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税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钢(右一)与网民在线交流 (摄影 周琦) 敏子的窝 9月9日发工资,财务说扣税还是按照之前2000块的标准扣,说是就是你们地税局要求的,必须的!到10月份才能改过来。今天国税总局又发文了,说是必须按照3500的标准扣,请问:我们这个月多交的税能退回来吗?要是退,啥时候退回来,要是不退,是为什么? 李钢 您好,这位网友。9月1日起,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青岛地税局严格执行税法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个人自9月1日起实际取得工资薪金,都应当按照每人每月35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相应的税率计算纳税。如果您所供职的单位在9月9日支付工资,仍然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和原来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款是不对的。对于多扣缴的税款,您可以向单位询问。如果单位没有将扣缴的税款缴入国库,单位应当重新计算应交的个人所得税;如果单位已经将扣缴的税款缴入国库,可由单位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请您放心,在核实清楚事实后,主管税务机关会及时将应退的税款退还给个人。谢谢。 xqx88232917 为什么9月份申报个人所得税怎么还是还是用旧模板,怎么税务系统的办事效率就这么低吗。 李钢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自9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企业(扣缴义务人) 9月1日后实际发放给职工的工资薪金按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代扣税款,次月15日内申报缴纳所扣税款,由此可见,代扣税款的时间和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不同。如9月份代扣的税款在10月15日前申报缴纳。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自9月1日起施行是指代扣税款的时间,而非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您所说的9月份申报个人所得税通常是指8月份代扣的个人所得税,而8月份代扣的个人所得税仍按原个人所得税法执行。因此,9月份申报时仍然使用旧模板。我局已于8月对旧模板申报修改完毕,将于9月21起,将修改后的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模板挂在青岛地税纳税申报网站(),您届时可以登录该网站下载新模板和相关的说明,熟悉和使用新模板,我们将在9月下旬举办新模板的网络访谈,解答并听取扣缴义务人的意见和建议,欢迎您届时光临。谢谢。 留言板 为什么外来企业要缴纳产值的0.5%作为企业的个人所得税 李钢 您好,这位网友。对于外地来青的会计核算不健全的施工企业,按照0.5%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的。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zck811111 你好,我们单位9月16日发8月份的工资,请问个人所得税应该按照多少起征点来缴纳??现在地税局的扣税软件还没有更新,财务人员应该怎样代扣个税??? 李钢 您好,这位网友。贵单位9月份支付工资,应当适用每人每月35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并按相应的税率计算缴纳税款。对于扣缴义务人每月扣缴的税款,税法规定应当在次月的15日内申报缴入国库,也就是说,9月份扣缴的税款,应当在10月15日前申报缴纳。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青岛地税局相关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模板也已经修改完毕。为避免误用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模板,青岛市地税局将于9月21日起,将修改后的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模板挂在青岛地税纳税申报网站(),您届时可以登录该网站下载新模板和相关的说明,熟悉和使用新模板,我们将在9月下旬举办新模板的网络访谈,解答并听取扣缴义务人的意见和建议,欢迎您届时光临。对于您9月份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在按照新的规定计算出个人所得税后,应当在10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并缴纳代扣的税款。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留言板 如果单位报个税时是报当月的税,比如9月份报9月份的个税,而咱地税的系统又不支持,应该怎么解决? 李钢 您好,网友朋友。按照规定,当月发放的工资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在次月申报纳税。如果贵单位9月份发放的工薪,应按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适用每人每月35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相应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10月份申报扣缴的税款。所以你单位9月份扣缴的税款,应调整至10月份申报缴纳,9月份按零申报处理。青岛地税局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将在9月21日起启用新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模板,您可以届时登陆青岛地税纳税申报网站()下载新的申报模板和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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