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号:19】 为什么不发我的帖子软件园宁德路门中午卖饭占路经营 请问邓局长,软件园宁德路门中午卖饭占路经营由来已久。卖饭并没有被取缔,而是的被城管赶到到青大留学生楼门口以北。中午人山人海,行人乱穿马路,十分危险。请问这些卖饭的是否可以在此经营?听说青大留学生楼门口是分界线,以北是市南城管,以南是崂山城管负责,请问是不是崂山允许而市南不允许?还是崂山城管不作为?? 答:网友您好,您反映的软件园宁德路门中午卖饭占路经营问题,市南区城管执法局金门路中队每天安排执法人员定岗巡查,对占路商贩随时发现随时进行清理。下一步将配合崂山城管部门一起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占路商贩坚决予以取缔。 【贴号:20】 留言板仙居路16号西单元一楼09年迁来毁绿圈园,自称其女婿是城管 具体位置在田家村半封闭小区,入口在农贸市场北侧,楼侧号12,前后几座楼楼前均为绿草地辅以矮灌木绿化,十几年没有乱圈毁绿的事情,唯有该户自09年迁来,毁绿地,建铁栅栏圈园子,放置杂物,种菜,自称其女婿是城管。市南城管来处理过2次,均不了了之,影响极坏。希望邓局过问此事,还绿地,恢复城管部门的声誉。 答:网友您好,您反映的仙居路16号西单元一楼住户毁绿圈园问题,经了解因该小区缺乏物业管理,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部分一楼住户安装了护栏起到防护作用,而且得到了小区大多数居民的认可,对此市南区城管执法局中队将联系办事处做进一步协调工作,或在今后小区楼院整治中统一处理解决此问题。 【贴号:22】 留言板兴安路山外青山小区变压器嗡嗡响扰民阳光房档光 兴安路山外青山小区变压器嗡嗡响扰民阳光房档光,请求政府领导为民解忧.谢谢! 答: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变压器扰民问题不属城管职责范围。阳光房搭建在楼顶,市北区城管执法人员会同办事处工作人员多次到居民家调查,由于家中一直无人,且该阳光房均建在楼顶,所以存在调查取证、强制拆除、楼面恢复等难题。 【贴号:26】 留言板东海国际违法建筑问题 邓局长您好: 今天向您反映一个具体问题,汇泉路17号东海国际大厦6003室业主史翠凤,于2010年5月私自在其购买的二手房外的公共非上人平台上,搭起了约20多平方米的房子,并将其居室外扩了宽约1米、长约7米。 该业主在户外擅自搭建违章建筑,影响了大厦的整体外观、侵犯了相邻业主的权益。为此,业主委员会曾劝其自行改正,受害业主和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曾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但违章建筑至今未得到拆除,引起广大业主强烈不满。此问题已经通过“网络在线问政”等平台反映,由于所在辖区执法人员不作为,致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烦请明察。 答: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汇泉路17号东海国际大厦6003室违章扩建问题,市南区城管执法局前期已立案查处,经现场查看汇泉路17号6楼平台为封闭式平台,只能从业户家中进入平台,由于业户搭建的平台离地有一定高度,又是用水泥浇注,人工拆除存在难度。目前需要先做好业户工作,争取其配合,另外需考虑使用机械协助拆除以及拆除后恢复等相关问题;中队现正协调办事处和居委会做该业户工作,要求该业户自行拆除,同时联系区拆违部门安排计划予以强制拆除。 【贴号:28】 留言板重庆花园违规建筑 重庆花园2-4号楼违规网点又被打开了。此类事情发生了2-3次。反应一次整改一次。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彻底解决呀。 答: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现场调查,重庆花园2-4号楼没有网点房,只是有居民将原有的玻璃门窗改成塑钢门窗,并且此小区是一封闭小区,以上问题应由小区物业、区物业办及李村街道办事处共同协商解决。 【贴号:29】 留言板违章建筑 邓局长您好:很高心能看到贵局正在大力整顿违法建筑的问题,我对此反映关于浮山后河马石市场顶层存在的违法建筑问题(顶层是一个上人屋面平台),这期间我给市长电话反映过,给市北城管反映过,但此违法建筑任然屹立在河马石市场顶层上,这个问题不是一句话两句话就能说清的,我首先希望您能看到这条反映的信息,如果您能看到的话你看我给你们提的建议。1此板房为可燃板房青岛市已经不让搭设2板房内居住很多人员,在里面做饭容易引起火灾,引起安全事故。3此处为活动场地现在被他们占领我们无法上去。 答: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市北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经现场调查,河马石楼顶违法建筑共有5处,9月份市北区城管执法局洪山坡中队已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由于屋顶违法建筑拆除存在漏雨的隐患,需协调相关部门联合解决,因此该楼顶违法建筑需要妥善、稳妥进行。下一步市北区将召开多部门协调会制定拆除方案,有步骤地进行拆除。 【贴号:30】 留言板江西路逍遥花园42号楼和43号楼一楼平台上的违章建筑 市南区江西路逍遥花园42号楼和43号楼,一楼平台上有私搭乱建,和违章圈占公共面积的情况,有的甚至在一楼平台上搭设了违章建筑了 答: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逍遥花园42号楼和43号楼违章搭建问题,市南区城管执法局金门路中队已立案查处并下达限期拆除告知书,责令其自行拆除,按照执法程序进行处理。 【贴号:31】 留言板江西路115-117号的网点一楼平台的违章建筑 这个问题已经存在多年,也反映了多次,但是迟迟没有得到解决,希望邓局长亲自到现场看一下,江西路115号,116号和117号的一楼平台违章建筑问题 答: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江西路115-117号网点一楼平台违章建筑问题,市南区城管执法局香港中路中队已到现场查看,中队将对此立案查处,全部法律文书下达完毕后即进入拆除程序处理。 【贴号:33】 留言板楼顶 请问城管局长:像楼顶平台乱堆乱放由谁来管?如果你们管不了,那有谁来管?难道就没有一个部门能管?这样的事还无人过问了?真是不可思议!青岛市违章的事太多了,该下大力气管管了!城市管理包罗万象,应小处着眼,大处着手。既要科学的管理头脑还要有相当的力度。 答:网友您好,根据《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主干道两侧及主干道临街建筑物的未封闭阳台、窗外、屋顶、平台不得悬挂、晾晒、摆放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有上述行为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据第五十二条规定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采取补求措施,可以并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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