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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公布青岛30大房地产案

来源:青岛财经网——青岛财经日报 2011-06-20 12:00:39

    “‘阴阳合同’引发房屋买卖纠纷;‘连环官司’帮债主保住合法权益;邻厂大火引发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投资公司未履约倒赔31万元;购房合同出现两个房价引争议……”昨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公布了我市30大房地产案例,既有涉及房地产开发商违规买卖房屋出现的纠纷,也有涉及中介公司与购房者之间的合同纠纷,还有涉及小产权房屋买卖、经营性拆迁费补偿等诸多问题的纠纷,反映出了近年来我市房价不断上涨、城市加快

拆迁改造带来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建设和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全市法院受理的房地产纠纷案件呈现案件数量持续增加、涉案标的额日益增大、审理难度不断加大的发展态势。2010年,市中院受理房地产类民事案件1036件,结案率达100%。今年1至5月,市中院受理房地产案件76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0%以上。

    多年来,市中院高度重视该类案件的审理工作,一直推行专业化审判,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取得了长足发展。在今年上半年的房地产案件审判中,经法官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占到三成以上,其中多数当事人都能够当庭履行,这些案件的妥善审理,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买卖、租赁行为,同时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日趋繁荣,与此同时各种类型的房地产纠纷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由于历史原因和政策原因,我国房地产市场上存在商品房、房改房、限价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等诸多形式的房产。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大批城中村拆迁改造,由此带来的“小产权房”也大量涌入房产交易市场。房产价格飙升,导致利益冲突加剧,纠纷难以化解;房产性质复杂,导致法官适法困惑,裁判依据难寻。这些都是当前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时遇到的难题。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式下房地产案件的审判需求,青岛中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构建和谐司法、打造公信法院、创造一流业绩”为目标,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素质和司法水平,优化房地产案件审判质量管理体系,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保证我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了提高房地产案件的审判质量,青岛中院组织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成立房地产案件专业化合议庭。2010年,青岛中院受理房地产类民事案件1036件,结案率达100%。2011年1到5月份,青岛中院受理房地产案件76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0%以上。案件数量剧增,审限压力加大,这些困难并没有使我们的房地产法官退却,反而更加激发出他们献身审判事业的工作热情。在今年上半年的房地产案件审判中,经法官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占到三成以上,其中多数当事人都能够当庭履行,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构建和谐健康的房地产市场不仅需要法院的依法审判作保障,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努力,尤其是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和引导。多年来,《青岛财经日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法律、讲解法律,为增强社会各界法律意识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我们真诚地希望,通过“房地产特刊”的编辑发行,使更多的人意识到只有依法诚信地参与房地产交易,才能取得预期的利益;只有依法诚信地参与房地产交易,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只有依法诚信地参与房地产交易,才能避免纠纷的发生。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邹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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