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电视,翻开报纸,接过街边发放的宣传单,各式化妆品广告铺天盖地,其中非法广告也充斥其中。为维护消费者利益,李沧工商昨天发布消费警示,列举了六条化妆品包装“禁用词汇”。
一是不准夸大宣传。目前某些祛斑化妆品广告经常宣称,连续使用几天可使皮肤焕然一新,这都是违规的;二是不准误导消费者。有的化妆品广告中列举一个消费者使用前后的效果对比,从而表明该化妆品的功效,客观上对化妆品的效用作了保证,使消费者对其功效产生了误解;三是禁止宣传医疗作用或使用医疗术语;四是禁止贬低同类产品。如某祛痘广告经常借用消费者名义表述 “用了其他的祛痘产品都不好”,该类广告属违规;五是禁用绝对化语言,如 “最佳”、“最新发明”、“纯天然制品”、“无副作用”等;六是禁用化妆品性能、销量等数据。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时不要一味听信销售人员的推销之词,要关注产品成分,选适合自己皮肤的产品最重要。 (张译心 李波廖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