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24日讯 记者从青岛市环保局获悉,我市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第一阶段补助政策将于7月31日截止,仅剩一周左右时间。自8月1日起,执行第二阶段补助标准,将按照第一阶段补助标准的80%审核发放。
发放补助资金近三千万元
据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宫艾青主任介绍,《青岛市区鼓励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1年8月实施以来,7区环保、财政
实施全额补助政策剩一周
宫艾青介绍说,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去年我市出台了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经济鼓励政策,对市区提前淘汰的高污染黄标车,政府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按照淘汰的车型及使用年限,分两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助,最高补助18000元。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为第一阶段,市区提前淘汰高污染黄标车的车主,可按照补助标准的100%领取补助资金;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为第二阶段,补助金额为第一阶段补助标准的80%,最高补助14400元。目前,我市实施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全额补助政策仅剩一周的时间,希望提前淘汰黄标车的车主,及时到所在辖区黄标车补助申领窗口办理手续,以免延误领取全额补助的时机。广大车主了解更详细的规定可到青岛市环保局网站()进行查阅,也可以直接拨打电话0532-82871109咨询。
市区黄标车限行区域将扩大
据宫艾青介绍,我市自去年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整治行动,采取加强黑烟车治理、油气污染治理、轻型汽油车实施国Ⅳ标准、提升车用油品质量、鼓励提前淘汰高污染黄标车以及在前海一线6.48平方公里区域,对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黄标车实行限时通行等措施,从实施的效果看,治理措施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今年1-6月份,市区空气中机动车排气特征污染物氮氧化物平均浓度为0.050mg/m3,同比下降20.6%,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4.9%,同比提升1.1个百分点。
为进一步改善市区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我市借鉴北京、上海、南京、杭州等城市的经验做法,计划分两个阶段将黄标车限行范围从市内五区扩大到市内七区,五市建成区也将逐步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措施。第一阶段限行区域划定在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以及崂山区天水路以南、滨海大道以西区域,面积约240平方公里,计划今年9月份实施;第二阶段限行区域扩大到市内七区行政区域,面积约1400平方公里,限行时间均为每天早7:00-晚20:00,计划2013年9月份实施。另外,国家最近也出台汽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车主可以根据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自行选择就高申领取。(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通讯员 孙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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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发布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及标准
另外,国家财政部、商务部,今年6月份发布《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2012年第27号公告),给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给予1.1万元-1.8万元的补贴。
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为:一是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二是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6米(含6米)或者乘坐人数大于20人(含20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三是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汽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在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更新车辆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申请农村客运车辆报废更新补贴的车主,还需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等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