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市局直属大队答复办理(1) ID:233 网友:留言板 问题:我亲眼所见的城管 内容:为什么青岛城市管理工作能乱倒人民群众天天怨声载道的地步,真正的根源在于城管队伍整体素质的问题,我举两个我亲眼所见的小例子:1、有一天我去路边小贩卖熟玉米的那里去买玉米,我已站在小贩面前说买一个玉米的时候,看到一个城管人员领着一个旁边药店的女售货员也来到卖玉米的摊前(是市北城管辽宁路中队,具体在那条街道上的我就不说了),卖玉米的见状马上把我晾在一边赶紧招呼这两个人,只听那个城管说:“来,给买两个玉米。”小贩马上笑脸相迎的给装上递过去,说:“两块钱."城管走后小贩跟我说:“没办法,他(指城管)领着那个女的过来买的意思很明白的,就是想省两个钱。”我买了一个玉米小贩要价钱是1.5元,我当时心里就很气愤,城管为了省两个钱这样做丢不丢人,这样又如何理直气壮的执法呢(这个城管是在巡查执法工作时间内,当时看到城管执法的车停在路口,其他卖水果、卖菜的摊贩这会儿都没有了,因为卖玉米躲在墙根网点门口,城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作看不见)。2、还有一次我看到几个城管队员来到一个违法占路烧烤的摊位那里,城管把违法占路烧烤的小老板叫过来嘱咐道:“明天上边有来检查的,明天千万不要摆了昂。”小老板点头哈腰连连称是。这仅仅是举了两个小例子,王局长有这样的城管队员,青岛市的城市管理工作怎么能做好?其他的许多我们看不到听不到的事例肯定还很多,青岛城管队伍真的该整治整治了,没有好的城管队伍怎么能为人民群众做实事,纳税人不要养着这些乌合之众。 回复: 网民您好!谢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注。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城管执法队伍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改进。 一是按照公务员行为规范要求和行政执法的行业特点,狠抓政治业务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二是完善检查监督机制和纪律约束制度,进一步建立科学完善的服务规范和考核办法,狠抓制度的落实,强化制度约束。 三是倡导文明执法,树立爱民形象。同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和严肃查处粗暴执法、野蛮执法问题。 四是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录用和淘汰机制,严把执法人员的进入关,所有执法人员必须按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进行严格考核,并经培训合格取得执法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五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定期参与《行风在线》、《民生在线》、政务网接访、局长接访日,认真办理“两会”建议提案、召开社会监督员联席会等活动,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多种形式的监督网络,把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置于各种监督之下,促进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 13、市局市政公用执法大队答复办理(1) ID:128 网友:留言板 问题:居民楼变成化工厂 内容:威海路海尔小区。建成十几年的小区,热力公司说暖气管道老化了,强行更换,并要求居民按平方缴纳改造费。费用不说,问题是老管道作废全部重新装,又不能走以前的路径,结果把这个楼院用管道假设成了一个“化工厂”。去年媒体曝光后停了,今年又强行架设起来了。如此破坏环境不知道是不是归城管部门管?另外据说暖气管道设计寿命是50年,十几年就宣布作废,不知道是哪个部门给热力公司的权力?老百姓的利益谁来负责?现在有居民打算给组织起来强行给他们把架设的管道拆掉,希望不要把事情弄大了。哎,如今这社会啊,老百姓就是案板上的鱼肉。 回复: 首先感谢这位网友的留言,关于您反映的暖气管道设计及更换,以及庭院管线走向问题,属管理部门职责,应由供热管理部门(市政公用局)和供热企业按照相应技术规范来界定。我们已将该情况通报供热管理部门,同时建议您向相关管理部门反映。 14、市局规划执法大队答复办理(3) 220:违法建筑问题 今年,以“创建文明城、迎办世园会、大干200天,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为契机,我们围绕年初制定的拆除21万平方米违法建筑的目标,积极组织、协调、配合各区有计划的拆除违法建筑。截至8月份,已拆除各类违法建筑33.6万平方米,其中,拆除新生违法建筑8.25万平方米,拆除存量违法建筑25.35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工作计划20.7%。为推动清违工作深入开展,今年我局还牵头起草了《青岛市市区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方案》,8月1日,该方案以市市容环境整治指挥部的名义下发各区执行。按照该方案,计划用三年时间,对七区范围内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整治。9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了“集中清违月活动”,集中拆除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取得明显效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特别是对于严重影响市容环境、楼顶违法建筑以及群众多次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社会满意度。 101:城市和谐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八大关风貌保护区(含太平角、汇泉湾)综合整治行动,会同市南区政府、市规划局、市双拥办等单位,按照“三先三后”原则,即先拆单位违法建筑后拆个人违法建筑,先拆经营和出租的违法建筑后拆一般性违法建筑,先拆新建违法建筑后拆存量违法建筑,组织市区两级城管执法人员,全面排查拆除各类违法建筑。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截至9月25日,已拆除各类违法建筑434处,9269平方米。下一步将继续把“以人为本,和谐拆违”的理念落实到工作中,充分考虑整治范围内部队、企(事)业单位、居民的实际,取得违法建筑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做好违法建筑拆除工作。 83:违章建筑 按照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逐步拆除存量违法建筑的原则,根据年度清违计划并结合居民楼院整治、旧城改造、城市开发等对居民楼院的存量违法建筑进行清理。按照《青岛市市区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方案》,在此项工作推进过程中,将坚持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充分调动区、街道办事处工作积极性,强化部门分工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积极稳妥的对楼院内违法建筑进行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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