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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也要反腐,使他们能够自觉地把经济活动与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结合起来 “在过去12年里,共有1882位企业家登上‘胡润百富榜’,其中‘问题富豪’有24人,18位如今仍在狱中。”这是胡润在刚刚撰写完成的《2010中国富豪特别报告》上的统计数字。 现在狱中的18名上榜富豪,包括南德集团创始人牟其中、德隆国际创始人唐万新、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等人;已出狱的 在这24位“问题富豪”中,民营企业家占相当比例。报告显示,行贿是上榜富豪入狱的最主要原因,其次是资本市场相关问题、诈骗和挪用资金等。 “近年来,腐败从掌管传统经济资源分配的权力部门,逐渐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蔓延。”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研究所副所长陈明生副教授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说,“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还缺乏制度化的反腐体系,以至有愈演愈烈之势。” “从所有制的角度来看,中国经济可分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陈明生介绍,“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以及混合经济中的非国有成分和非集体成分。” “非公有制经济的组织形式复杂多样,有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业、合伙企业、公司、集团、商行、代理商、研究机构、投资基金,等等。”陈明生说。 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迅猛发展,如何在其内部预防和打击腐败,已成了中国反腐部门一个棘手而全新的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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