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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谈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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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1-16 17:05:53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留言板 以前有公积金账户,因干个体现在想自己投

    刘永林 网友您好!根据规定,具有青岛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信用良好,能提供青岛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上一年度本市纳税证明,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由职业人员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按照自由职业人员标准缴存公积金。由于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唯一性,建议您将原有的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至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托管专用账户。

    lfxgood 我在单位有保险,但公司没有给交交公积金,听说个人可以交,不知道是不是?

    刘永林 网友您好!根据规定,具有青岛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信用良好,能提供青岛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上一年度本市纳税证明,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由职业人员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按照自由职业人员标准缴存公积金。

    留言板 公积金为什么不能采用等额本金方式贷款,只能采用等额本息方式?

    刘永林 您好。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推出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借款人是采用等额本息还是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作出选择即可。但还款方式选定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可相互变换。

    dadak 您好,刘主任,目前青岛公积金的税费是怎样规定的,达到多少缴存数额以上就需要缴税?税率如何?该由个人还是公司支付?依据是什么?

    刘永林 网友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留言板 房价都这么高了,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增加吗?40万有点少了啊。另外公积金能否每个月都能提取,或者直接抵消公积金月供?不足部分再去补缴。

    刘永林 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是满足缴存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从目前我市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构成看,单纯公积金贷款的比重达到85%以上,此点说明我市公积金贷款的限额标准能够满足缴存职工的基本购房需求。另外,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一直处于高位运行状态,存量资金的现状,也不具再提供贷款限额标准的条件。如您申请了公积金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还款并签署了支取划付协议,可通过划转的方式偿还贷款。

    留言板 请问04年的房产证现在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刘永林 网友您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根据规定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提取房产证发证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但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海的味道123 青岛公积金的现行政策对于5年后才能再次使用这点,我觉得应该修改一下,我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50平的小房子,现在想改善一下住房,把房子卖了还没等买上合适的结果你们又出了新的贷款政策!

    真正的炒房者谁会用公积金来炒,就那点利润都不够折腾缴税的,都是真正的改善性需求,祈求政府制定政策一定从普通百姓的真正需求出发。谢谢!

    刘永林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与关注。今年7月21日,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其中对二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采取了限制措施,这一方面是贯彻国家的有关调控政策,另一方面是基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运行现状。今年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率持续攀高,高点达到81.43%,目前仍处于80.68%,超出资金使用的警戒水平。由于我市绝大部分缴存职工尚未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问题,因此,为保证贷款资金的持续需求,我市出台了对二次及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限制措施。这一政策措施,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公平性和保障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会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以及资金运行现状,动态进行调整,欢迎您继续关注并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

    ppy 尊敬的刘主任您好,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面向的是城市低收入家庭,而今年公积金贷款新政规定:还清公积金贷款五年内不允许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此政一出,使得很多低收入家庭在购买“保障性”住房时无法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账户中的钱无法使用,使这些申购保障房的的低收入家庭雪上加霜。一方面,政府正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改善民生,保障民生;而另一方面公积金贷款政策在客观上又造成了障碍。我们的政策能否对城市低收入群体在购买保障性住房时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给予支持和倾斜。谢谢

    刘永林 你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与关注。今年7月21日,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其中对二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采取了限制措施,这一方面是贯彻国家的有关调控政策,另一方面是基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运行现状。今年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率持续攀高,高点达到81.43%,目前仍处于80.68%,超出资金使用的警戒水平。由于我市绝大部分缴存职工尚未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问题,因此,为保证贷款资金的持续需求,我市出台了对二次及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限制措施。这一政策措施,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公平性和保障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会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以及资金运行现状,动态进行调整,欢迎您继续关注并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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