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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房屋质量通病 建管局重拳出击推新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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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1-09 18:07:24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正在进行房屋24小时蓄水实验

    相关知识链接: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解决办法

    墙壁出现裂缝、发霉长毛怎么办,外墙或卫生间渗漏怎么办……日常生活中,类似的问题或多或少大家都会遇到。遇到这样的问题该找谁解决呢?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工作人员,帮助市民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什么是住宅工程质量保修?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自家的房屋出现上

述类似问题后,我们首先应该想到的是房地产开发单位免费的义务的维修――质量保修。我们所说的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以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质量缺陷是指: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记者: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是怎么回事?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 :谈到保修,就必然会有保修期限。和普通商品有保修期限一样,房地产开发单位也不可能对自己的住宅产品提供终生的免费维修。

    记者:那住宅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呢?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共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保修期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记者: 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是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入住之日起算(房地产开发单位与购房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验收合格之日,是指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并由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文本的日期。

    也就是说,不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是不能向房地产开发单位提出保修的。

    应该注意的是,上述保修期限是住宅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在不低于上述最低保修期限前提下,可另行约定保修期和保修起始时间,以最大限度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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