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一些人跳不出“求全责备”用人观念的影响。有的领导和干部部门,在看待和使用“有争议”干部的问题上,往往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简单裁判,或者“挂起来”、长期拖下去的办法。这都不利于准确、及时地发现和使用人才。看来,正确对待有争议的干部,从中发现和挖掘人才,使每个干部都能得到公正看待和正确使用,是当前干部工作中需要认真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事情成败
的关键就是能不能发现人才,能不能用人才。”从党的事业和改革的大局出发,善于在“有争议”的干部中选拔人才,是其中应有之义。所谓“有争议”,就是领导、群众对这些干部评价不太一致。一般说来,有争议的干部大多思想观念新、有个性、有魄力,敢想敢干,同时在性格上、工作方法上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毛病。干工作、搞改革,需要敢闯敢试,打破常规,打破平衡,难免会得罪一些人,首当其冲这样做的人,自然也就容易成为有争议的对象。对这些干部,一些同志由于缺乏辩证的分析,只见短处,不见长处,甚至把长处也当作短处,陷于“不敢用、不想用、不愿用”的怪圈。实践证明,有争议的干部中的确也有不合格的,但真正的人才也往往在其中。尽管他们身上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他们正是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的栋梁之才。
近年来,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充实到了各级领导岗位。现任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这位曾被称为中国最富争议的干部,就是一个举证。他在任宿迁市委书记时,一些自以为深谙官场之道的人都不看好他的仕途,甚至担心他能否全身而退。然而,在不到两年时间,他实现了“三级跳”,颠覆了很多人的预料,并在昆明官场上刮起了一股新政风暴,推进了各项建设和发展。现实中也有这样一些干部,他们虽然乘了各方“没争议”之机上去了,但常常庸庸碌碌,墨守成规,不能真正干事,依靠他们肯定是难以担当科学发展的重任的。
正确看待和使用“有争议”的干部,需要有不以一眚掩大德的辩证头脑,不求全责备,不因瑕弃玉。只要他们确实有真才实学,有改革创新的精神,有无私奉献的品德,就应当大胆起用,并且在工作实践中帮助他们不断克服缺点和毛病。只有这样,我们的事业才会有生机、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