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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二答网友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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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0-22 13:54:48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贴号:60

    留言板请领导拆除违法建筑

    在青岛酒店管理学院东北角由郑庄村民吕锋一片违法建筑(无任何审批),此建筑既有碍李沧区到滨海大道的市容,有存在极大地安全隐患(利用易燃材料搭建)出租给社会闲杂人员在此经营,此地段的管理权应归崂山区管理,是与李沧区交界处。请领导在百忙之中予以拆除。

    答:网友您好,您反映青岛酒店管理学院东北角违章建筑一事,经崂山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调查了解,青岛酒店管理学院东北角确属崂山区管辖,系北龙口社区和竹窝社区土地,所反映的一片违法建筑均为2000年前后所建,近期未发现新建、在建违章建筑。由于此地段路北面的大片区域五月份已被征用为生物产业园,此地段也有征迁的计划,届时将对历史遗留问题一并进行解决。

    【贴号:65

    留言板青岛城市管理落后

    除了海边一带卫生等管理好一点,其他地方就是一个尘土飞扬\满地垃圾,商家门前脏乱差,您们只会去追赶小商小贩,

    答:网友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青岛有些地方脏乱差现象,我们在充分调研,并借鉴其他城市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于今年6月份,研究制定了《青岛市关于建立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及开展整治达标活动的意见》,并由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将七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以及单位、个人所有或使用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场所等区域进行责任划分,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规范和标准,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齐全完备的台帐资料,实现辖区内各责任区无缝隙覆盖,并落实责任、制度、资金、队伍、人员,建立督导、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以加强对这些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绿化、容貌秩序、建筑物立面、文明行为以及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设备等方面的管理,倡导“美化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风气和氛围,创造文明、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

    【贴号:67

    留言板市南城管不作为

    半山兰亭小区多年来乱搭乱建很严重,多次反映到负责宁德路片区的城管部门,有位王队长来小区看了后,说已经建了,没办法了,只要不在大马路边,不影响市容,无所谓,太可笑了,这样的城管领导,让人抓狂

    答: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海信半山兰亭违章建筑问题,此问题辖区办事处及市南区城管执法局都非常重视,由于该小区内存在大量违章建筑,且违章建筑所用材料与楼体所用材料基本一致,需比对图纸方可确定违章搭建的位置和具体面积,对该小区内5号楼1楼新建违章,市南区城管执法局金门路中队已依照法律程序下达拆除决定书。目前,中队已联系小区物业,要求物业提供该小区楼体结构图纸以及涉嫌违章业主的信息,下步将参照上述资料,在对违章建筑进行认定的情况下,对半山兰亭小区内的违章建筑下达相应文书,并结合办事处楼院整治改造统一进行处理。

    【贴号:69

    留言板江西路132号楼下烧烤摊太牛了 

    对于上述问题已反映多次,为什么迟迟不能解决,光搞些形式上的东西都扯淡,请邓大人晚上现场办公吧。如果是下岗职工我们也忍了,来点实际的吧!!!! 

    答: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江西路132号鑫生活快餐夜间超范围经营问题,市南区城管执法局金门路中队曾多次对其进行查处并予处罚,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中队已责令该店负责人辛某自行进行整改,如其拒不改正,中队将依照法律程序从严处理。

    【贴号:71

    九寨沟风景Re:开发区车库违规使用问题严重

    局长,您好!我们小区(开发区金泰苑小区)的情况相比上面反映的情况更严重,违法占用公共绿地,通道,卫生环境极差,安全隐患,噪音扰民,我们深受其扰,望执法局核实后给予治理。这是小区脏乱差的连接图片。

    答:网友您好,长期以来,小区房屋出租管理不规范,物业管理不尽责,有关职能部门疏于管理,以及房主和承租人受利益驱使所采取的不法行为,导致小区内违规出租房屋现象普遍发生,并由此引发了改变房屋结构、改变房屋用途、造成小区环境脏、乱、差等一系列问题,损害了小区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实解决此类扰民问题,黄岛区城管执法局将联合规划、卫生、环保、工商、城建、公安联合开展专项治理。

    【贴号:72

    留言板这里的问题谁来制止?

    尊敬的领导:我们是辽阳西路258号,恒苑小区的居民,借此难得的机会特向您反映两个问题。1:自2006年入住恒苑小区以来,就发现有越来越多的负一层居民违规侵占公共绿地,圈成自家院子,还有的居民把草坪开成菜地,违规种菜,还有的居民违规安装不合规定的防盗窗,影响了小区的整体环境,以上问题曾经都已向市北城管局反映过很多次。但是:不知是违规居民后台太硬还是市北城管局执法不力、不作为,视法律、法规为儿戏?至今未有改变。2:在辽阳西路恒苑小区门口两侧的人行道上违规停放车辆严重。因本小区是无车小区,因此就有很多在车库和门口停不下的车辆就停到了人行道上,暨影响行人通行又破坏了绿地。更有甚者,有很多的驾驶员违反交通法,沿人行道逆向行驶到劲松一路口。据物业说:该问题市北城管过问过,但没有采取有效的解决办法。在此建议:在人心道的两端安装挡车石柱即可。以上问题请领导在百忙中能予以解决。谢谢! 

    答:网友您好,针对圈占绿地问题,市北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中队与办事处进行了摸底调查,本着先易后难地原则,先行整治圈占绿地及破坏草坪种菜的违法行为,按计划整治圈占绿地及破坏草坪种菜的违法行为。

    辽阳西路人行道两侧停车的问题,市北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中队每天在巡查中对发现的违法车辆下达《违章停车处理告知书》,效果明显。关于在人行道两端安装挡车石柱的提议,需市政部门经过论证后视情设置,对此市北区城管执法局将积极向市政部门反映,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对辽阳西路恒苑小区门前人行道违章停车及时处罚。

    【贴号:77

    留言板合肥路北村车站旁书报亭人行道占路经营

    合肥路北村车站旁人行道上有一家书报亭(北村小区大门向东150米)占用人行道经营,影响行人通行,而且报亭将盲道切断,侵害残疾人利益,2009年从举报此事,崂山城管回复报亭与青岛风采公司合同到20109月,现在合同到期,请清除违章占路经营的书报亭。

    答: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崂山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调查,合肥路北村车站的书报亭20109月到期,承包人已于2010924与青岛风采公司续签合同,期限为12个月。不存在合同到期的情况,且合同中明确说明了亭体设置的位置。对此,执法人员已通知报亭承包人将报亭搬离盲道,确保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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