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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谈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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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1-16 17:05:53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留言板 请问先行事业单位缴存公积金标准多少?

    刘永林 网友您好!根据规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的内容为准,但原则上不超过我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但最高不得超过我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2010年为10581.67元。

    缴存比例: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应在规定范围内随缴存基数同时调整。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超过12%。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20%。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和下限: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分别按照我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倍和20%的缴存比例确定,即2010年度分别为2116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暂时分别按照上年度七区38元、五市31元进行申报。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超过我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或缴存比例超过12%的,其超额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6〕10号)的有关规定,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acmzhqyy 近期,住建部和青岛市都出台了公积金新政,比较起来,青岛市的政策更加具有可执行性,但也有缺憾;

    第一,住建部的政策,不知是哪些砖家拍脑袋想出来的,如何调查和认定房屋面积和套数,直接就是给地方公积金管理制造难题,就是美国的FBI来了也不一定能搞清楚,还有公民的隐私权怎么保护!

    第二,青岛的政策可执行性强,但对于5年后才能再次使用这点,可能会误伤许多改善性需求,若调整为还清后1年可以再次使用为佳,否则个人公积金在不断的缴存又不让用,任期贬值,有失公平。

    第三,真正的炒房者谁会用公积金来炒,就那点利润都不够折腾缴税的,都是真正的改善性需求,祈求政府制定政策一定从普通百姓的真正需求出发。谢谢!

    刘永林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与关注。今年7月21日,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其中对二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采取了限制措施,这一方面是贯彻国家的有关调控政策,另一方面是基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运行现状。今年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率持续攀高,高点达到80.68%,超出资金使用的警戒水平。由于我市绝大部分缴存职工尚未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问题,因此,为保证贷款资金的持续需求,我市出台了对二次及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限制措施。这一政策措施,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公平性和保障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会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以及资金运行现状,动态进行调整,欢迎您继续关注并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

    fushandashi 2009年松的可笑,2010年又紧得无厘头!

    尤其是二套五年后才可以,明显只是误伤改善性需求,炒房者是不会差这点公积金的。

    对于二套,国家的政策更合理,提高些首付和利息是对的,合理的!

    而青岛政策不管几套,只要未使用公积金,就可以按首套,看似公平合理,实际是容易扶富伤贫。

    我建议,青岛市的公积金领导,力争能结合国家新政,重新制定政策,不要偏激和误伤无辜!!!!!

    刘永林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与关注。您提出的二套房贷的政策执行问题,由于我市目前尚不具备对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或三套住房进行认定的客观条件,因此现只能依据我中心内部登记的信息,对是否曾申请公积金贷款进行认定。根据建设部等四部门日前下发的有关规范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要求,我中心正在研究制定对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差别化政策的具体措施。欢迎您继续关注。

    留言板 提公积金要找原单位太麻烦了,为什么自己不能办理提取公积金,是不是有点太官僚了吧

    刘永林 网友您好!为保障资金安全、职工公积金帐户提取信息准确完整,根据提取管理规定,凡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应向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由单位经办人代职工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单位经办人持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填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结束语:

    刘永林 非常感谢网民朋友们的热情参与,今天下午在线交流虽然时间不长,却使我们深切感受到了广大网友对我们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大家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切实抓好落实,尽快答复,下线后,欢迎大家通过拨打我中心的客服热线:96557,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消化和吸收你们的意见和建议并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服务工作水平,在实现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有所居”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谢谢大家!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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