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备受关注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近期有望出台。据透露,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重点在于让利,包括政府对民众的让利,企业对职工的让利等。 改革重点在于让利 事实上,早在2004年,我国就出台了《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草案,但正式文件一直未出台。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在初次分配中兼顾效率与公平, 为此,今年4月以来,发改委已先后数次召开有关收入分配的研讨会,国务院研究室、财政部、人保部、民政部等部门均有官员出席。其间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还曾分赴浙江、四川等地进行调研。 6月13日,国家发改委再次就收入分配改革召开研讨会,有关专家建议,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提高垄断行业央企红利上缴比例,提高地方自留税收的比例。事实上,让利成为分配制度改革的核心,包括政府给民众让利,以及企业给民众让利。 相关数据显示,从1978年到2006年,我国居民收入年均增长6.7%,远远落后于同期经济增速。 “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关键看两个比重:一是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的比重;二是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收入分配的比重。而初次分配政策是这次改革的重点。指导意见将会提出在初次分配中适当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改变目前初次分配中资本所得偏多、劳动所得偏少的局面。”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向记者表示,此次收入分配调整是双方面的,高的要往低处调,低的往高处调,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 “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重点在于让利。”接近发改委的有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包括政府对民众的让利,以及企业对职工的让利。该人士指出,政府向民众让利包括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城市化进程,以及政府提高科教文卫支出,推进“非公36条”的实施等。 需要协调各方面利益 “收入分配牵涉到各方面利益的调整,怎样兼顾社会公平正义?怎样和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合起来?这不是简单的问题。”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 在收入分配改革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纠葛中,政府处于最核心的主导地位。而问题的复杂之处在于,政府自身同样存在着各种利益的纠结。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认为,在政策层面上存在相当程度的要素配置失衡。以地方政府为例,其目标是拉动GDP增长,因而热衷于鼓励资本密集型投资,为大企业提供各种优惠政策,不断把经济资源向强者倾斜;相对来说,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重视不够,而后者恰恰是解决就业的主力军。 事实上,企业让利于民也同样存在这个问题。国家发改委宏观研究院消费室主任陈新年指出,从让垄断企业上缴红利这一点上来说,必然会遇到很大阻力,因为垄断行业自身的利益会受损,需要一定的税收等补偿机制,而对于非国有企业来说,要使之让利于职工,提高职工收入,则会面临更大困难。 “可以通过财政税收手段对企业予以鼓励,或者通过立法或行政手段予以监督。”陈新年建议。 提高个税起征点呼声渐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表示,中国已基本具备条件,实现“年均工资增长15%以上,五年左右就可以翻一番”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显然,涨工资是“国民收入”倍增的重要手段,事实上,目前涨工资已成为大势所趋,今年以来,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涨”声一片。目前,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20元,为全国最高;从4月1日起,浙江省将对全省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最高一档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提高到1100元;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100元,新标准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7月起,深圳最低工资亦统一提至1100元。 另一方面,关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最近也很高。在这方面,广东有望率先破冰,针对广东省政协委员黄西勤关于提高广东个税起征点的建议,广东省地税局日前答复称,将向中央反映,建议对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扣除标准建立和地区物价水平、通胀系数相挂钩的浮动机制。 政协委员建议兼顾收入和通胀情况确定个税起征点 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如何处理好国民收入分配问题,把社会财富“蛋糕”分好,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受到了全国政协常委、委员的高度关注。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1997年到2007年10年间,劳动报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53.4%下降到39.74%。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偏低,普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偏低,工资增长长期落后于经济增长。”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徐振寰说。他认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必须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 “作为国民经济重大关系中的最基础部分——社会收入分配格局的不合理,已经成为当前各种社会问题与社会矛盾的深刻根源。”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温思美指出,当前,我国政府控制的财力已经达到10万亿元的规模,是改革开放初期的100多倍,通过完善收入分配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已经具备了基本实力。 为此,温思美建议,国家应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使更多的财政资源投向民生领域,应将民生福利投入增长高于财政收入增长列为刚性约束指标,长期持续。同时,加快税收制度的完善、改革,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根据地区情况制定不同的个税起征标准。 个税起征点上调至多少才合适,众说纷纭。全国政协委员庄威认为,“应兼顾职工平均收入和通胀情况来确定个税起征点。建议以上一年度全国社会平均工资为个税起征点。”在他看来,这样设定个税起征点一方面争议较少,另一方面,在通胀情况下,个税起征点也将随着社会平均工资增加而逐渐上调,不至于给工薪阶层增加过多的负担。 温思美建议,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型个税税制结构模式,并逐步向将纳税人的生计、赡养等情况综合考虑的税制过渡;规范高收入阶层的所得纳税,出台包括财产税或物业税及相应的消费税等在内的新税种;允许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在权限范围内进行税制改革。 改革收入分配要“削高”更要“提低”是全国政协常委、委员们的普遍共识。全国政协常委蒋以任认为,一方面要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调控和监管,逐步消除非市场因素导致的不合理收入差距,同时要通过继续增加养老金,提高最低工资、城乡低保标准等逐步提高中低收入者的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障标准。 他同时提出,在谈到收入分配问题时应避免一个误区,即单纯用收入水平来衡量高、中、低生活水平。国外的中产阶级除了收入本身外,社会地位、生活方式等都是其重要特征。 “创建和谐社会,不单纯是收入分配差距的问题,关键是要创造出一个长效的、公平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让低收入层有机会迅速向社会较高层次流动,才能创造一个我们所期望的‘橄榄型’社会。”蒋以任说。(据新华社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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