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能否成法定国酒 3个月后见分晓
贵州茅台酒“国酒”的宣传词已深入人心,然而近期一则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的消息传出后,茅台酒一贯标榜的国酒身份引起多方关注。在近日国家商标局公布的通过初审商标中,“国酒茅台”的商标赫然在列,在三个月公告期内如果没有异议或者异议无效,茅台将“转正”成为国酒。
曾经申请9次均被驳回
昨日,在国家工商总局
记者查阅资料了解到,贵州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最早是在2001年9月13日,期间“国酒茅台”一共注册了9次,最近的注册时间显示为2010年6月9日,不过每次均因“国酒”这一提法涉嫌利用国家机构的名义进行宣传而被国家商标局驳回。
申请或引高端酒企反弹
从未拿到“国酒茅台”的商标,为何却在宣传中打出国酒的旗号?昨日,记者致电贵州茅台名誉董事长季克良时,对方称已退下工作岗位,不便对此事做出回复。随后记者拨打贵州茅台现任董事长袁仁国的电话,但对方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国内著名白酒专家、大中至正(安徽)营销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顾问王传才表示,无论是酿造工艺还是市场认可度,茅台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国酒。但“国酒”身份之争由来已久,汾酒就曾在北京高调召开发布会炮轰茅台国酒身份。初审结果公示后,极有可能引起高端酒企的反弹。
贵州茅台的“国酒”梦此次能否实现?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讲师皮锡军表示,根据《商标法》规定,贵州茅台要最终拿到“国酒茅台”商标,还需3个月公示期,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企业都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贵州茅台将成为法理意义上的“国酒”,也是我国首个有“国通用名称”的商标的商品。
未拿到“国酒茅台”的商标,却在宣传中打出国酒旗号,这是否违法?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讲师皮锡军表示,如果仅将“国酒茅台”作为宣传用语用,而不是作为商标来用,并不违反《商标法》。但在广告中擅自打出“国酒”一词,就有可能涉嫌违反《广告法》中“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