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过年前,总会出现很多讨薪事件,有些是老板无奈,也有些是老板故意不发工资。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司法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涉及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其中恶意欠薪数额较大者最高可判3年,恶意欠薪使用暴力威胁讨薪者可判7年。这一司法解释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
数额较大最高可判3年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这个司法解释,旨在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打击力度,解决办理该类刑事案件所面临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欠薪纠纷转为刑事案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我市法院的几名法官了解到,之前我市受理的讨薪案件多数属于民事纠纷案件,一般都是判决欠薪老板支付工人工资,若老板拒不支付,将根据当事人申请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查封公司账户、拍卖公司或老板财产帮工人讨回工钱。若其中有因为讨薪被老板或老板雇佣人员打伤的事情,就会转为刑事案件,按照故意伤害罪对其判刑处理。
“之前没有相关法律,我们也遇到过一些老板故意欠薪的案例,都是想办法帮当事人执行来欠款了事。”市中院一名法官介绍,这个司法解释出台后,遇上老板恶意欠薪的案件就要转到刑事法庭审判了,法官在判案时有了依据,就可以直接将恶意欠薪的老板送进监狱了。(记者 孙启孟)
9条司法解释助“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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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总共9条的司法解释重点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具体含义;二是明确了“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认定标准;三是明确了“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认定标准,特别对行为人逃匿情形下“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的内涵作了规定,以便于司法实务操作;四是明确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数额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标准作了解释;五是明确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从宽处罚情形,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刑法的威慑和教育功能,充分维护劳动者权益;六是明确了拒不支付报酬罪的主体范围、单位犯罪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