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3月20日讯 日前,青岛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选出2012年青岛市“扫黄打非”十大案件,案件查办领域进一步扩大,实现了“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管理领域的全覆盖。
往年,青岛市查办的“扫黄打非”案件主要集中在非法出版物案件方面,其它方面案件所占比例较少。而此次评选出的十大案件中,除非法出版物案件外,还涵盖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擅自迁移拆除文物保护单位案、擅自安
2012年7月21日,原黄岛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本案中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网络购买服务器虚拟主机(空间)和非法域名制作淫秽网站“黄朝激情社区”,并陆续采集、上传网络图片10922张、网络小说904部、网络影像视频179部,并设置广告添加窗口,供网民浏览。
经青岛市公安局出具淫秽物品鉴定认定书,认定其中的5920张图片、904部小说、179部视频文件为淫秽物品。王某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经上诉维持原判。
2012年9月10日,原胶南市文化执法局联合胶南市公安局灵山卫派出所对灵山卫大集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两人正向路人发放涉嫌非法医疗内刊《健桥HEALTH》。执法人员当场制止发放行为,并及时赶赴胶南健桥门诊部对剩余的《健桥HEALTH》2800本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经鉴定,《健桥HEALTH》为非法出版物。2012年10月17日原胶南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做出处罚:没收非法出版物、并处人民币20000元罚款。同时,对该门诊部进行教育,引导其加强自律,防止制作发放非法内刊行为再次发生。(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