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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税局万德利网谈实录 满意度

来源: 2011-09-20 16:41:24

    留言板 万局长,请问 市直国企领导人将国有企业私自转包,就可以不用交税了吗?每年净利100多万,一分钱的税款都不用交吗?请问 莱西公交公司老总王某将国有企业私自转包,偷逃税款,你作何感想?

    万德利 这位网友,您好:

    感谢您给我们提供线索。

    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检举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检举人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检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检举人尽可能提供书面检举材料。

    请您给我们提供具体详细的线索资料,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线索尽快调查落实。

    您可以采用书信、互联网、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我们提供被举报人税收违法行为的具体详细线索。受理来函来访的部门是: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36号1609室;邮编:266071;电话、传真:0532-83891300。

    留言板 存根联不知道在哪里了,但是又要去购发票,可没有存根联能用记账联吗?

    万德利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可以进行处罚。

    存根联丢失后,纳税人不能使用记账联验旧,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按规定处理后,继续领购发票。

    留言板 办事大厅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极其恶劣,爱搭不理的,咨询个问题好像谁欠他钱一样!如果去办事的人什么事都明白还要你们干吗?!我们是纳税人,你们是为人民服务的国家公务员,是不是应当把态度放端正,确实做到为人民服务!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你们的工作时间具体是几点?我们经常九点上班时,还没有人进行工作,好多窗口有时都没人来,上班时间是不是太松散了!!

    万德利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服务提出批评意见!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国家公务员,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我们推出了一系列服务措施,并对服务态度不定期地进行督查和暗访,致力于让纳税人“明白”、“容易”、“受尊重”。其中, 为了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跑、多次问”的问题,我们按照首问负责、各事通办的原则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咨询台”,全面受理涉税各环节业务咨询、疑难处理和跨部门综合协调等问题,如果您在哪个办税服务厅没有在“咨询台”享受到应有的咨询答复服务,请随时拨打12366电话,我们将根据您反映的问题予以落实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办税服务厅服务窗口每天的起始工作时间,我们有明确的规定:上午9点。如果您发现哪个办税服务厅没有在9点开始服务,请随时拨打12366电话,我们会马上落实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上您所反映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时间问题,都是我们常抓不懈的工作重点,但从实际效果看仍与纳税人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对此,我们将在进一步完善服务制度、丰富服务形式的同时,下大气力狠抓基层一线的服务效能,更好地为广大纳税人服务。

    留言板 请问国税与地税有什么区别?国税有哪些税种?

    万德利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都是负责税款征收管理的国家机关,其简单划分,可以按所管辖的税种有所区别。国税局主要管辖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地税局主要管辖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税种。

    留言板 我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营销咨询,市场调研,企业产品推广,会展服务,广告代理,制作,发布,企业管理咨询。这些应该不需要交国税吧,想问下我这个能不能取消,怎么取消?谢谢!

    万德利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请问,您办理税务登记的具体时间?

    留言板 在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上,税收有什么优惠政策,谢谢。

    万德利 你好。

    在国税分管业务范围内,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4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2008年11月,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下发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中共青岛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意见》(青国税发﹝2008﹞173号),其中的32条具体措施也可参考。

    留言板 办事大厅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极其恶劣,爱搭不理的,咨询个问题好像谁欠他钱一样!如果去办事的人什么事都明白还要你们干吗?!我们是纳税人,你们是为人民服务的国家公务员,是不是应当把态度放端正,确实做到为人民服务!

    万德利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服务提出批评意见!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为纳税人服务是应该的。为此,我们推出了一系列服务措施,并对服务态度不定期地进行督查和暗访,致力于让纳税人“明白”、“容易”、“受尊重”。其中, 为了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跑、多次问”的问题,我们按照首问负责、各事通办的原则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咨询台”,全面受理涉税各环节业务咨询、疑难处理和跨部门综合协调等问题。从您反映的问题看,我们实际服务效果与纳税人的要求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在进一步完善服务制度、丰富服务形式的同时,下大气力狠抓基层一线的服务效能,更好地为广大纳税人服务。如果您在哪个办税服务厅没有在“咨询台”享受到应有的咨询答复服务,请随时拨打12366电话,我们将根据您反映的问题予以落实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您在办税过程遇到的问题也可以拨打电话12366,我们将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为您提供电话咨询服务。谢谢!

    留言板 新办服务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一年,为什么管理员不告诉我们,这是我们纳税人的知情权,先给我们核定征收,然后我们问起来就说核定征收企业不享受优惠政策。简直就是骗子行径!可以享受的优惠享受不了!

    万德利 网友您好。很抱歉,未能使您及时获知所得税政策的变更。目前的政策规定是,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原新办服务企业免税一年的税收优惠已作废不再执行。

    相关税收政策我们及时通过青岛国税局网站发布,您可登录我们的网站进行查询,也可通过12366进行咨询。另外,每年汇算清缴时青岛国税局都免费向全市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以及所得税政策辅导光盘。

    留言板 纳税是公民的义务,请你公开晒一下你的纳税单

    万德利 尊敬的网友,您好。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作为从事税收工作的国家公务员,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我们严格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的计税标准和相应的税率计算纳税,由单位统一代扣代缴。谢谢您的关注,请予以监督。

    留言板 尊敬的万局长,请问企业发放职工福利用扣税吗

    万德利 网友您好。企业发放职工福利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请咨询青岛市地税局。

    留言板 我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营销咨询,市场调研,企业产品推广,会展服务,广告代理,制作,发布,企业管理咨询。这些应该不需要交国税吧,想问下我这个能不能取消,怎么取消?谢谢!

    万德利 从您的经营范围看,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按照有关规定,如果您是在2002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的税务登记,应该在国税部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您不是在此期间办理的税务登记,可持原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留言板 哪些人在创业中享受税收优惠?具体政策是什么?

    万德利 可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的有关规定。该文件全文可从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上查询。如仍有疑问,可就具体业务拨打12366电话咨询。

    留言板 尊敬的万书记:我公司是一个设备安装、设备修理类型企业,2005年四方国税要求我公司企业所得税为核定征收,税率定为5%。今年8月份要求我们税率改为1o%,并从2005年补交,同时补交滞纳金,合计将近100万元。因我公司没这么多钱,又改为从2008年补交。如果不交,马上停止发票。请问四方国税是按照哪一条政策来执行的?政策规定必须补交吗?补缴年限是几年?国税自己根据政策定的税率为什么不严肃、不具有连续性?

    万德利 网友您好。 关于贵企业的具体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核实。请下线后与我们联系,告知具体企业名称,我们马上联系四方国税局。对于给您带来的困扰,我们深表歉意。

    在这里我们先向您介绍一下政策规定。根据您的表述,作为设备安装、设备修理企业,根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青国税发[2008]97号)文件规定,属于安装行业,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税率为10%-20%.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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