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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消保委举行“消费与安全”进学校宣讲活动

来源:工商四方分局 2012-03-16 15:06:12

    

    3月9日下午,四方区消保委联合工商四方分局、区文明办和区教体局,在四方区平安路第二小学举行了“消费与安全”进学校宣讲启动仪式,成为四方区首次开展的定数量、定内容、定方式、定要求的大规模青少年消费教育活动,四方区政府蔡全记副区长到会并致贺词。现场嘉宾为10名宣讲团讲师颁发了聘书,为6所小学设立的“消费维权工作站”授牌并颁发站长、联络员、“宣传小使者”聘书。宣讲团成员为平安路第二小学师生讲授了“新学期消费与安全知识第一课”。

    今年以来,为树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增长消费和维权常识,提高四方区国民整体素质以及改善消费环境,四方区消保委以中消协“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为主线,根据市消保委的统一部署,重点在辖区中小学开展“消费与安全”宣讲活动,不断强化、培养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消费技能、文化消费的选择能力、商品假劣识别的技术等,引导树立科学、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活动在全区中小学校设立了“消费维权工作站”。聘请全区各中小学分管校长为“消费维权工作站”站长,负责本校的青少年的消费维权和宣传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各学校德育主任担任联络员,主要职责是受理、调解本学校内青少年发生的小额消费投诉;对受理的数额较大、情节较为复杂的投诉,及时报送管辖工商所,及时协同处理。每个工作站推选四名学生代表为“宣传小使者”,主要职责是收集、整理来自学生中的各类假冒伪劣商品信息,及时向学校“消费维权工作站”反馈;并将管辖工商所提供的食品(商品)安全警示信息发布于学校。

    活动还成立了“消费教育宣讲团”。宣讲团由工商局四方分局、四方区教体局、四方区消保委办公室分别推荐十名人员组成。宣讲团主要职责是按照领导小组制定的消费教育计划,主要采取有针对性的专题讲座的方式,面向全区中小学学生开展消费教育活动。

    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科学消费观念、维权意识、消费文化、消费知识、消费技能等方面的专题教育,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讲解。同时,不拘形式地组织学生进行投诉咨询、专项调查体验、比较试验、消费体验;定期通过书刊等形式提供消费警示和提示等信息;及时宣传维权先进人物和先进单位的事迹宣传等。

    活动通过消费观念教育,努力实现“一个学校教育一批学生,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的目标,让全社会参与到消费安全活动的洗礼中,让所有人全面积极承担起保护青少年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共同打造理性、责任、文明的消费理念,推动新消费运动走向高潮。

    (工商四方分局 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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