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辽宁营口5000万元补贴公务员购买商品房”的消息在各大网站流传,指地方政府违规操作,变相救市,引起不少网民的关注和议论。
“中国网事”记者赶赴营口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到,此项政策是为解决1998年起全国各地逐步停止实物分房后的历史遗留问题,是按照国家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精神做出的安排,也是营口市2005年出台的一项老政策的延续,并不违反国家现行规定,网上所说的补贴面积、补贴方式等也都严格遵照辽宁省的相关政策执行。
据记者了解,国务院1998年7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其中确定的原则之一就是“新房新制度,老房老办法”,并明确规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记者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改革发展司有关人士电话核实时,该人士肯定地告诉记者,这个文件至今仍然有效,并未像网上有些人所说的已经废止。
据了解,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全国各地从1998年下半年起陆续停止了实物分房,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此后新参加工作的“新人”由单位按月缴存公积金,此前参加工作的无房户和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老人”实行按照应得标准进行住房补贴,辽宁省也于2000年7月出台了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意见,对具体的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做了详细的规定。
在2005年出台的《营口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试行)》中,记者看到,对各职级(职称)标准住房面积规定得非常详细,而且都与国家和辽宁省的规定相符,今年实施的补贴方式与往年没有任何不同,且发放方案第一句就写明是根据2005年的那份文件。营口市住房改革与保障办公室主任赵国砾说,此次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和上次一样,是严格按照职级和职称对应的住房面积标准进行的,根本不存在网上有人说的补贴无上限、买得越多补得越多的问题。据营口市财政局预算科长潘鏖风介绍,此次发放购房补贴的额度约为人均4万元出头,市财政为此安排资金约5000万元,就是按照报名者的职位、职级对应的补贴标准面积以及工作年限计算出来的。
据了解,营口市2005年第一次进行购房补贴时的条件是,1995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并且由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的“老人”中的无房户。“当时营口市符合这一补贴条件的人达到5500多人,但当年只补贴了900多人,今年也只能补贴1100多人”,营口市住房改革保障办公室主任赵国砾说,未享受住房补贴这些人,特别是退休人员要求享受政策,但由于地方财力有限,所以只能分期分批进行,而且只补无房户,已分到住房但面积未达到标准的,虽然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政策精神和规定也应该补,但市里现在连无房户都顾不过来,根本没有能力考虑那些人了。据介绍,营口市1996年起到停止实物分房之前这几年间参加工作的无房户还有很多,按照规定,也应该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营口市同样是由于财力原因现在无法解决。
网上有帖子说,营口此次发放购房补贴限时、限地,而且只能在职工购房后由财政划拨给开发商,而不能发放到个人手中,有“救市”嫌疑。
对此,营口方面向记者出示了2000年辽宁省出台的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意见,里面明确要求“购房一次性补贴原则上不发给个人,由职工所在单位在职工购买住房时,以转帐方式支付”。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盖凌洋对此说:“当年出台这个规定时,哪里有什么救市一说?主要目的就是因为购房补贴是用来帮助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得专款专用,不能发到手干别的”。
而对于限时一说,营口市财政局预算科长潘鏖风解释道,之所以规定享受补贴的人必须当年购房,是由于财政必须事先做出预算安排,而当年的预算如果不能全部执行,按规定是无法结转到下一年度的。因此如果现在没有能力或意愿购房,可以选择不在这一次补贴时报名,以后也还有机会。
赵国砾则对限定在营口西市区和站前区的规定做了解释,“2005年营口市第一次发放购房补贴时,营口的市区基本上就是这两个区,享受补贴的人几乎也全部在市区内办公和居住。随着经济的发展,老边区、沿海产业基地等地现在也发展起来,确实有个别人此次报名时提出在这些地方买房,只要有合适的理由,我们也都批准了,这并不是问题,今后再次发放补贴时购房区域完全可以考虑改为营口区域内”。
在谈到网上有人认为,营口此举是用纳税人的钱变相为公务员搞福利时。营口市住房改革与保障办公室书记李文越有些激动,他认为,这种说法对那些兢兢业业工作奉献的机关事业单位中的职工是一种伤害。他说:“许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停止实物分房之前已经工作了几十年,既没分到房,公积金积累也很少甚至没有,拖到现在才发放一些合乎政策的补贴,实际上已经令这些人的利益受损,更不用说那些到现在还没轮到的符合补贴政策的人”。
营口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年来,营口市对低收入困难群体的保障性住房投入更重视,以2011年为例,仅棚户区改造就投资64亿元,新建了2.8万套楼房,让许多百姓圆了安居梦。
据了解,由于僧多粥少,营口市这两次发放购房补贴都不得不给各单位下限额指标,并且规定了退休干部优先、劳模优先、有科研成果的优先等六个优先条件。
营口市职业技术学院75岁的退休工程师卢文华说,自己工作了41年,直到1997年退休时单位也没有给自己分房。这次,按照规定,他可以享受到约5万元购房补贴,对于均价约4000元的商品房来说,这只够买12平方米的房子,“可我就是借钱,也要买房享受这次补贴,算是对自己工作一辈子的一个心理补偿吧”,卢文华说。
李文越说,营口的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的购房补贴标准,经职代会通过后,单位自己执行。
辽宁省住建厅的一位人士认为,从政策角度说,营口市此次发放购房一次性补贴完全合理合法,辽宁省的14个地级市由于地方财力有限,都没有全部解决这个历史欠债,也都在根据地方财力分期分批解决。之所以此次营口的动作引起网友误读,可能是和此时楼市低迷有关,相信网友们在了解事实真相以后,能够给予理解。
营口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焕鑫则表示,非常感谢网友对营口住房改革工作的关注,大家的关注会让营口市在工作时更加谨慎,对这项工作也是一种监督,营口市政府会正确对待大家的议论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