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网上媒体 新闻中心> 专题> 时政类 > 正文

透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民主本色

1
青岛新闻网 2011-03-11 09:10:17 新华网    新闻报料

  3年之后,同一地方。全国人大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举行了全国人大历史上的首次立法听证会。从近5000名报名者中遴选出来的20名公众听证陈述人,职业各不相同,收入有高有低,但都同样坦然地向最高国家立法机关表达自己对个税起征点的看法……

  表决,是立法过程中最后,无疑也是最重要的程序——

  1990年3月19日,人民大会堂。一个全新的装置——电子表决器在人民大会堂“落户”。当天,2600名全国人大代表首次按下表决器,80秒后,表决结果就呈现在主席台两侧的荧屏上。

  从鼓掌表决、举手表决到写票表决、电子表决——表决方式的重大演进,使我国法律案表决程序更加规范,更有利于代表表达自己的真实态度。21年来,在庄严的最高立法殿堂,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一次次按下表决器,一部部重要的法律宣告诞生……

  法律表决通过,不是立法的终点,而是新的起点——

  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科技进步法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开展立法后评估试点。

  这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全新制度。评估工作人员深入一线调查、进行评估论证、开设网上专栏,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数据分析,提出立法后评估报告,为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提出意见和建议……

  60余载风雨兼程,共和国的立法进程波澜壮阔——

  不断完善立法程序、推进立法民主,无论立法者还是社会公众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这,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民主本色……

-
相关链接

上一篇:两会第八日:保障房建设、医改最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