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号:187】 留言板 为什么购买的胶南市大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8年办不了房产证 为什么购买的胶南市大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8年办不了房产证杜局长: 2003年,我购买了由胶南市大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属胶南市供销社)开发的“金地花园”商住楼一处商品房,该工程于2002年开工建设,2003年竣工,其位置在胶南市灵山卫镇与青岛开发区交界处(青岛开发区海尔大道与青岛开发区富春江路交叉处),2003年胶南市大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我们收取了办理房产证的所有费用(包括契税等),至今已8年了,但房产证一直不给办理。 在这8年的时间,我们全体业主一直向开发商要求为我们办理房产证,在开发商不给办理的情况下,我们又先后向青岛市信访部门、胶南市信访部门信访;向青岛市市长公开电话、胶南市市长公开电话反映了情况;向胶南市法院起诉(已胜诉,但无法执行);也向半岛都市报反映并刊登了内容,向青岛生活在线AT记者反映并得到报道,以上种种措施,至今未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房产证还是不能办理。杜局长,我们的房产证办理难问题,在青岛市范围内,行政、司法、媒体等所有的方法都用过了,至今无法办理,我们所有的业主真是没有办法了,特求助于贵局,请帮助给予办理。全体业主谢谢您!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九日 答复:你好!金地花园是胶南市大地房地产开发,该小区未进行综合验收,加上公司经营困难,无力缴齐税款,导致无法开具购房发票和上缴房产契税,办理房产证材料不齐。为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我们根据《关于解决部分房地产项目《房地产权证》办理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青政办字[2008]123号)有关规定,已为其开发的部分商品房办理房产证,但金地花园项目不符合以上文件精神,故未办理房产证。目前,金地花园小区的办证问题,已由该房地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胶南市联社协调有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和到税务部门办理交税和开具发票事宜,待该企业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即可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 推进落实情况:目前金地花园已经具备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条件,住户已经可以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 【贴号:195】、【贴号:320】、【贴号:323】、【贴号:335】 解决李村违章房问题 Re:分户的房子为什么不能过户 恩 ,我也是,我们都是善意取得,物权法保护我们的权利。交易中心违规操作,纯属扯淡,我要告到党中央,让政府来惩治腐败。我的QQ是1447008994,买分户的房子的朋友请加我 。 答复: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就您所关心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办理私有住房产权分割登记,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分割的房屋是非成套住宅; (二)申请分割的房屋未被列入拆迁冻结范围; (三)分割后各登记基本单元的建筑面积不低于19平方米或使用面积不低于13.8平方米。分割后房屋必须有固定界限,能独立使用,且不改变或破坏原结构间。 二、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分割登记,仍可正常办理;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分割登记,全部停止办理。对已完成分割登记,再次申请上市交易的,“中心”均按照最长时限(60个工作日)办理登记。同时以询问方式告知申请人,若原执行法院撤销执行文书的,其所申办的登记将会被撤销。 三、目前,对于通过法院诉讼和强制执行方式办理的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屋分割登记,在上级法院的要求下,各级法院正在对案件重新审查。法院审查后撤销原执行文书的,我局将根据法院司法文书撤销相应的房屋登记。同时,公安和检察部门已成立专案组对利用法院诉讼和强制执行方式办理房屋分割登记的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对违法、违纪的当事人将严肃查处。 推进落实情况:截止目前,已有十家法院对原执行案件进行了审查,并作出撤销原执行文书的决定,涉及案件约1500余件,我局正在按照法院司法文书抓紧办理。公安和检察部门对利用法院诉讼和强制执行方式办理房屋分割登记案件当事人的调查也取得了较大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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