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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我市举行消费者权益纪念日活动,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知识,唤起更多的消费者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隆泰广场宣传主会场,工商、质监、卫生、发改、旅游以及琅琊台集团等10多家职能部门和企业,设立宣传站台,现场向群众宣传辨别假冒伪劣产品知识,进行名优产品展销。 据统计数字显示,2011年我市消费者投诉数量最多的类别,分别是家用电子电器类,共计159件,占投诉总数的比例为55.4%,其中手机投诉98件;日用百货类107件,占投诉总数的比例为37.3%;农用生产资料类投诉6件。造成消费者投诉的主要原因是,经营者霸王、欺诈性条款,漠视消费者知情权,虚假宣传、以及收费项目的名目繁多。 在现场记者也了解到,虽然有不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但大部分消费者选择了“息事宁人”,同时对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知识,知之甚少。 市消保委副主任肖茂林说:“如果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如果消费者认为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应该理直气壮的到消保委,有关部门投诉,你到工商所也可以。” 近年来,我市在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方面做了不少工作,12315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受理举报,在全市设立消费者投诉站和消费者投诉申诉站32处,全市共建立起了10个消保分会和1016处消费者投诉站和联络站,分会的覆盖率达到了 100%,“两站”覆盖率达到了100 %,为实现将消费维权工作延伸到基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崔颖 成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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