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税=调分配 作为直接具有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的税种,不管是”两会”还是有影响的论坛,对个税进行改革的呼声由来已久。特别是今年,多位高层在多个场合表示要对失衡的收入分配加大改革力度的背景下,个税改革更被寄予为收入分配改革破局的重任。 “除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个人所得税第二个功能就是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国外常把个税称为‘罗宾汉税’,意思是说个税在体现社会公平的同时,带有更多‘ 在资深经济评论人士马光远看来,个税本身回归民生和公平,还事关“十二五”强调的扩大消费、释放民间购买力的结构性转型问题。据了解,与多数发达国家不同,目前我国中低收入者已成为该项税收的主要负担群体。 有统计显示,在我国个税纳税人中,中低收入家庭人数最多,约3亿人;在全部个人所得税收人中,近三分之二来源于中低收人家庭。在美国,年收入10万美元以上的群体所缴纳的税款每年占美国全部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 “我国当前虽有累进制个人所得税,但征不到真正高收入的人头上,调控贫富差距的职能还不明显。”李长安表示。马光远也认为,“欠公平”的现状源于当前所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不是国际上流行的综合税制,“分类税制最大弊端是不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和支出的抵扣制度,造成综合收入高的人少纳税,收入低的反而纳税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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