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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长王亚军二答网友 满意度

来源: 2011-04-20 10:51:31

    贴号: 52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30多年前的房子能查询或补发土地规划证明吗?

    问题: 王局长:

    您好!我是李沧区东南渠村的一名村民,东南渠村大约2001年前后完成村改居、农转非的改制。 请问我现在能到市规划局办理规划证明然后再去办理房产证吗?如果不能办理规划证件是什么原因? 这个事情让我这个小老百姓真的感到很无助。

    案情请参照以下抄录的跟李沧区张杰区长的对话

    (备注:1、我现在手里寸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2、本周去李沧区房产交易中心申办房产证,收件处负责人要求携带规划局的规划证件。)

    李沧区长张杰线下二答网友 满意度

    来源: 2011-03-23 11: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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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qingdaonews.com/gb/content/2011-03/23/content_8710652_14.htm

    贴号: 71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都21年了,房屋产权证没有发下来

    问题: 张区长:

    您好!我是东南渠村一名村民。1990年沧口房产局对我的住房进行了勘察、测绘后给出具了《青岛市房屋所有权登记交验证件收据》,并收取了调查费、图表费及印花税费共计15元整,房管局当时讲随后给办理房产证。一段时间后周围邻居及我所认识的村民都办出来了房产证,唯独我的没有下来。村委答复放在区里还没下来,去沧口房管所问,回复办出来了可能放哪里了,暂时找不到了。20年了,我隔一段时间就去找他们都无结果。如果东南渠过几年旧村改造办不下房产证我该怎么办? 求区长帮忙。

    嘉宾答复: 据了解,东南渠村是原楼山乡13个自然村之一,在1988年全市进行房屋总登记时,房产部门为楼山乡部分村庄的部分村民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因涉及集体土地和未办理农转非等原因,市房产登记主管部门停止了对楼山乡13个村的房产证办理。根据房产登记有关规定,你要办理《房地产权证》的话,须提供规划部门批准的相关证件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

    嘉宾答复: 从您提供的材料看,您的房屋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主要原因是因“涉及集体土地和未办理农转非等原因,市房产登记主管部门停止了对楼山乡13个村的房产证办理”。

    如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请到我局政务网站查询具体办理流程。办理规划审批手续需提供土地权属证明、土地预审、计划、图纸等材料。

    贴号: 520

    网友: lytter

    标题: 海泊人家网点前广场规划以及环境卫生

    问题: 海泊人家网点前广场(海慈医院对面)规划为地铁口,不知道什么时间规划,现在环境卫生极差,海泊人家网点内的物品堵塞消防通道,隐患很大,希望能够尽快给予整顿。

    嘉宾答复: 您好,根据市政府批复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海泊人家网点前广场用地为地铁1号线的轨道站点用地,该轨道站点的建设将结合一号线的实施同步建设。关于物品堵塞消防通道问题,我局将尽快与有关部门沟通,力争尽快解决。

    贴号: 51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旧房改造问题

    问题: 王局长您好:江苏路北头65号乙院内有两幢解放前建的三层楼,里面住的大多是团结户,房子已经破烂不堪了,上下楼漏水、透光,电线、水管私拉乱接,墙皮酥得往下掉,也没有“双气”,住在里面挺危险的,为了保证生命安全,我想把我住的房子修缮、加固。虽然从搬进来就说要拆迁,快30年了也没拆,现在又成了风貌区。我怕刚花了钱政府又要改造,本来就没有多少钱,为了保命没办法。请王局长给个确切的答复,这个现状能保持多少年?

    嘉宾答复: 您好,您所说的江苏路北头65号乙没有具体拆迁改造计划。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区政府对老城区内的此类建筑进一步摸底调查,在重点对历史文化街区内的文保单位、历史优秀建筑和街区整体风貌等予以保护的前提下,对确需更新改造的破旧建筑,将分类采取修缮维护加固、恢复性建设、拆除重建等更新改造措施,逐步地进行更新改造,力求既改善居民居住的条件,又保留住老城区的宝贵特色风貌,推动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贴号: 516

    网友: 弱水又三千

    标题: 请问广水路改造的问题

    问题: 你好,百通馨苑三区北门口那条路就是广水路,一直是断头路,只能走人,不能走车,搞得我们进小区还要绕道前面,这次听说广水路要改造,报纸上说是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布的消息,打电话问说不知道,让要李沧区政府,人家也不清楚,再让找李村东部指挥部,结果还是不清楚,又让找规划局,我们傻了,难道老百姓问个问题就这么难啊,希望您不要再搪塞我,给我个明确答复,到底我们百通馨苑三区北门口那条路能不能通车?

    嘉宾答复: 您好,根据规划,广水路起于青银高速,止于规划四号线,为城市次干道,规划红线宽度为24米。目前我局已办理完相关规划手续,李沧东部生态办公室负责实施,据了解,由于沿线征地拆迁等问题影响了工程建设进程,建设单位及国土部门正在积极协调,办理相关土地征用问题,待土地手续完善后将尽快开工,方便周边居民出行。

    贴号: 51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上海路、德平路片区拆迁改造问题

    问题: 尊敬的王局长:

    您好。我们非常高兴今天能在民生在线的您交流,我们是上海路、德平路片区的居民,去年您在民生在线提到:“上海路以南以西、夏津路以北、陵县路以东区域在2010年实施拆迁改造”。我们这里的居民从心里感谢政府,可是一年过去了,满心的欢喜变成了泡影,新的一年又来了,我们真切的希望王局长能在今年的民生在线给我们一个确切的答复,今年大约什么时候拆迁,我们也好有个盼头,真切的希望政府取信于民,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您提到的上海路、德平路区域位于武定路历史文化街区规划范围内,该区域部分现状建筑破旧,居住环境较差,设施不配套,确有改造的必要性。风貌保护区内,重点对文保单位、历史优秀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整体风貌和历史环境等予以保护,并考虑合理利用。新建建筑在高度、体量、风格等应符合风貌保护的要求,不得破坏历史风貌和环境。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下步从规划上将分类采取修缮维护加固、恢复性建设、拆除重建等更新改造措施。并采取捆绑改造、异地安置等方式,研究解决资金不平衡问题,合理疏解老城区人口,努力突破风貌区内居住环境长期得不到改善的难题,重新激发老城区的生机和活力。而且要高度重视通过改造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功能,切实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改善民生。目前该区域改造前期论证工作正在进行,相关情况将会通过政务网站等信息渠道及时发布。

    贴号: 51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莱芜路,华山路风貌保护

    问题: 莱芜路,华山路,掖县路等是否规划拆迁!我们不愿意当风貌保护区!

    嘉宾答复: 您好,您所提到的莱芜路、华山路、掖县路区域目前没有具体拆迁改造计划。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区政府对老城区内的此类建筑进一步摸底调查,在重点对历史文化街区内的文保单位、历史优秀建筑和街区整体风貌等予以保护的前提下,对确需更新改造的破旧建筑,将分类采取修缮维护加固、恢复性建设、拆除重建等更新改造措施,逐步地进行更新改造,力求既改善居民居住的条件,又保留住老城区的宝贵特色风貌,推动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贴号: 51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城市规划

    问题: 现在有这么一种情况:早晨上班时,所有的车辆,人员都往南部、东部挤;晚上下班时,所有的车辆,人员都往西部、北部挤,以至于早晨山东路、南京路、福州路等南北向主干道西侧变成移动停车场,东侧门可罗雀,晚上恰好又反过来。

    请问王局长,您对此有何感想?

    嘉宾答复: 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南工北宿”现象较为严重,为此,我市在《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提出,加快进行周边城区包括黄岛、红岛及滨海公路沿线组团的规划建设,坚持旧区改造与新区发展并重,合理调整用地功能,均衡人口分布,疏解城市中心人口,减缓城市中心地区的人口压力及交通压力。同时,加快城市主干路网络与快速路网络的规划建设,完善老城区支路网改造及公共停车场站的建设,缓解老城区交通停车压力。

    贴号: 512

    网友: 魏兰兰

    标题: 拆迁改造

    问题: 王局长:您好!请问:包头路21号(海关宿舍)有拆迁改造吗?有待时间?谢谢

    嘉宾答复: 您提到的位置目前无拆迁改造计划。

    贴号: 51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南区栖霞路8号院最近几年有没有拆迁或者收购计划?

    问题: 您好!

    请问市南区栖霞路8号院最近几年有没有拆迁或者收购计划?

    谢谢!

    嘉宾答复: 您好,您所说的栖霞路8号没有具体拆迁改造计划。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区政府对老城区内的建筑进一步摸底调查,重点对历史文化街区内的文保单位、历史优秀建筑和街区整体风貌等予以保护和合理利用,对确需维护更新改造的破旧建筑,我局将协同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分类采取修缮维护加固、恢复性建设、拆除重建等更新改造措施,逐步地进行维护改造,力求既改善居民居住的条件,又保留住老城区的宝贵特色风貌,推动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贴号: 51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风貌保护区怎样规划!

    问题: 请问风貌保护区甚么时候有规划政策!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1994年,青岛经国务院批准成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对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风貌保护区的保护、改造、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我市1996年公布实施的《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管理办法》中都有明确规定。同时, 2002年我市编制完成了《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划确定了10个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和4个旧区风貌保留区,明确了总面积约28平方公里的历史城区范围,要求在该区域内应重点对文保单位、历史优秀建筑、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风貌和历史环境等予以重点保护。

    随着青岛城市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市名城保护工作正经历着城市经济发展、社会转型和结构调整等所带来的诸多冲击,老城区的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更加突出的摆在我们面前。为了破解保护与发展的难题,实现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2009年以来,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7号议案”办理,我局会同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完成了全市域范围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素普查和认定工作;完成了历史城区范围内保护规划执行情况全面检查工作;开展了“老城区总体保护思路及发展”等五项专题研究;完成了保护规划修编及相关控规编制工作;开展了名城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并全面深入的开展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宣传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同区政府,依据保护规划,进一步细化历史城区范围内重点片区更新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开展号保护利用实践活动。并按照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动员社会、循序渐进的思路,力争在风貌保护区改善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实现突破,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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