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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王春芳网谈 满意度

来源: 2013-05-09 16:12:10字号:TT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王春芳(左一)与网民在线交流 (摄影 周琦)

    平安妈妈 王主任您好,我是市北区的一名市民,有这样一个情况向您反映。我老公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现身份为行政编,老公转业到地方后未参加地方的经适房分配,目前我和老公名下无任何房产,2010年,我老公参加原部队经适房分配(目前还在施工建设中),我们想用现在地方的住房公积金对原部队即将分配的经适房进行贷款,近期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说是军队经适房不能作抵押,无法享受使用地方公积金贷款,我们感到这是政策不够配套所致。像我们这样的名下无任何房产,确实需要用公积金贷款却不能用,请问如何解决?是否能改进相关配套政策,真正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惠群体,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请王主任给予解答。谢谢!

    王春芳 您好!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借款人所购住房作抵押担保。由于军产房在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因此军产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留言板 领导您好,有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下次再用贷款有什么条件,贷款利率是否有变化,若首次贷款时男方未婚,下次贷款时已结婚,若用女方公积金贷款算首次还是二次?

    王春芳 您好!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贷款须按我市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政策规定办理,即首笔贷款结清满5年,首付比例不低于60%,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根据您的情况,用女方的公积金贷款仍按二次贷款政策执行。

    留言板 王主任,你好!!!

    我任教三四十年,面临退休。至今家在农村,危房四间,还得在离家十多里的学校上课,在城里又无立锥之地。应该怎样利用公积金买房。现在首付拿不出。

    王春芳 您好!职工在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符合下列条件:(1)借款人在申请贷款的近6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开户缴存的时间应满6个月);(2)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3)贷款首付比例商品房不低于30%、经济适用房不低于20%、二手房不低于40%;(4)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同意办理住房抵押;(6)借款人购买期房的,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书之前,由开发单位提供阶段性担保。按照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规定,没有首付暂时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留言板 单位不缴啊怎么办

    王春芳   网友您好!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法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单位未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不为录用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处进行投诉反映。

    留言板 咨询一下 我现在在A公司上班,社保也在A公司缴纳,我们公司开通了公积金,但是没给我们投,我想缴纳公积金,公司说不能单独给个人缴纳,要缴纳必须全公司缴纳社保的人员全部缴纳?这种说法对吗?

    王春芳   网友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都应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您就职的单位属上述范围,则单位应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否则,您可到经营地的公积金管理处进行投诉。如您还有何不清楚的问题,可拨打我中心客服热线0532-12329咨询。

    留言板 今年想先提前还一部分贷款,然后再把还款期限缩短,不知道能不能行?

    王春芳 您好!在贷款期内可以提前部分还款两次,第三次须提前全部结清;还款金额为1万元的整数倍。

    贷款缩期受理标准: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申请时点无逾期还款;申请缩短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无不良还款记录,提供的收入证明应具备期限缩短后的偿还能力,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作变更;组合贷款期限变更,应征得组合贷款银行同意,且变更期限保持一致;首次期限变更以合同期限为准,缩短的期数以12的倍数(年)变更。如您符合上述要求,可到办理贷款的辖区管理处提交申请,由申贷辖区管理处审批。如您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申贷时点无逾期,具备缩短期限后的偿贷能力,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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