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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省纪委书记谈反腐: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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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4-26 10:05:59 人民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李延芝:

    把制度建设贯穿反腐倡廉工作始终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贺国强同志在工作报告中着重强调:“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

件。”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这些重要精神,充分认清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努力在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第一,要创新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理念。当前,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已经进入由“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转变的新阶段,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更加重视和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对惩防腐败的综合效能,努力增强依靠制度惩防腐败的科学性、有效性。一方面,我们要切实增强制度防腐意识,把制度建设摆在反腐倡廉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方面,体现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个环节,切实做到反腐倡廉建设领域拓展到哪里,制度建设就延伸到哪里。另一方面,我们要增强用制度保障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识,坚持在反腐倡廉工作思路谋划、工作目标确立、工作措施制定等方面突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对反腐倡廉工作落实的保障作用。另外,要增强通过制度创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意识,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理论和建设规律的研究,围绕反腐倡廉建设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时俱进地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果、基层实践经验和有效做法向制度层面转化,保证反腐倡廉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第二,要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化。2010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扎实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一是以加强对领导干部教育为重点,着力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要以《廉政准则》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探索把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制度规范之中的有效途径,构建充分发挥教育说服力和制度约束力整体功效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机制、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机制和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二是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着力抓好监督制度建设。要积极探索强化对权力运行制衡和监控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推进事前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层级监督制度创新,逐步形成有效监督的制度体系。三是以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为取向,着力抓好预防制度建设。要探索制定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的措施和办法,积极推进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和腐败预警机制;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研究制定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等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制度。四是以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为标准,着力抓好惩治制度建设。要加强对腐败案件发生规律和案件查处制度缺陷的探索研究,建立完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逐步形成腐败问题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健全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激励机制和重大案件的督导督办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同时,要注意系统、整体地推进制度建设,坚持单项制度建设与整体性制度建设、实体性制度建设与程序性制度建设、规范性制度建设与处罚性制度建设有机统一,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化水平。

    第三,要在切实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上下功夫。我们要把抓好制度执行作为制度建设的生命,着力健全完善制度落实的保障机制。一要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考核机制。协助党委和政府抓好制度执行的任务分解和措施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和执行时限,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制度执行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要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法纪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制度执行公开机制,增强制度执行的透明度。三要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奖惩机制。对制度执行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漠视制度、恣意违反制度以及制度执行不力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许云昭:

    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一项突出任务抓紧抓好

    当前我国的腐败问题,是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样一个特定历史时期发生的,体制机制制度上的不完善,是腐败滋生和难以在短期内完全解决的深层次原因。重点抓好制度建设,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由之路。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任务和要求,把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一项突出任务,以落实四中全会《决定》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各个环节,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创新,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一是要以超前视野抓好制度规划。要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以前瞻性思维搞好制度规划。近两年,湖南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民主法制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对规范行政权力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大力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和建设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的意见》,成立了预防腐败局和预防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14个方面预防腐败的试点工作和长沙市的综合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先后出台《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建立了规范行政程序和行政裁量权方面的基本制度,这在全国应该属于首创。去年初,针对扩内需、保增长,新增投资项目较多的情况,湖南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新增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中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取得了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的效果。

    二是要以科学态度抓好制度建设。要遵循制度建设规律,用科学理论指导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严谨性、可行性、适用性、配套性,努力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去年,湖南针对县级党政正职案件增多和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建设领域腐败易发高发的情况,在各地积极探索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和《关于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对党政正职的权力进行全方位监督和制约。这两个制度既简明易行又都很管用。其中关于防止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的规定,契合了中央部署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中央纪委、监察部建立相关制度提供了参考。此外,湖南积极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由省纪委牵头组织协调,整合19个机关和部门的监督资源,建立了湖南省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增强了监督力量,提高了监督实效。

    三是要以实干精神抓好制度的落实。制度建设关键在落实,不落实,再好的制度也是一纸空文。去年,湖南在长沙市试点抓了八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受到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的高度评价。今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保证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我们准备在全省统一部署开展“五+X”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统一开展对新增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规范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五个方面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各市州、各部门还可以根据各自情况适当自选一些项目开展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另外增加若干制度一起开展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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