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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杜本好二答网友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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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5-11 15:08:23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贴号:111】

    留言板 请问:因地铁江西路站,南京路87号楼要拆迁,是真的吗?

    请问:因地铁江西路站,南京路87号楼要拆迁,是真的吗?据说有勘探图纸并已规划,因地铁江西路出口,需拆迁南京路87号楼,还要求4月底前搬出。

    答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您所反应的问题属于拆迁问题,按照市政府各部门职责分工,此类问题属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职责范围,建议您联系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或市南区区政府了解情况。

    【贴号:120】

    留言板 离婚后限价商品房的过户问题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限价商品房,登记在男方名下,经法院离婚调解,该房归女方所有。经咨询服务台答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法院送达过户执行裁定后,贵局亦办理了收件,承诺3日后领取房产证。期满后贵局却答复需研究后确定是否办理过户和发证手续。 问:贵局如何看待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力? 上述情况贵局的掌握尺度和标准依据是什么? 谢谢!

    答复: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依据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不经登记可以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果权利人申请登记,应当符合登记的规定。限价商品房是政策性房屋,其上市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您反映的问题比较特殊,涉及到离婚和法院协助执行致使限价商品房所有权转移,对此,我局相当重视,近期将会研究处理。

    【贴号:122】

    一位青岛人 加强土地监管

    现在土地那么宝贵,资源那么紧张,请加强对土地的监管,特别是有关县级市土地的监管,很多土地都被贱卖了,心疼

    答复:感谢网民对我市土地加强监管提出的建议,我市至2006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关于土地调控的相关文件和执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限价标准》有关规定,严格规范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全面实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和“招拍挂”出让制度。同时,严格控制无偿使用土地的范围,缩减划拨用地的项目类型,逐步将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纳入有偿使用范围。对拟“招拍挂”出让的土地出让之前将地块相关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青岛房地产资源网等多家媒体上发布,向社会预告公式,并及时公布土地出让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形成用地者节约节约用地的外部约束机制,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贴号:123】

    枫桥夜泊 市北区普集路15号青岛铁路货场保障房何时申购?

    最近看新闻,青岛市市北区普集路15号青岛铁路货场保障房开工建设,该住宅项目属于青岛市2009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请问这个项目何时开始申购?对申购人员有什么条件限制?谢谢!

    答复:您好,经了解,2009年市北区政府曾考虑将普集路15号部分房源列入建筹计划,但后来因市北区通过其他建设项目完成了年度建筹目标,因此此项目未列入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

    【贴号:125】

    留言板 浮山后三小区中间的空地何时收回

    浮山后三小区内有一空地原规划建中学及农贸市场,而岸滩开发公司八年了一直闲置不建,请问按国家规定早应该收回,为何迟迟不收回重新拍卖,导致整个小区混乱,同时不知道岸滩公司开发的三小区是否已通过整体验收。

    答复:目前该项工作已接近尾声,初步配置方案已发送市北、崂山两区政府征求意见。为了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我局领导专程赴市城乡建委对接,对今后需征地修建的道路一一落实并落图,一旦条件具备立即实施。目前,借助有关村庄的支持,我局对同安路、劲松一路、七路部分路段已展开了征地前期工作;给河马石租赁房配套的七号线延长线道路征地已进入报批阶段;劲松三路、七路部分路段已开始施工。

    【贴号:126】

    即墨人 即墨盟旺山那里后期有什么规划?

    杜局长,即墨经济开发区盟旺山那里未来会有什么规划么?

    答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您所反应的问题属于城市规划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建议您咨询当地规划部门。

    【贴号:128】

    留言板 房产证问题

    请问杜局长,崂山区西韩社区的西韩新苑和左岸风度小区是否是商品房吗?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下来?

    答复:您好!经与崂山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联系了解,西韩新苑和左岸风度项目含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目前开发公司未向该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办理初始登记的资料。

    【贴号:135】

    panpan789 Re:北岭三角地何时拆迁

    杜局长:您好!请问四方区杭州路与人民路及瑞昌路围成的三角地何时拆迁?早在三年前就已经民意调查了,为何还不拆?急盼回答!谢谢!

    答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您所反应的问题属于拆迁问题,按照市政府各部门职责分工,此类问题属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职责范围,建议您联系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或四方区区政府了解情况。

    【贴号:138】

    留言板 经济性住房

    房子是全民的社会资源.国家拿出相当财力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经济性住房到手后一部分人用来出租,甚至倒卖用于赢利,并且开着高挡车这中情况屡见不鲜.请领导到实地调研或到房产中介审查就会发现很多倒卖的经济房信息.问如何遏治解决经济性住房出租倒卖,让住房困难的青岛市市民改善一下住房空间,另可出台政策让住房困难家庭交上小房换上稍微大一点面积的住房,同样可遏治.敬请领导斟酌,我们市民期待.致: 礼!

    答复:您好,感谢您对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按照我市相关政策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房人在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出租、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若您发现有此违规行为,请直接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投诉电话82681116进行举报,我们将按规定程序调查处理。另外,为加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我市于今年2月份出台实施了《青岛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实施细则》,国土房管、民政、公安、劳动保障、公积金、税务等部门将联合对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的住房、收入、婚姻、财产等情况进行核查,切实保证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

    【贴号:141】

    海之骄子77 房产证问题

    请问杜局长,崂山区西韩社区的西韩新苑和左岸风度的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下来?

    答复:您好!经与崂山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核实,西韩新苑和左岸风度项目含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目前开发公司尚未向该崂山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办理初始登记的资料。

    【贴号:142】

    wuxinguang16 嘉善路南片何时回迁 望眼欲穿啊

    局长: 您好 我是嘉善路南片的动迁居民,从2006年我们搬走至今已经五个年头了,我们的新房到现在仍然是遥遥无期,工程今天干,明天停,问哪个部门都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回迁。 青岛的经济是国内一流,回迁的速度也绝对是“国内一流”了,试问一下,有哪个城市的动迁改造,需要我们等五六年啊? 我家老人今年78岁了,五年前刚搬出来时非常高兴,可现在他们最大的心愿就是“走”前能住上自己的新房。 希望领导们能管管我们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吧。我们每个月在外租房的费用实在是太高了。我们负担不起啊

    答复: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根据我市旧城改造的有关政策规定,区政府是旧城改造的组织实施部门,建议您向市南区区政府咨询了解具体事宜。

    【贴号:143】fihomyong 青建橄榄城的房产证问题

    您好, 杜局长。我是青建橄榄城的业主, 去年8月份, 青建橄榄城就交房了,可是现在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问了青建好几次,也给不出明确的答复, 是不是有什么问题。还有合同规定是交房后 180个工作日内出证, 现在过期了, 过期部分开发商到底应该怎样赔偿啊?问青建,态度很蛮横,也不给答复

    答复:您好!经与崂山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联系了解,目前青建橄榄城项目已提交办证申请材料,正在崂山国土资源分局审核容积率,审核通过后,开发公司携相关资料办理初始登记完毕,即可办理房地产权证。涉及开发商与业主在合同中规定的办证时限问题,建议业主和开发公司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贴号:146】

    新时代的精神 青岛高新区红岛片区的土地性质如何?

    青岛高新区红岛片区的土地性质如何

    答复:城阳区红岛街道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基本农田已全部调出,红岛街道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4518.2亩(其中现状建设用地13696.0亩,允许建设区10822.2亩),有条件建设区4903.1亩。

    【贴号:161】

    xmggbmkk 乱作为侵害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

    我们是兴安支路七号琴青岛山庄小区业主,今天向你们反映小区物业管理用房在没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的情况下,青岛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小区物业用房违法初始登记在青岛宏兴物业管理公司名下,没经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将小区的公共建筑物业用房住宅用途变更为办公用途。 2000年6月23日,青岛车锁厂住宅改造工程为小区申请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青岛宏兴物业还没成立。(2000.7.17注册成立) 2000年11月27日,青岛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该物业公司没有办理任何土地过户手续,就将青岛车锁厂住宅改造工程物业用房用地变更到该物业公司名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第五十六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 2001年5月11日,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没有经过青岛市规划局验收的情况下,青岛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小区物业管理用房违法初始登记到该物业公司名下,并将物业管理用房的住宅用途变更为办公用途。《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第九条 未经规划管理部门同意,不准擅自改变公共建筑物的用途。第二十四条 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规划管理验收。未取得验收合格证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入户、产权登记、营业执照等手续。《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用房归全体业主共有。 由于青岛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超越职权范围,乱作为,使小区物业管理用房被青岛宏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抵押、买卖导致小区10多年没有物业管理用房,其行政行为严重侵害了小区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与合法权益。请贵局认真查实,给一个合理的答复。联系人赵素玉 联系电话15265227706         兴安支路七号琴岛山庄小区全体业主          2010年4月28日

    答复:经查,兴安支路7号房屋系青岛宏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2001年5月,青岛宏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土地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办理了该房初始登记。2003年4月4日,该房被法院裁决过户至青岛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2007年1月17日,青岛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该房转让给通化得珍源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所有。

    2008年,琴岛山庄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上述登记错误,向市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要求撤销上述登记。市政府审查后认为我局办理的上述登记无误,维持了我局的发证行为。后琴岛山庄小区业主委员会又将我局诉至法院,要求法院撤销上述登记。该案经市南区法院和市中院两审终审,判决驳回了琴岛山庄小区业主委员会对我局的起诉。

    综上,我局办理的上述登记无误,且该登记业经法院判决维持,琴岛山庄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支持。

    【贴号:162】

    yihongqingshui 江苏路65号乙的房子••••••

    江苏路65号乙内住的都是团结户,房子已破烂不堪,现在据说是属于风貌保护区,不能拆迁。有关部门能否像改造筒子楼那样给改造一下,让老百姓住得有点儿尊严。这个要求不算过分吧?如果能解决,老百姓就烧高香感谢。

    答复:你好!您提出的“江苏路65号乙 进行筒子楼改造”的问题已收到。首先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您反映的筒子楼改造问题,根据市政府部门分工属于市建管局负责。对你所居住的房子是否列入筒子楼改造范围你可向其咨询并反映;同时我们也会将你反映的问题向市建管局转送。

    【贴号:163】

    留言板 天怡景园B区的房子

    天怡景园B区的房子什么时候能签合同?现在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答复:您好,您反映的“天怡景园B区”位于四方区长沙路,是青岛青建控股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目前该公司正在完善办理土地转性手续的材料,待土地转性等相关手续完备,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开发单位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届时,房屋才可合法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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