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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陈立新网谈 满意度

来源: 2013-04-27 16:53:28字号:TT

     留言板 多层带电梯的房子如何收费?

    《办法》规定,住房维修基金交存,带电梯的按工程造价的8%交存,不带电梯的按工程造价的5%交存,工程造价以高层和多层来分,高层每平方米按1670元,多层每平方米按1020元.

    按上述规定多层带电梯的房子应按1020*8%=81元来交存,但咨询该局答复,说目前青岛市只有两个标准133元和51元,多次带电梯的按133元,明显与规定不符。请局长解决。

    陈立新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目前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执行的标准是: 根据《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政策规定,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按照建筑面积计算,配备电梯的房屋的交存标准为133元/㎡、未配备电梯及配备电梯且未设地下车库的底层房屋的交存标准为51元/㎡。由于房屋类型较多,建安造价各不相同,经过综合测算,凡配备电梯的房屋的交存标准为133元/㎡、未配备电梯及配备电梯且未设地下车库的底层房屋的交存标准为51元/㎡。

    留言板 陈局你好!我父亲是一名群众,却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说成是投机倒把,四不清分子,家中贴满大字报,抢走家中所有财物,原因只因为我的老父亲当时为了养活5个年幼的弟弟,妹妹,与我爷爷做了一点木匠活!!李村镇政府河北村大队,将我父亲和爷爷的一处房屋强行没收!!!!70年代末,邓小平同志提出一切冤假错案一律平反,将没收,强拿的人民群众的财产一律返换!跟据中央领导人的指示,各级政府成立了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后来青岛市的这一部门就放在了房管局!

    我已向市政府办公厅反映此事,工作人员落实后,要求我向国土局领导反映,由国土局落实私房政策处和权属部门帮助我查询该房屋的档案和落实情况

    我已留下联系电话,请陈局长安排工作人员与我联系,并在线告诉我,市国土局的局领导以及各处室接访时间。谢谢!

    我等待在线回复!

    陈立新 您好!国家对58年经租房的政策是:凡是符合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纳入社会主义改造的私有出租房屋(即国家经租房屋),明确宣布属于国家所有;凡是不符合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错改的私人房屋,要按政策实事求是予以纠正。自85年落实私房政策以来,我市对国家经租房屋进行了全面复核,对按上述政策少部分错改的房屋落实了私房政策。由于此类国家经租房屋政策性强、时间跨度大、每家每户的情况复杂程度不同,很多问题需要查阅历史档案对照政策规定才能答复。您有关落实私房政策问题,可提供相关资料,按工作分工直接联系房屋所在区的房产管理处,由其查明情况,按政策规定提出处理或答复意见。对处理和答复意见有异议的,可向我局申请复查。谢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留言板 陈局你好!我父亲是一名群众,却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说成是投机倒把,四不清分子,家中贴满大字报,抢走家中所有财物,原因只因为我的老父亲当时为了养活5个年幼的弟弟,妹妹,与我爷爷做了一点木匠活!!李村镇政府河北村大队,将我父亲和爷爷的一处房屋强行没收!!!!70年代末,邓小平同志提出一切冤假错案一律平反,将没收,强拿的人民群众的财产一律返换!跟据中央领导人的指示,各级政府成立了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后来青岛市的这一部门就放在了房管局!

    我已向市政府办公厅反映此事,工作人员落实后,要求我向国土局领导反映,由国土局落实私房政策处和权属部门帮助我查询该房屋的档案和落实情况

    我已留下联系电话,请陈局长安排工作人员与我联系,并在线告诉我,市国土局的局领导以及各处室接访时间。谢谢!

    我等待在线回复!

    陈立新 您好!国家对58年经租房的政策是:凡是符合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纳入社会主义改造的私有出租房屋(即国家经租房屋),明确宣布属于国家所有;凡是不符合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错改的私人房屋,要按政策实事求是予以纠正。自85年落实私房政策以来,我市对国家经租房屋进行了全面复核,对按上述政策少部分错改的房屋落实了私房政策。由于此类国家经租房屋政策性强、时间跨度大、每家每户的情况复杂程度不同,很多问题需要查阅历史档案对照政策规定才能答复。您有关落实私房政策问题,可提供相关资料,按工作分工直接联系房屋所在区的房产管理处,由其查明情况,按政策规定提出处理或答复意见。对处理和答复意见有异议的,可向我局申请复查。谢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留言板 陈局你好!我父亲是一名群众,却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说成是投机倒把,四不清分子,家中贴满大字报,抢走家中所有财物,原因只因为我的老父亲当时为了养活5个年幼的弟弟,妹妹,与我爷爷做了一点木匠活!!李村镇政府河北村大队,将我父亲和爷爷的一处房屋强行没收!!!!70年代末,邓小平同志提出一切冤假错案一律平反,将没收,强拿的人民群众的财产一律返换!跟据中央领导人的指示,各级政府成立了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后来青岛市的这一部门就放在了房管局!

    我已向市政府办公厅反映此事,工作人员落实后,要求我向国土局领导反映,由国土局落实私房政策处和权属部门帮助我查询该房屋的档案和落实情况

    我已留下联系电话,请陈局长安排工作人员与我联系,并在线告诉我,市国土局的局领导以及各处室接访时间。谢谢!

    我等待在线回复!

    陈立新 您好!国家对58年经租房的政策是:凡是符合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纳入社会主义改造的私有出租房屋(即国家经租房屋),明确宣布属于国家所有;凡是不符合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错改的私人房屋,要按政策实事求是予以纠正。自85年落实私房政策以来,我市对国家经租房屋进行了全面复核,对按上述政策少部分错改的房屋落实了私房政策。由于此类国家经租房屋政策性强、时间跨度大、每家每户的情况复杂程度不同,很多问题需要查阅历史档案对照政策规定才能答复。您有关落实私房政策问题,可提供相关资料,按工作分工直接联系房屋所在区的房产管理处,由其查明情况,按政策规定提出处理或答复意见。对处理和答复意见有异议的,可向我局申请复查。谢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留言板 贵局负责会展中心住交会吗

    陈立新 网友您好。我局不负责会展中心住交会工作。据了解,在市会展中心举办的住交会已举办多届,我局仅参与了2006年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住交会。

    留言板 2012年11日下午,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王建红副主任做客“在线问政”栏目,就产权证办理等问题与市民进行交流。记者采访了解到,北国之春采菊苑项目和万里大厦住宅部分的房源可以办理房产证了。

    “市南区福州南路万里大厦从入住至今,已有10年时间,但600多户居民的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请问什么时候才能得到解决?”在当天的访谈中,万里大厦项目的不少业主咨询这个问题。

    据王建红介绍,市南区福州南路101号、103号、105号的万里大厦项目,共建有A、B、C三栋高层住宅及四层网点房屋。“该项目已经完善建设手续,具备办证条件。”王建红说,但网点房屋因开发单位与施工单位间存在经济纠纷,现被法院查封无法办证;住宅房屋除A栋的22层、23层、24层共计12套房屋由开发单位向社会出售外,其余房屋出售给青岛铁路分局,由铁路分局再出售给职工。上述12户居民可持购房合同、缴款凭证等材料向中心申请登记,铁路分局职工可由铁路分局准备材料后申请登记

    陈立新 网友您好!福州南路101-105号项目系由青岛西海岸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建设手续已经完善,具备办证条件。其中该项目部分房屋出售给铁路局进行公房出售,部分房屋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如果您反映的系铁路局房屋,可以联系铁路部门准备材料办证;如果是商品房,因开发单位已经注销,您可持买卖合同等材料向我局所属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登记,登记中心审查材料齐全后公告征求异议,公告一个月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留言板 许多开发企业申报开盘楼座面积很少,有的一个一个的报,如李沧万达项目,中海国际项目。如何杜绝此现象发生。

    陈立新 网友您好,根据商品房预售有关规定,商品房项目一般应以同期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为单位申办预售许可,不得分层、分单元或以套为单位申请。我市严格执行上述规定,持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确保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发挥预期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请领导真正过问一下铁路公寓分配的问题。

    这个事很多铁路职工都反映过,但国土局一直不作为。

    铁路局在青岛市普集路、兴隆路建设了两处职工宿舍,按照相关政策,此类房屋应为保障性住房,其分配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但现在济南路局将不少房子分给了外地户口的职工,包括胶州、潍坊、淄博等等。前期给国土局反应后,国土局的最后答复是给济南路局已经去函,要求其整改,根本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作为。我们很多青岛本地职工很不满意。

    我们要求国土局拿出切实可行的动作,制止济南路局的这种违法行为,告知广大铁路职工,我们这种分房子的风险和后遗症,最后要求国土局派驻工作组,彻查济南路局违法行为,还青岛籍职工一个公道。

    最后我还要威胁一下领导,如果因为贵局的不作为,导致后期我们职工无法办理房产证,我们将到市政府上访,不是要求办理房产证,而是上告市政府国土局不作为。

    陈立新 网友您好,普集路、兴隆路项目是济南铁路局职工集资建房项目,按照规定应定向销售给济南铁路局符合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职工家庭。但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到我局办理任何预销售手续,下线后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并将有关情况向您反馈。

    留言板 青岛的国土大学路是一级!

    台东为啥是三等地!

    陈立新 网友您好。我市目前实行的是2007年公布更新的城镇基准地价。按照2007年青岛市城镇基准地价等级划分,以商业用地为例,大学路所在的商业用地是一级,台东商圈的商业用地也是一级,而大学路的住宅用地是一级,台东商圈的住宅用地是三级。设定用途的土地级别的划分受多种因素共同影响,其中影响住宅用地级别的主要是生活便捷度等有关因素(如周边学校、医院、交通、购物、体闲等),而影响商业用地级别的主要是商业繁华度等因素(如金融、贸易、服务、展览、咨询等多种功能齐全程度,及市政交通与通讯条件等的完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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