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号: 36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东西快速路三期拆迁户咨询林区长安置房问题 问题: 林区长,您好!我们是东西快速路三期因司法核查问题被扣押安置房屋的被拆迁人,我们有几个问题想问您,请您正面回答: 1、东西快速路三期2009年10月初拆迁初期,我们这些在2009年3月房屋被拆迁冻结以后登记的房产证是不能签《拆迁安置协议》的,拆迁办只让我们将房产证登记资料上报等待核查。2010年1月初我们接到拆迁办的电话通知我们去签署《拆迁安置协议》,请问市北区的这种行为是否是在认可我们房屋状况的前提下才与我们签署《拆迁安置协议》的? 2、我们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后,协议书和房产证原件均上交到市北区开发建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将《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发放到我们手里,然后才拆除我们的原房屋的,充分说明开发建设局是在认可我们房屋分割的事实后才与我们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房屋拆除后我们协议中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到我们入住安置房的时候开发建设局却拒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请问从《合同法》的角度说,市北区开发建设局是否应当立即与我们履行《拆迁安置协议》? 3、《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迁人拆除房屋应当在房屋拆除前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拆除登记手续,并于房屋拆除后三十日内办理房屋产权注销登记手续,缴销原房屋权属证书。我们的房屋是在2010年初被拆除的,2010年6月全部夷为平地,2011年6月快速路三期的高架桥正式通车。我们房屋的房地产证早在2010年初与拆迁办签订协议的时候就已经交给拆迁办了,依据《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2010年初就应当将注销我们的房产证可是为何迟迟不予注销?延迟注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4、2009年 “东西快速路三期”开始施工,由市北区房产开发建设局负责居民拆迁及安置工作,2010年10月至2011年1月期间开发建设局组织被拆迁人进行异地安置选房,选定了安置房屋具体位置后,却拒不让我们入住已经建造完工的回迁安置房。自2010年10月至今,一年半的时间里我们多次讨要安置房屋,开发建设局仍然拒绝发放安置房屋,致使我们至今仍在外租赁房屋居住,请问市北区开发建设局的这种扣押安置房屋拒不发放,拒不出具有效法律文书、长时间拒不履行《拆迁安置协议》的行为是否是一种行政不作为的行为? 5、市北区开发建设局与我们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并且组织我们选定了安置房屋,但是却以司法核查为由,扣押我们的拆迁安置房拒不发放,请问我们的房屋是何时被什么司法机关冻结发放的?为什么市北区开发建设局不向我们出具司法核查的法律文书?司法文书上面冻结发放的时间是多久? 6、市北区“海泊河33号地块”是在快速路三期拆迁以后进行拆迁工作的,“海泊河33号地块”拆迁户当中有很多是与我们同样的情况,但是他们与市北区开发建设局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确完好无损的履行了,两套房屋的拆迁安置费早在2011年初就发放到了被拆迁人手中,请问同样作为市北区的拆迁项目,同样作为拆迁主体的市北区政府为什么会对一种情况两种待遇?而且作为青岛市重点工程的拆迁户得到的却是不公平的待遇 7、市北区开发建设局扣押我们早已经建好多年的安置房屋拒不发放,是否应当向我们出具书面通知书,告知我们因何种原因、以何司法文书为依据扣押我们的安置房屋?扣押时效是多久? 8、据官方解释,我们的安置房是因为新房屋发放以后无法办理房产证,据我们多方调查安置房各个开发商得知,确实存在此种情况,已经入住安置房的和我们同样的情况的被拆迁人去办理安置房房产证时被告知暂时无法办理(同样情况,他们在安置房住了一年多,我们却还在外面漂着),据此情况我们到青岛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询问,得知无法办理安置房屋房产证的原因是:市北区开发建设局将与我们相同情况的全部的房产证剥离,无论是入住的安置房的还是未入住的,开发建设局在进行原拆迁房屋注销登记时均暂缓该部分的注销工作。因原房屋迟迟未进行注销工作,导致安置房屋无法进行登记办证,登记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解释,市北开发建设局是可以出具相关说明办理注销工作的,但不知为何不予办理,注销完成后,安置房屋办理新房产证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补充:经核实部分拆迁分户的安置房已经取得新房房产证)请问区长开发建设局是否将我们的情况如此详细的向您汇报?请问我们的《拆迁安置协议》具体何时才能履行安置的条款? 9、我们与市北区开发建设局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是否有效?是否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如果协议效力待定请问何时确定? 10、我们积极响应区政府号召,搬离原房屋,与市北区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原房屋被拆除,新房屋被扣押,我们实实在在被逼成了无房户,眼瞅着新房早已建成在那空着自己却要花高价钱租房子住,并且拆迁办仅仅给予了我们6个月的租房补贴,请问我们这样的情况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嘉宾答复: 您好!目前,该项目部分居民涉及违规析产分户,只进行安置定位,尚未签订安置协议。拆迁工作结束后,我区办理房产证注销手续,市房产交易中心对涉及分户居民的房产证不予注销。待相关司法机关明确意见后办理后续事宜,如无违法事项将在签订定位协议后予以补发过渡费。 贴号: 36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南京路301号楼体被挖地铁震坏 问题: 区长,您好! 我家住南京路301号也就是第七医院旁边,海城加油站对面。 我们的楼体被中铁九局挖地铁基本架空,楼表出现很大的裂纹,住户的家里都出现大大小小的裂纹,基本成了危楼。请帮忙主持公道。。。 嘉宾答复: 您好,南京路301号问题,区委区政府一直非常关注,并积极与地铁公司协商尽快拿出解决方案。辽源路街道办事处也一直在与居民积极联系沟通,动员居民接受先期对楼房进行鉴定。一旦评估、鉴定结果出来,依据评估、鉴定结果出来,立即拿出解决方案,切实保障居民利益。 贴号: 36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快速路青沙路墙外垃圾遍地 问题: 青沙路与青岛山公寓之间的路北侧与快速路大连路车站间有一片绿化地,垃圾遍地,请领导关注 嘉宾答复: 您好!我区已责成相关街办对该处垃圾进行清理,并加强对该处绿地的管护。 贴号: 36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和市南相比咱市北的拆迁协议没有效? 问题: 请区长答复; 看看昨天市南区的区长访谈,没看到一个关于签订拆迁协议没有安置的投诉,为什么市北的区长访谈全是签订协议,并已定位,但政府不安置的帖子。同样的分户,难道市北区政府和市南区政府有什么不一样?云南路拆迁户入住了安置房,火车站周边改造入住了安置房?咱市北的拆迁户比市南的矮一大截? 嘉宾答复: 您好!目前,市北区内拆迁项目部分居民涉及违规析产分户,只进行安置定位,尚未签订安置协议,待相关司法机关明确意见后办理后续事宜,如无违法事项将尽快签订定位协议。 贴号: 36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泰山路104号什么时候拆迁? 问题: 请问:泰山路104号-106号什么时候拆迁?今年是否有计划? 嘉宾答复: 您好!泰山路104号-106号已列入我区旧城改造范围。目前,正在进行规划方案论证工作,待方案确定后,我区将按照旧城改造程序,启动房屋征收等工作。 贴号: 363 网友: yinxiaofei27 标题: 请问宁波路28号 问题: 请问宁波路28号附近什么时候拆迁?拆迁后,能回迁么? 嘉宾答复: 您好!您所提问的位置尚不具备改造条件,暂未纳入旧城改造拆迁计划。 贴号: 36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新小区物业费水费规定物业一起收? 问题: 海和嘉苑小区2009年交付使用的新小区,一户一表水电设施齐全,电费、煤气费、卫生费各户自行缴纳,水费为何还要物业公司代收?其中有何道道? 嘉宾答复: 您好!您反映的海和嘉苑小区属于军产房,部队在建设房屋时只设计了一个总水表,您提到的一户一表是部队内部安装的,自来水公司收费时只查看总水表,因此费用由物业公司代收。 贴号: 359 网友: muzi119119 标题: 关于南京路居民楼沉陷开裂问题 问题: 青岛地铁是造福人民的工程,自2011年施工以来虽然我们每天24小时煎熬在巨大噪音污染、灰尘污染等等影响之下,但因此工程是市政工程、造福工程我们还是义无反顾的继续支持。可悲的是我们如此无私忘我的支持换来的却是此施工使楼体巨大不均匀沉降,墙壁裂缝上下贯通,缝隙伸手可入,部分房屋漏雨透风,楼体岌岌可危,造成了居民财产极大损失和生命安全无法保证。 嘉宾答复: 您好,南京路301号问题,区委区政府一直非常关注,并积极与地铁公司协商尽快拿出解决方案。辽源路街道办事处也一直在与居民积极联系沟通,动员居民接受先期对楼房进行鉴定。一旦评估、鉴定结果出来,依据评估、鉴定结果出来,立即拿出解决方案,切实保障居民利益。 贴号: 35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合肥路上公交车太少,601,228,212,延长线路 问题: 合肥路上公交车太少,只有19路和607路,强烈要求增加线路,即使不增加也可以考虑将601,211、212,228等延伸进来,解决居民出行不便的问题。 嘉宾答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超出了我区的职权范围,建议向市公交部门进行反映。对于您的问题,我们将报市相关部门并积极协调解决。 贴号: 35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请问宁波路28号何时拆迁? 问题: 请问宁波路28号何时拆迁? 嘉宾答复: 您好!您所提问的位置尚不具备改造条件,暂未纳入旧城改造拆迁计划。 贴号: 35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新海园地产把品阁业主坑了 问题: 敬爱的区长、区领导们:您们好!我是合肥路290号新海园·品阁的居民。这个小区自开建以来,就存在着诸多问题!恳请区有关领导,给予高度关注!谢谢! 1.房屋面积问题:房屋交付以后,在一年内,小区内多有户型,均被开发商告知,每户面积增加1平方以上,公摊面积也增大。值得研究的是,小区的公共用房,仅成套的就有1号楼4单元102、一号楼5单元101、102三套之多!现除一号楼5单元101被当做物业办公室外,其余的都变成了住家户,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要拿着业主们公摊的面积,来居住!对此,询问多次,小区物业都以各种理由搪塞,没有任何正当解释! 2.房产证问题: 大多数业主都是在2009-2010年间,购买了新海园房地产开发的新海园品阁房子,支付了所有应缴费用,2011年1月份交付房屋,合同约定为房子交付后365天办理房产证,但目前开发商一直拖延。咨询市北交易中心答复为房产证被开发商工程抵押,无法办理。业主一直向开发商要求为我们办理房产证,开发商一直以各种说辞拖延。 3.小区周边道路是和福岭嘉苑多个小区共用的,这些道路没有设置路灯,给附近居民带来各种安全隐患,反映给路灯管理处多次,该单位说是归区属管理,后来又多次反映,一直没有设置! 4.小区外广场(合肥路街道办事处南侧)存在早晚扰民问题,反映多次,也没有得到合理答复! 再次恳请区有关领导、部门予以关注,解决好这些民生问题!谢谢! 嘉宾答复: 您好!1:您反映的新海园品阁房屋面积问题,应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现场测绘并经房屋产权证发证机关确认,如房屋面积增加,是否应补交购房款,购房合同中应做明确约定,如无约定或您对补交购房款有异议,建议您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解决。2、您反映的已支付全额房款目前暂无法办理房产证问题,经调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青岛新海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将部分房屋进行了在建工程抵押,如您所购房屋在开发商抵押房屋范围内,目前无法办理房产证。对此,您应与开发商进行联系,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为您办理房屋产权证,如开发商不能按期履约,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解决。3、您反映的该处路灯设置问题,是因该处的房地产开发目前没有全部完成,要待周边全部建设完成后,由市政府统一配套建设。4、您反映的广场早晚噪音扰民问题,前期合肥路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多次介入处理,包括规劝在广场上活动的市民延后或提前活动时间、转移活动地点、降低音箱音量等,大部分市民对此表示理解和支持。下步将安排街道办事处加大监督劝导力度,确保广场成为周边居民健身活动的场所,而非噪音扰民的污染源。 贴号: 354 网友: gd故园风雨后 标题: 有关浮山后的规划问题 问题: 浮山后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开始开发,至今仍是尘土飞扬的大工地,请问淋区长:浮山后何时有总体规划和控制性样规?另外问三个具体问题:一、合肥路与劲松三路之间的空地政府说建大超市已经好几年了,至今仍是空地,到底啥时间兑现?二、易初莲花对面的一大片空地到底要建什么项目?空闲十几年了;三、高科园装饰城对面的道路到底是劲松五路还是七路、九路?青岛的媒体经常搞混,请明确。这条路何时能全线打通? 嘉宾答复: 您好!此处拟建大型城市综合体。因土地是村庄经济发展用地,所属农工商具有是否开发的决定权。现意向投资商正在进行方案设计,待农工商同意后报有关部门审批。 贴号: 35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合肥路 品阁小区业主齐呐喊 问题: 敬爱的区长、区领导们:您们好!我是合肥路290号新海园·品阁的居民。这个小区自开建以来,就存在着诸多问题!恳请区有关领导,给予高度关注!谢谢! 1.房屋面积问题:房屋交付以后,在一年内,小区内多有户型,均被开发商告知,每户面积增加1平方以上,公摊面积也增大。值得研究的是,小区的公共用房,仅成套的就有1号楼4单元102、一号楼5单元101、102三套之多!现除一号楼5单元101被当做物业办公室外,其余的都变成了住家户,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要拿着业主们公摊的面积,来居住!对此,询问多次,小区物业都以各种理由搪塞,没有任何正当解释! 2.房产证问题: 大多数业主都是在2009-2010年间,购买了新海园房地产开发的新海园品阁房子,支付了所有应缴费用,2011年1月份交付房屋,合同约定为房子交付后365天办理房产证,但目前开发商一直拖延。咨询市北交易中心答复为房产证被开发商工程抵押,无法办理。业主一直向开发商要求为我们办理房产证,开发商一直以各种说辞拖延。 3.小区周边道路是和福岭嘉苑多个小区共用的,这些道路没有设置路灯,给附近居民带来各种安全隐患,反映给路灯管理处多次,该单位说是归区属管理,后来又多次反映,一直没有设置! 4.小区外广场(合肥路街道办事处南侧)存在早晚扰民问题,反映多次,也没有得到合理答复! 再次恳请区有关领导、部门予以关注,解决好这些民生问题!谢谢! 嘉宾答复: 您好!1:您反映的新海园品阁房屋面积问题,应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现场测绘并经房屋产权证发证机关确认,如房屋面积增加,是否应补交购房款,购房合同中应做明确约定,如无约定或您对补交购房款有异议,建议您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解决。2、您反映的已支付全额房款目前暂无法办理房产证问题,经调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青岛新海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将部分房屋进行了在建工程抵押,如您所购房屋在开发商抵押房屋范围内,目前无法办理房产证。对此,您应与开发商进行联系,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为您办理房屋产权证,如开发商不能按期履约,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解决。3、您反映的该处路灯设置问题,是因该处的房地产开发目前没有全部完成,要待周边全部建设完成后,由市政府统一配套建设。4、您反映的广场早晚噪音扰民问题,前期合肥路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多次介入处理,包括规劝在广场上活动的市民延后或提前活动时间、转移活动地点、降低音箱音量等,大部分市民对此表示理解和支持。下步将安排街道办事处加大监督劝导力度,确保广场成为周边居民健身活动的场所,而非噪音扰民的污染源。 贴号: 35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浮山后易初莲花超市西边四小区 问题: 浮山后易初莲花超市西边四小区18号楼一楼,把公共场所租给作废面包车无证经营修配钥匙等,严重影响了周边形象,侵害了公共利益。把厕所改为门头,影响房屋整体节构。还按装好几个小卫星接收仪。还有很多……去看看就知道了!! 嘉宾答复: 您好!我区执法局已责令浮山后易初莲花超市西侧利用废旧面包车从事修配钥匙的当事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废车辆予以拖离。浮山新区的“窗改门”问题由来已久,而且非常普遍。2011年,市北区房产管理处牵头执法局、办事处对新增窗改门的行为进行了整治,有六户进行自行整改,有效地遏制了新增窗改门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房产管理处委托青岛理工大学结构鉴定中心对四小区18号楼进行了安全鉴定,并对存有安全隐患的窗改门进行了整改。今后,我区相关职能部门将各负其责,加大对浮山新区窗改门违法行为管理和查处力度。根据规定,卫星接收仪应当在文广局和公安部门的许可、监管下安装使用。 贴号: 35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新海园·品阁的诸多问题! 问题: 敬爱的区长、区领导们:您们好!我是合肥路290号新海园·品阁的居民。这个小区自开建以来,就存在着诸多问题!恳请区有关领导,给予高度关注!谢谢! 1.房屋面积问题:房屋交付以后,在一年内,小区内多有户型,均被开发商告知,每户面积增加1平方以上,公摊面积也增大。值得研究的是,小区的公共用房,仅成套的就有1号楼4单元102、一号楼5单元101、102三套之多!现除一号楼5单元101被当做物业办公室外,其余的都变成了住家户,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要拿着业主们公摊的面积,来居住!对此,询问多次,小区物业都以各种理由搪塞,没有任何正当解释! 2.房产证问题: 大多数业主都是在2009-2010年间,购买了新海园房地产开发的新海园品阁房子,支付了所有应缴费用,2011年1月份交付房屋,合同约定为房子交付后365天办理房产证,但目前开发商一直拖延。咨询市北交易中心答复为房产证被开发商工程抵押,无法办理。业主一直向开发商要求为我们办理房产证,开发商一直以各种说辞拖延。 3.小区周边道路是和福岭嘉苑多个小区共用的,这些道路没有设置路灯,给附近居民带来各种安全隐患,反映给路灯管理处多次,该单位说是归区属管理,后来又多次反映,一直没有设置! 4.小区外广场(合肥路街道办事处南侧)存在早晚扰民问题,反映多次,也没有得到合理答复! 再次恳请区有关领导、部门予以关注,解决好这些民生问题!谢谢! 嘉宾答复: 您好!1:您反映的新海园品阁房屋面积问题,应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现场测绘并经房屋产权证发证机关确认,如房屋面积增加,是否应补交购房款,购房合同中应做明确约定,如无约定或您对补交购房款有异议,建议您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解决。2、您反映的已支付全额房款目前暂无法办理房产证问题,经调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青岛新海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将部分房屋进行了在建工程抵押,如您所购房屋在开发商抵押房屋范围内,目前无法办理房产证。对此,您应与开发商进行联系,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为您办理房屋产权证,如开发商不能按期履约,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解决。3、您反映的该处路灯设置问题,是因该处的房地产开发目前没有全部完成,要待周边全部建设完成后,由市政府统一配套建设。4、您反映的广场早晚噪音扰民问题,前期合肥路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多次介入处理,包括规劝在广场上活动的市民延后或提前活动时间、转移活动地点、降低音箱音量等,大部分市民对此表示理解和支持。下步将安排街道办事处加大监督劝导力度,确保广场成为周边居民健身活动的场所,而非噪音扰民的污染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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