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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政府线下二答网友 满意度

来源: 2012-02-23 16:48:01

    贴号: 42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新海园品阁房产证及其它问题

    问题: 1、新海园品阁于2011年1月交付,开发商通知今年2月办证,每户多1个平方左右的面积,但开发商仅给业主出示了国家测绘部门的复印件,复印件内容仅指每户的平方米,其余均未向业主出示,问及公摊内容,均以不知道回复,请领导关注此事,四百多户业主均要被交这未知道的房款。

    2、新海园品阁旁边为开源供热站,冬季供暖期周边道路十分脏污,供热站上方的大烟筒排放的煤烟吹进每户居民家,十分影响空气和美观。

    3、夹岭沟周边小区较多,如福岭嘉园,夹峡沟小区,新海园品阁等等,居民较多,但公交车辆只有36路一辆,出行十分困难,请领导考虑是否增加公交班次,方便居民出行。

    以上三点,请领导考虑,帮助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嘉宾答复: 您好!1:您反映的新海园品阁房屋面积问题,应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现场测绘并经房屋产权证发证机关确认,如房屋面积增加,是否应补交购房款,购房合同中应做明确约定,如无约定或您对补交购房款有异议,建议您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解决。2、关于供热站问题:经了解,在徐家东山新建的大型供热站将于下个供热季投入使用,届时开源供热站将作为备用站,只有大型供热站发生问题时才使用。3、您反映的公交线路问题建议您向市城市公交管理部门反映。

    贴号: 42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延安三路装饰材料市场脏乱差,何时搬迁?

    问题: 延安三路装饰材料市场脏乱差,已经落后时代的需求,仍停留在这个交通大动脉上,很不合适。何时搬迁?

    嘉宾答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对于延安三路装修材料市场脏乱差问题,我们已安排宁夏路办事处督导市场管理单位进行了清理。至于该市场何时搬迁,市北区目前没有计划,如有搬迁计划我们将及时反馈。

    贴号: 42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该办了

    问题: 请问山东花好月圆小区房产证何时办理,从去年拖到今年请领导不要在忽悠百姓了。

    嘉宾答复: 您好!目前,该项目正在办理建筑面积测绘,下一步报送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项目权属备案,计划本月底前办理房产证明。

    贴号: 41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台东南山海货市场与周边环境严重不符!

    问题: 您好区长,台东商圈是青岛乃至全国知名的商圈,但每次走到南山市场附近,其脏乱差真是让我们作为青岛人感到羞愧,时至今日青岛知名的南山海货市场是否也应该搬至一个合适的地方,海货市场位于一个商圈的中心地带实在不怎么养眼,这样就可以让整个台东的商铺连成一片,成为一个大的商圈,而不是只有台东利群门口那一小片!现在这样是即不利于青岛海货市场的发展,更不利于青岛商业中心的发展,作为一个热爱青岛的市民,真心希望青岛会发展的更好,希望区长可以考虑我的提议!

    嘉宾答复: 您好!南山市场位于市北区台东商贸圈,商户密集,虽方便了居民的日常生活,也给居民带来了脏乱差的烦恼。市北区政府非常重视该处市场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已于2011年12月23日安排执法局联合登州路办事处、公安、交警、工商、南山市场管理所等部门成立了南山综合整治办公室。综合整治办公室正在对南山市场周边进行综合管理,现已增加道路清扫次数,有效治理南山市场卫生环境脏乱差现象。力争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关于南山市场搬迁问题,首先感谢您的建议,市北区政府将根据我市的整体规划方案予以综合考虑。

    贴号: 41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新海园品阁——市北净土上的小污点

    问题: 敬爱的区长、区领导们:您们好!我是合肥路290号新海园·品阁的居民。这个小区自开建以来,就存在着诸多问题!恳请区有关领导,给予高度关注!谢谢!

    1.房屋面积问题:房屋交付以后,在一年内,小区内多有户型,均被开发商告知,每户面积增加1平方以上,公摊面积也增大。值得研究的是,小区在买房时,一共就八个楼座,但成套的公共用房,就有1号楼4单元102、一号楼5单元101、102三套之多!而且这些房子,竟然公摊面积是0!现除一号楼5单元101被当做物业办公室外,其余的都变成了住家户,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要拿着业主们公摊的面积,来居住!对此,询问多次,小区物业都以各种理由搪塞,没有任何正当解释!

    2.房产证问题: 大多数业主都是在2009-2010年间,购买了新海园房地产开发的新海园品阁房子,支付了所有应缴费用,2011年1月份交付房屋,合同约定为房子交付后365天办理房产证,但目前开发商一直拖延。咨询市北交易中心答复为房产证被开发商工程抵押,无法办理。业主一直向开发商要求为我们办理房产证,开发商一直以各种说辞拖延。

    3.小区周边道路是和福岭嘉苑多个小区共用的,这些道路没有设置路灯,给附近居民带来各种安全隐患,反映给路灯管理处多次,该单位说是归区属管理,后来又多次反映,一直没有设置!

    4.小区外广场(合肥路街道办事处南侧)存在早晚扰民问题,反映多次,也没有得到合理答复!

    再次恳请区有关领导、部门予以关注,解决好这些民生问题!谢谢!

    嘉宾答复: 您好!1:您反映的新海园品阁房屋面积问题,应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现场测绘并经房屋产权证发证机关确认,如房屋面积增加,是否应补交购房款,购房合同中应做明确约定,如无约定或您对补交购房款有异议,建议您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解决。2、您反映的已支付全额房款目前暂无法办理房产证问题,经调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青岛新海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将部分房屋进行了在建工程抵押,如您所购房屋在开发商抵押房屋范围内,目前无法办理房产证。对此,您应与开发商进行联系,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为您办理房屋产权证,如开发商不能按期履约,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解决。3、您反映的该处路灯设置问题,是因该处的房地产开发目前没有全部完成,要待周边全部建设完成后,由市政府统一配套建设。4、您反映的广场早晚噪音扰民问题,前期合肥路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多次介入处理,包括规劝在广场上活动的市民延后或提前活动时间、转移活动地点、降低音箱音量等,大部分市民对此表示理解和支持。下步将安排街道办事处加大监督劝导力度,确保广场成为周边居民健身活动的场所,而非噪音扰民的污染源。

    贴号: 41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辽宁路电子信息城段急需要建行人天桥

    问题: 这里马路窄,人流量特别大,急需要建行人天桥或空中环形走廊。

    嘉宾答复: 您好!为解决辽宁路科技街附近车流人流量较大,人车抢行等问题,市北区政府多次就科技街附近建设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进行可行性研究;市规划局、市政设计院,也对科技街附近过街设施建设问题进行过现场勘测。但因辽宁路地下有重要的泄洪暗渠,且道路两侧的地下管线比较密集,目前未能确定合适的建设位置。因此,暂不具备建设人行天桥或空中环形走廊的条件。

    贴号: 41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南京路301号已成危房,何时解决?

    问题: 南京路301号房屋被地铁施工严重损毁,居民多次反映无果,请问区长,何时能够给答复?!

    嘉宾答复: 您好,南京路301号问题,区委区政府一直非常关注,并积极与地铁公司协商尽快拿出解决方案。辽源路街道办事处也一直在与居民积极联系沟通,动员居民接受先期对楼房进行鉴定。一旦评估、鉴定结果出来,依据评估、鉴定结果出来,立即拿出解决方案,切实保障居民利益。

    贴号: 40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新海园品阁

    问题: 敬爱的区长、区领导们:您们好!我是合肥路290号新海园·品阁的居民。这个小区自开建以来,就存在着诸多问题!恳请区有关领导,给予高度关注!谢谢!

    1.房屋面积问题:房屋交付以后,在一年内,小区内多有户型,均被开发商告知,每户面积增加1平方以上,公摊面积也增大。值得研究的是,小区的公共用房,仅成套的就有1号楼4单元102、一号楼5单元101、102三套之多!现除一号楼5单元101被当做物业办公室外,其余的都变成了住家户,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要拿着业主们公摊的面积,来居住!对此,询问多次,小区物业都以各种理由搪塞,没有任何正当解释!

    2.房产证问题: 大多数业主都是在2009-2010年间,购买了新海园房地产开发的新海园品阁房子,支付了所有应缴费用,2011年1月份交付房屋,合同约定为房子交付后365天办理房产证,但目前开发商一直拖延。咨询市北交易中心答复为房产证被开发商工程抵押,无法办理。业主一直向开发商要求为我们办理房产证,开发商一直以各种说辞拖延。

    再次恳请区有关领导、部门予以关注,解决好这些民生问题!谢谢!

    嘉宾答复: 您好!1:您反映的新海园品阁房屋面积问题,应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现场测绘并经房屋产权证发证机关确认,如房屋面积增加,是否应补交购房款,购房合同中应做明确约定,如无约定或您对补交购房款有异议,建议您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解决。2、您反映的已支付全额房款目前暂无法办理房产证问题,经调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青岛新海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将部分房屋进行了在建工程抵押,如您所购房屋在开发商抵押房屋范围内,目前无法办理房产证。对此,您应与开发商进行联系,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为您办理房屋产权证,如开发商不能按期履约,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解决。

    贴号: 40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拆迁计划

    问题: 林'R 您好!

    请问普集支路24号丙铁路沿线,今年有无拆迁计划?如没有,是否有安装统一供暖的计划?

    嘉宾答复: 您好!您所提问的位置尚不具备改造条件,暂未纳入旧城改造拆迁计划。

    贴号: 40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延安路79号供暖问题

    问题: 延安路79号早在两年前就统计了拆迁,可一直都没有结果。那么供暖问题不知道何时解决该找那个部门解决

    嘉宾答复: 您好!您反映区域的供暖问题我区已与供热公司取得联系。据悉该处是由于居民的供热比例数达不到要求的60%的标准,故无法对其安装供热。

    贴号: 404

    网友: 摩托388

    标题: 关于错埠龄220千伏变电站

    问题: 请问区长,在错埠龄建了一个220千伏的变电站,据说220千伏的变电站在青岛市区很少很少,按照规定建这么大型的变电站应该远离居民去的,请问为啥要建在人口这么稠密的地方?批准文件合法吗?进行过公示吗?我们周边群众害怕受到辐射,请求区长给个答复!!!

    嘉宾答复: 您好!错埠岭220千伏备用电站土地产权为四方区所有,该项目由四方区政府及青岛供电公司牵头实施。

    贴号: 40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公房

    问题: 领导:您好!

    我爸是兄弟二个,我爸已去世,我奶奶在即墨路有一套公房,承租人是我奶奶,我奶奶于1999年去世,我和我妈的户口在公房里,叔叔的户口没在。该房一直由我叔管理,我多次向叔叔要该房。叔叔不给我。我现在想去房管所变更承租人,变更在我的名下房管所能给变更吗?谢谢。

    嘉宾答复:

    您好,根据《青岛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一至四款的规定,满足以下三个必须条件后,申请人可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所办理承租变更手续:

    1、  申请人在申请变更承租房屋内有户口且实际居住;

    2、  申请人在本市无其它承租公有房屋或私房;

    3、  申请人与其它同一户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贴号: 40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公房

    问题: 领导:您好!

    我爸是兄弟二个,我爸已去世,我奶奶在即墨路有一套公房,承租人是我奶奶,我奶奶于1999年去世,我和我妈的户口在公房里,叔叔的户口没在。该房一直由我叔管理,我多次向叔叔要该房。叔叔不给我。我现在想去房管所变更承租人,变更在我的名下房管所能给变更吗?谢谢。

    嘉宾答复: 您好,根据《青岛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一至四款的规定,满足以下三个必须条件后,申请人可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所办理承租变更手续:

    1、  申请人在申请变更承租房屋内有户口且实际居住;

    2、  申请人在本市无其它承租公有房屋或私房;

    3、  申请人与其它同一户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贴号: 40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公房

    问题: 领导:您好!

    我爸是兄弟二个,我爸已去世,我奶奶在即墨路有一套公房,承租人是我奶奶,我奶奶于1999年去世,我和我妈的户口在公房里,叔叔的户口没在。该房一直由我叔管理,我多次向叔叔要该房。叔叔不给我。我现在想去房管所变更承租人,变更在我的名下房管所能给变更吗?谢谢。

    嘉宾答复: 您好,根据《青岛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一至四款的规定,满足以下三个必须条件后,申请人可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所办理承租变更手续:

    1、  申请人在申请变更承租房屋内有户口且实际居住;

    2、  申请人在本市无其它承租公有房屋或私房;

    3、  申请人与其它同一户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贴号: 39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杭安快速路内蒙古路下口什么时间开通

    问题: 林区长你好:

    请问杭安快速路内蒙古路下口什么时间开通?

    嘉宾答复: 您好!内蒙古路下桥口打通工作系杭鞍快速路配套工程,由市建委负责组织实施,目前我区尚未接到改造通知。

    贴号: 39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请区长正面回答快速路三期拆迁安置问题

    问题: 林区长,您好!我们是东西快速路三期因司法核查问题被扣押安置房屋的被拆迁人,我们有几个问题想问您,请您正面回答:

    1、东西快速路三期2009年10月初拆迁初期,我们这些在2009年3月房屋被拆迁冻结以后登记的房产证是不能签《拆迁安置协议》的,拆迁办只让我们将房产证登记资料上报等待核查。2010年1月初我们接到拆迁办的电话通知我们去签署《拆迁安置协议》,请问市北区的这种行为是否是在认可我们房屋状况的前提下才与我们签署《拆迁安置协议》的?

    2、我们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后,协议书和房产证原件均上交到市北区开发建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将《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发放到我们手里,然后才拆除我们的原房屋的,充分说明开发建设局是在认可我们房屋分割的事实后才与我们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房屋拆除后我们协议中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到我们入住安置房的时候开发建设局却拒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请问从《合同法》的角度说,市北区开发建设局是否应当立即与我们履行《拆迁安置协议》?

    3、《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迁人拆除房屋应当在房屋拆除前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拆除登记手续,并于房屋拆除后三十日内办理房屋产权注销登记手续,缴销原房屋权属证书。我们的房屋是在2010年初被拆除的,2010年6月全部夷为平地,2011年6月快速路三期的高架桥正式通车。我们房屋的房地产证早在2010年初与拆迁办签订协议的时候就已经交给拆迁办了,依据《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2010年初就应当将注销我们的房产证可是为何迟迟不予注销?延迟注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4、2009年 “东西快速路三期”开始施工,由市北区房产开发建设局负责居民拆迁及安置工作,2010年10月至2011年1月期间开发建设局组织被拆迁人进行异地安置选房,选定了安置房屋具体位置后,却拒不让我们入住已经建造完工的回迁安置房。自2010年10月至今,一年半的时间里我们多次讨要安置房屋,开发建设局仍然拒绝发放安置房屋,致使我们至今仍在外租赁房屋居住,请问市北区开发建设局的这种扣押安置房屋拒不发放,拒不出具有效法律文书、长时间拒不履行《拆迁安置协议》的行为是否是一种行政不作为的行为?

    5、市北区开发建设局与我们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并且组织我们选定了安置房屋,但是却以司法核查为由,扣押我们的拆迁安置房拒不发放,请问我们的房屋是何时被什么司法机关冻结发放的?为什么市北区开发建设局不向我们出具司法核查的法律文书?司法文书上面冻结发放的时间是多久?

    6、市北区“海泊河33号地块”是在快速路三期拆迁以后进行拆迁工作的,“海泊河33号地块”拆迁户当中有很多是与我们同样的情况,但是他们与市北区开发建设局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确完好无损的履行了,两套房屋的拆迁安置费早在2011年初就发放到了被拆迁人手中,请问同样作为市北区的拆迁项目,同样作为拆迁主体的市北区政府为什么会对一种情况两种待遇?而且作为青岛市重点工程的拆迁户得到的却是不公平的待遇

    7、市北区开发建设局扣押我们早已经建好多年的安置房屋拒不发放,是否应当向我们出具书面通知书,告知我们因何种原因、以何司法文书为依据扣押我们的安置房屋?扣押时效是多久?

    8、据官方解释,我们的安置房是因为新房屋发放以后无法办理房产证,据我们多方调查安置房各个开发商得知,确实存在此种情况,已经入住安置房的和我们同样的情况的被拆迁人去办理安置房房产证时被告知暂时无法办理(同样情况,他们在安置房住了一年多,我们却还在外面漂着),据此情况我们到青岛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询问,得知无法办理安置房屋房产证的原因是:市北区开发建设局将与我们相同情况的全部的房产证剥离,无论是入住的安置房的还是未入住的,开发建设局在进行原拆迁房屋注销登记时均暂缓该部分的注销工作。因原房屋迟迟未进行注销工作,导致安置房屋无法进行登记办证,登记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解释,市北开发建设局是可以出具相关说明办理注销工作的,但不知为何不予办理,注销完成后,安置房屋办理新房产证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补充:经核实部分拆迁分户的安置房已经取得新房房产证)请问区长开发建设局是否将我们的情况如此详细的向您汇报?请问我们的《拆迁安置协议》具体何时才能履行安置的条款?

    9、我们与市北区开发建设局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是否有效?是否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如果协议效力待定请问何时确定?

    10、我们积极响应区政府号召,搬离原房屋,与市北区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原房屋被拆除,新房屋被扣押,我们实实在在被逼成了无房户,眼瞅着新房早已建成在那空着自己却要花高价钱租房子住,并且拆迁办仅仅给予了我们6个月的租房补贴,请问我们这样的情况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嘉宾答复: 您好!目前,该项目部分居民涉及违规析产分户,只进行安置定位,尚未签订安置协议。拆迁工作结束后,我区办理房产证注销手续,市房产交易中心对涉及分户居民的房产证不予注销。待相关司法机关明确意见后办理后续事宜,如无违法事项将在签订定位协议后予以补发过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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