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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公布2010年度十大消费热点问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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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1-03-12 01:10:25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3月12日讯  在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之际,市工商局公布了2010年度十大消费热点问题,从统计结果看,通讯器材类申诉、通讯服务问题、服装消费纠纷、空调申诉、汽车申诉、家具类问题、电视机类问题、美容行业、鞋类申诉、餐饮服务申诉十大问题成为市民重点投诉问题。

    2010年度十大消费热点问题

    (一)通讯器材类申诉仍居首位

    通讯器材类的申诉主要是手机申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手机存在质量问题。例如:插卡后手机没有反应、频繁死机或自动关机、无法正常充放电、通话杂音大、按键失灵、电池待机时间过短等问题。二是商家不讲诚信。手机功能与商家推销时所描述的不符,例如:宣称有导航功能而实际没有、宣称手机是1600万色实际是26万色等。

    三是不履行国家的三包规定,售后服务不及时、不规范问题。例如:出现故障时售后以消费者使用不当为借口,推脱责任;对符合退换条件的手机拒绝退换货,以软件故障为借口进行软件升级,拖延三包期限等;还有不良商家在给顾客换机时以旧充新,更换的新机里有通话记录等;另外,客服不按规定提供备用机,维修后不提供维修记录或对故障情况记录不详细等问题也十分突出。

    (二)通讯服务问题居高不下

    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收费不合理问题。通讯服务品种繁多,令消费者眼花缭乱,经常是前期免费体验,限期过后进行收费,很多消费者往往因为不知情或忘记取消而被强制收取费用;通讯企业擅自给消费者开通各种增值服务,当消费者发现时,话费已经产生,通讯企业只给予停止附加业务,但是产生的资费不予退还,引起消费者申诉。二是合同协议纠纷。消费者与通讯企业签订合同协议后,通讯公司在合同协议外又开通其他服务,额外收取费用,收费不透明、计费不准确。

    三是垃圾短信骚扰。一些所谓的免费短信服务,消费者明确提出不需要,运营商却照样以免费为由提供短信服务,给消费者生活带来烦恼。四是滞纳金问题。服务到期后,若欠费则会产生滞纳金,而通讯企业往往在一年甚至更长时间后才通知消费者缴纳由于长时间欠费造成的大量滞纳金。五是信号问题。手机信号不好,互联网络网速不稳定,以及固定电话出现故障维修时间长,给消费者带来不便。

    (三)服装消费纠纷增多

    引发此类商品消费纠纷的原因主要是:一是产品质量差。个别生产者忽视产品质量,只重视产量,在不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能力的情况下,一味追求低成本、高利润,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使用不合格材料导致商品存在各种质量隐患。如服装在很短的时间内出现开线、破损、起球或是在清洗后掉色、串色、缩水等现象。二是经营者缺乏诚信意识。部分商家只重视销量不严把进货渠道,低价进货,使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销售时虚假宣传、夸大其词,欺骗、引诱消费者购买。

    另外,部分商家促销时宣称消费满一定数额可以返券,却没有详细说明活动规则,误导消费者。三是售后服务问题,有些商家不予提供发票等购物凭证,还有些商家借降价、打折等促销活动,利用消费者不了解和不注意,在发票上盖上“处理品”的印章,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以处理品为由不予履行售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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