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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三:国家税务总局是否报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声明中的说法,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的名义,发布伪造公告,他们也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如果伪造的内容造成了恐慌,还有可能涉及到其他犯罪。 很 《人民法院报》的一篇评论文章认为,个税改革,事关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自然不容许假文件的混淆视听、误导民众,如果“47号文件”伪造属实,也不能简单地呼吁国税部门“将错就错”,这关系到国家税务政策的严肃性与权威性,至于税务部门是否调整政策、倾听民意则需另辟捷径。换言之,所有的政策法规都不能视为儿戏,而应该上升到受法律保护的层面,如此才能形成公信力和执行力。“ “伪文件门”背后: 折射什么民意? 《新京报》评论表示,税务部门作为代表国家向公民征缴税收的执行机关,必须善于倾听民声,采纳其合理意见,使税收尽可能向公平公正的目标靠近一些。 个人所得税虽然在国家整个税收中只占有比较小的份额,但由于它的征收对象都是个体的民众,因此它直接与民众的个人感受紧密联系在一起。而就目前个税征收方面的实际情况来说,民众不满意的地方犹有存在,此次围绕着年终奖征税发生的造假风波,只是这种情绪的一种曲折反映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