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 刘主任您好: 1、我公司不给缴纳公积金,我以前在我上个公司交了8年的公积金,如果我现在要买房用公积金,请问我的公积金可以提取吗?如何提取呀? 2、另外请问我可以办理公积金那种可以支取的联名卡吗? 刘永林 您好!您如果符合提取条件,可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原单位,由原单位经办人统一为您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功能包括:1、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余额查询功能;2、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明细查询功能;3、住房公积金支付功能;4、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卡功能5、住房公积金批量划付功能:6、银行借记卡功能。 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向所在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本身不具有直接提取公积金的功能。 qzlcn 刘主任您好!我于2009年初办的公积金贷款10万元,五年期,现在贷款利于上升,可否提前一次性还贷,是否划算?请您指点,谢谢! 刘永林 您好!贷款利率上调将一定程度增加借款人的还款负担,在利率上升期是否需提前结清贷款,还需结合自身的财力状况、投资理念等来确定。 留言板 购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刘永林 您好。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对一套房还是二套房的认定,主要是通过我中心系统内的登记信息,因此,现阶段只能对是否曾申请公积金贷款进行认定。如您未曾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享受首次公积金贷款政策。 留言板 刘主任您好: 请问职工公积金的缴纳有没有法规规定必须给职工缴纳呀?我们公司没有统一给职工缴纳公积金;职工要求公积金的,公司只是要求职工自愿缴纳,并帮职工代扣职工的部分金额,公司不给补缴纳,这种说法是否合法?有没有法规制约? 刘永林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工作,并由单位签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都应缴纳住房公积金。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缴交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个人缴存部分. 留言板 刘书记,您好! 关于住房贷款一事,我想再确认一下相关政策,我家于2010年4月卖掉家庭中唯一一套住房,当时是公积金贷款,在卖房时还清了贷款。后期由于属于房价调控时期,我家一直未买房,现租房住。由于房价居高不下,所以想在下半年买房,因我听说若前期公积金贷款,必须在还清贷款5年以后,才能用公积金贷款,我个人认为这种政策不合理。这是我家的唯一一套住房,而且商业贷款利率过高,我们普通老百姓承担的生活成本太高。所以我想再问一下刘书记,我家这种情况,若在下半所能买上房,能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希望政府多替我们老百姓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住房贷款政策。谢谢! 刘永林 如曾在我市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按我市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首次贷款结清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且贷款首付比例需达到60%以上,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留言板 现住因各种原因没有房产证的,可否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该房装修?谢谢! 刘永林 您好!不可以提取. 留言板 咨询变更贷款期限 刘永林 您好。我市已推出公积金贷款期限变更业务,如你需变更贷款期限,可向受理贷款的辖区管理处提出申请。 留言板 拆迁户回迁房,凭网签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可以提取吗,公积金截止日期是合同日期还是契税日期? 刘永林 您好!根据有关规定: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未办妥房产证的,应提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和补缴差价发票原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您应将上述材料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您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处为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留言板 您好关于公积金的领取,就那么几种情况,像我们没有房贷的,公积金一直取不出来,体现不了这个单位给我们的福利,建议增加公积金领取形式。 刘永林 您好!住房公积金必须专款专用,只有符合特定条件职工才能申请提取。 留言板 住房公积金已交一年多了,现因换工作单位而停止缴纳住房公积金,请问现在买房子可否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刘永林 您好。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贷时不得欠缴。因您工作调动停缴住房公积金,在恢复住房公积金缴存前将不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robingh 我们夫妻公积金比较高,还个人房贷后,公积金每年有一万余余额,但是因为买房子外面借了部分钱, 所以手头资金比较紧张,但是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又不能提,自己的钱,自己不能支配。,个人感觉不太合理。 刘永林 您好!住房公积金必须专款专用,只有符合特定条件,职工才能申请提取. 留言板 尊敬的刘书记您好: 来青岛三年了,很喜欢这座城市,也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了不错的工作,对移居定居青岛有了新的祈盼。。刚来青岛我在市南一家英国企业工作,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我缴纳了足额的公积金,后来我离职跳槽到青岛本地一家私企,虽然待遇有所提高,但是却没有为我缴纳公积金,而且是整个单位几百人无一例外。 单位在青岛比较有名,也很强势,因为公积金的事儿我曾经向咱们的公开热线咨询投诉过,但因为国家和政府并没有对单位如果不缴纳而采取怎样的强制措施的规定,也没有对受害人的保护规定,一方面,我很希望维权,但另一方面,因为公积金的交纳并不像社会保险那样具有比较权威的、强制性的法律支撑,我担心我真的投诉会遭受单位的不公平待遇乃至各种方式的辞退,我想请问刘书记:您对此类情况怎么认识?济南前段时间称将清查全市不缴纳公积金的情况,青岛如何操作?我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刘永林 这位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如您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的行为,可以通过我们客服电话96557进行匿名反映,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和落实,有违规行为的,予以立案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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