟定崂山区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政策,并已经崂山区政府办公会议原则通过,预计11月中旬开始受理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届时崂山区居民即可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

    贴号: 15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保障房贷款问题

    问题: 杜局长好!洛阳路片区的经济适应房可以公积金贷款,还是限制10天内办完吗?现在担心的问题是10内能办完吗?如果办不完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向洛阳路片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了解,该项目并未要求10天之内必须办完公积金贷款,我们将进一步落实、督促该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为购房人提供合理的贷款期限,您也可在签订购房合时与开发建设单位协商。

    贴号: 15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公房出售问题

    问题: 你好局长,

    四方区杭州路78号灯具市场楼上居民楼属于长青青果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宿舍楼,该楼属于该公司单位自管房,因历史遗留问题,楼上有很多团结户,一直不能买下公房办理产权证,现有多户团结户居民协调解决,打算将一户使用权出售给另一户,两户户口合并为一户,然后去公司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公房出售,但公司回复目前市房产交易中心已暂停该楼公房出售,

    (1)请问情况是否属实?这个楼的公房为什么不能买了?如果不是市里的意见,我们应该怎么办?

    (2)若遇政府征地拆迁,团结户居民没有房产证如何享受拆迁补偿政策?

    请答复,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按照国家房产管理“一物一权”的规定,成套住房凡不属一户承租的不能界定为“一物”。因此根据建设部的规定,超过一户以上家庭共用的成套住宅(含“团结户”)不能按房改政策购买。解决团结户住房问题主要遵循居民自愿、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团结户”住房内的住户可在自愿的前提下,通过买卖住房使用权取得整套住房的使用权后,按我市房改政策购买现住房的所有权,逐步解决团结户问题。经了解该房已于2011年4月28日依四方区开发管理局发函,已由我局房产交易中心拆迁冻结交易一年,根据《青岛市公有住房出售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已列入旧城改造规划、产权不清、具有历史保护价值以及市人民政府认为不宜出售的其他房屋不得出售”。另外,团结户遇政府拆迁可得到补偿,因拆迁问题不属我局工作职能,建议您反映的拆迁补偿政策问题向拆迁单位或拆迁主管部门(市建委)详细了解。

    贴号: 15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咨询目前还有那些经济房的项目还有剩余房源

    问题: 咨询一下目前可以申购的项目中还有哪些有剩余房源?

    经济适用房申领资格办理,如果是自谋职业的收入如何申报?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目前,我市丰和苑二期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尚有可售房源,您可携带个人身份证及《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登记选房。项目地址:李沧区重庆中路631号;电话:66877663。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时,对于个体经营、私营企业者经营净收入采取个人诚信申报,税务及其他部门联合审查的方式予以审核。

    贴号: 150

    网友: whmws

    标题: 风貌保护区

    问题: 杜局长:你好。我想问一下,苏州路29号在所谓风貌保护区,我不理解它风貌在什么地方。这里的居民的住房条件如何改变?经济房、限价房我不够条件,公租房也不够条件,商品房买不起,我不知如何改善?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您所提的问题涉及风貌保护区保护,不属于我局的工作职责范围。建议您向市规划局和市文物局咨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贴号: 147

    网友: 帅惊中南海

    标题: 咨询福临万家限价房 车位配比及下一批限价房问题

    问题: 你好,咨询一下福临万家限价房的车位配比,及下一批限价房的位置。

    还有,前一阵有报道过的延吉路88套限价房及海尔路33号限价房是否是公开销售的,如果是的话什么时间开始申购?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了解,福临万家项目车位配比约为1:0.6。依据有关规定,我市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实行预公告制度,新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具备预销售条件时,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在《青岛日报》发布销售公告,公告中对

    拟销售项目的位置、地点以及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届时,申请人可持《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按照公告公布的时间、地点及项目办理购房申请登记手续。

    贴号: 146

    网友: 长胶李

    标题: 清平

    问题: 清平路1号已经破烂不堪,垃圾遍地,厕所进不去人,盼望改善居住条件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您所提的问题涉及到城市拆迁改造,不属于我局的工作职责范围。建议您向市城乡建委咨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贴号: 14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南区南村路网点置换何时启动

    问题: 我们是市南区南村路的网点房居民,在这里已经靠了好几年了,网点房的生意一天比一天差,海底隧道,高架桥三期把我们直接整死了。09年第一批置换出去后,市南区政府的领导说,第二批马上开始,可是,时至今日,也没有一点音信。请杜局长给我们过问一下,第二批置换何时开始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您所提问题不属于我局的工作职责范围,建议您向市城乡建委和市南区政府咨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贴号: 14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年底前为何没有保障房了?

    问题: 原本说9000套的保障房年度计划至今也就6000多套,如果年底前没有的话,怎么完成?安达公寓和九辰#辰苑等现房项目为何不售?说是给拆迁户的,可是拆迁迟迟没有动静,他们还有房住着,我们可是着急的很那。让他们等期房也行吧。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今年计划配租配售的9000套保障性住房包括已销售和正在销售的5410套经济适用住房和1028套限价商品住房(共6438套),以及年底前由各区按规定公开配租的廉租住房和公租房约4000套。依据有关规定,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实行预公告制度,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具备预销售条件时,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在《青岛日报》发布销售公告,公告中对拟销售项目的位置、地点以及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届时,申请人可持《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或《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按照公告公布的时间、地点及项目办理购房申请登记手续。

    贴号: 143

    网友: qdtvsl

    标题: 我们有房户什么时候能真正享受到保障房

    问题: 我家人均11个平方,一家三口睡一张床.我从2009年开始申请保障房,当时只能申请限价房,到现在申请3年了,也没申请上,可我知道有些人家里好多套房都申请上了,就是因为他们名下没房.好多经济适用房的也来抢限价房.今年政策变了,我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了,但我们有房户根本没机会,这一批限价房多,想申请限价,因为政策变化,又不能申请了!哎!太无助了!保障房什么时候能保障到我们这些真正困难的有房户!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依据有关规定,我市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入围排序按照申请人家庭住房困难程度排序,不以家庭人均收入、人口数量等其他条件为排序标准,其排序不做为选房顺序,选房顺序须通过摇号产生。住房面积的认定,以申请人家庭成员名下所有住房为依据。

    保障性住房的建筹,目的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因此,我市在设定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政策时,优先考虑住房困难家庭,按住房困难程度排序后确定入围名单。目前,我市正在研究调整保障性住房轮候排序政策,拟借鉴外地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引入轮候排序计分制度,建立以住房、收入、年龄、家庭人口等情况为基数的积分评定标准,综合反映低收入申请家庭的应保障程度。

    贴号: 13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限价房证持有人数

    问题: 领导你好。请问青岛市目前有多少人具有申购限价房的资格?其中无房户资格有多少。报道多次提及经济适用房,没有限价房的数目。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目前市区已取得限价商品住房资格但尚未购买住房的家庭大约有4000余户。

    贴号: 137

    网友: wx2010

    标题: 保障房摇号就像买彩票

    问题: 杜局长您好

    上期保障房申购后,听说要按照困难程度申购,不知道为什么这次还是摇号,总感觉摇号很难,就像中彩票,看似公平其实不然,因为无房户和无房户有很大不同,有的可能父母家人有房暂不继承过户,有的根本几代都没房,建议还是摸底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分配,这样虽加大了有关部门的工作量,但是比较能解决实际问题。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依据有关规定,我市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入围排序按照申请人家庭住房困难程度排序,不以家庭人均收入、人口数量等其他条件为排序标准,其排序不做为选房顺序,选房顺序须通过摇号产生。住房面积的认定,以申请人家庭成员名下所有住房为依据。

    保障性住房的建筹,目的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因此,我市在设定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政策时,优先考虑住房困难家庭,按住房困难程度排序后确定入围名单。目前,我市正在研究调整保障性住房轮候排序政策,拟借鉴外地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引入轮候排序计分制度,建立以住房、收入、年龄、家庭人口等情况为基数的积分评定标准,综合反映低收入申请家庭的应保障程度。

    贴号: 13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望眼欲穿

    问题: 延安路150号甲筒子楼何时能拆迁?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您所提的问题涉及到城市拆迁改造,不属于我局的工作职责范围。建议您向市城乡建委咨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贴号: 13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青岛的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政府是否有补贴

    问题: 北京、天津、河北等地的保障房物业费均有政府补助,为什么青岛没有?另外有的经济适用房的物业费比一般的商品房还要贵是否合适?这方面政府部门是怎样管理经济适用房的物业费的?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目前我市尚无专门针对经济适用住房的物业费补贴,对于您所提建议及外省市的做法,我们将认真予以研究。另外,根据2007年3月1日实施的《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青岛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规定。前期住宅类物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在0.25元至3元每月每建筑平方米之间),其标准经市物价局会同我局核定后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确定;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以后,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其他类型物业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协商确定。谢谢。

    贴号: 13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泰州路拆迁

    问题: 泰州路5号什么时候拆迁啊!!!!!!!!????????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您所提的问题涉及到城市拆迁改造,不属于我局的工作职责范围。建议您向市城乡建委咨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贴号: 13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元顺和苑是经济适用房开发商违约

    问题: 重庆中路369号元顺和苑是经济适用房,开发商在销售六楼带阁楼的房子时,签订购房合同规定阁楼不办理房产证,但阁楼按照预测建筑面积计算销售。房屋交付一年半后,开发商自己找了家测绘公司,按照“水平投影面积”测量了阁楼面积,该公司测量的面积比购房合同普遍多了4-13平,开发商要求每户业主补款5000-20000元不等,否则就扣押办房产证的资料。

    业主认为:既然合同规定按建筑面积计价,开发商为什么又要按“水平投影面积”测量阁楼面积,现对青岛元顺物业有限公司进行投诉,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

    附参考资料: 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 的部位应汁算1/2 面积;净高不足l .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青岛市物价局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建委关于核定重庆中路369号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的通知》(青价格〔2009〕38号)的有关规定,阁楼售价(按水平投影面积计)不得超过每平方米1500元。若您对房屋面积有异议,您可委托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对房屋的建筑面积重新进行测绘。

    贴号: 12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土地租赁

    问题: 和村里签了租赁合同。钱也交了。但是现在不让建房。都五年了。退回部分租赁费。现在村里说没钱。该怎么办?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不属我局业务职能,建议您向市农业委员会咨询。谢谢。

    贴号: 12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请问杜局长:保障性住房在保障谁的利益

    问题: 青岛建立保障性住房制度已经有很多年了,到底谁在享受保障房?政府每年公开要建设多少多少套保障房,有几个是真的?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目前我市已经实施了两轮住房保障三年规划。第一轮住房保障三年规划(2008-2010年)共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4万套,通过保障性住房公开配租配售和“两改”等方式基本解决了3.5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今年我市实施了第二轮住房保障三年规划(2011-2013),住房保障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每年开工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2.3万套,共解决不少于6万户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今年6月底前已开工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项目33个,房源2.39万套,所有建设项目我们已通过网络和媒体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欢迎您积极参与对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监督。

-
相关链接

上一篇:农业银行青岛分行兰卫东网谈 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