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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专项维修资金37个问答: 1、什么是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答: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2、为什么要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答:设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业主的房屋及其相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 3、全国其他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建立情况? 答:目前,全国所有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都已建立了完善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我省所有地级市也都建立了专项维修资金。 4、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归谁所有? 答: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并存入业主的房屋户门号分户账中。 5、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与物业服务费有什么区别? 答: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与物业服务费的区别在于物业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为物业管理项目的全体业主提供的公共服务费用,服务内容涉及绿地养护、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公共秩序维护、卫生保洁等。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其不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 6、哪些房屋需要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答:根据有关规定,商品住宅(包括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拆迁安置用房等)、商业用房(包括网点经营用房、写字楼等)以及出售公有住房都应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7、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由谁交存? 答:依据《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府令第215号)规定: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业主应当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房屋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购房人也应当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8、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主要用途是什么? 答:该资金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9、房屋的共用部位主要包括什么? 答:依据《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府令第215号)规定:房屋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房屋内业主或者结构相连的不同楼幢业主共有的部位,主要包括: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10、房屋的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什么? 答:依据《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府令第215号)规定:房屋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房屋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单元门、避雷针、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