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之后,房地产市场快速上扬,结果顾此失彼,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没跟上,所以到房价很高的时候,社会矛盾就暴露出来了,处理不好,就会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上海社科院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顾建发对《瞭望东方周刊》分析说。
旨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经济适用房制度从1994年就开始
实施了。国家建设部的数据显示,1998-2003年全国经济适用住房累计竣工面积4.77亿平方米,解决了600多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但是这个数字与全部商品房竣工面积相比,就显得微不足道了。以2003年为例,中国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总投资为600亿元,只占当年房地产投资的6%。在中国呈金字塔形的居民生活水平分布的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可谓杯水车薪。
而且,经济适用房在执行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有目共睹:由于对购买对象审查把关不严,使政府的优惠政策不能真正落实到中低收入家庭上。有媒体报道,北京甚至出现开豪华车买经济适用房的现象,而且还有投机客炒作经济适用房。
“建造经济适用房,开发商利润薄,地方政府也得不到收入,在经营城市,追求土地效益最大化的利益牵涉下,很多城市对经济适用房都不积极。”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那位专家说。
上海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开始于1995年,当时每年以100万平方米至300万平方米的速度推进,历时3年多。1999年底,上海将经济适用房与内销房、外销房全部并轨形成统一的商品住宅市场。
上海房地产科学研究院的周明,曾经长期从事住房保障制度方面的研究,并且参与了上海市房改方案的起草。
他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并轨经济适用房的原因在于,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为划拨土地,而普通商品房的土地成本在当时也很低,造成的结果是,经济适用房与普通商品房在价格上相差不大,经济适用房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而且,当时房地产经济还处在市场培育阶段,为吸引开发商投资,政府就决定统一商品房市场。”
由政府或单位提供针对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的廉租房,是住房保障的另外一块重要内容。但是就以上海而言,截至2003年底,上海为1.3万户居民提供了廉租房,今年将扩大到1.8万户,而全上海总共有430万户人家。之外,能享受廉租房的标准也相当苛刻:要是民政部低保线以下人员,即人均月工资低于290元;人均住房面积在7平米以下。
“现在很多居民一家三口住在一二十平米的一室户里,家庭月收入可能在两三千。享受不了廉租屋,也买不起经济适用房,也就是所谓的‘夹心层’,这部分人在上海其实比例是很大的。理想的住房保障是政府能把他们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上海社科院顾健发说。
市政府目前正在推出的2000万平米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商品房土地供应,受益面的标准是哪些,目前还没有细则出台。专家认为,能否起到扩大保障范围,还需要看政府后续的推动工作如何做。
跨越式房改的现实困境
住房是人类的生存必需品,根据国际经验,只有经济发展到已经充分满足了人们的居住需求功能之后,住房才能作为商品,作为投资品,通过市场领域流通。
“我国的房改从1980年代开始酝酿,其实是与国际大潮流不谋而合,大方向是对的。但是问题在于,我们的基本住房需求还没有充分满足,就开始进入市场货币化分房,在这种状况下,中低收入人群的购房就成了问题。”胡昊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回顾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历程,胡昊说:“国际同行认为我们的房改是很有戏剧性的。解放前房屋私有,解放后几年之内,房屋全部收归国有;1998年的房改,又一次将大部分国有公房私有化。力度之大,速度之快,在国际上是很少见的。正因为制度改革的力度大,速度快,所以肯定会暴露出问题来。譬如现在的中国楼市,住房保障跟不上,导致一部分人买不起房,而另一部投机客却大肆囤积居奇,任房屋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