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28日起,青岛市出租车执行新运价方案 青岛新闻网11月28日讯 5个月的等待,难阻出租车运价上调的步伐。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委决定对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进行调整。普通车、豪华车起步费均涨2元,每公里运价上调0.2元。调价从11月28日零时起实施,12月15日前完成全市出租车计价器程序更新。在调整期内,新旧两种运价同期并存。
根据新的运价方案,标准型(原普通型、标准型现统称标准型)客运出租汽车基价公里维持3公里不变,起步费由现行7元调整为9元,豪华车起步费由现行10元调整为12元。调价同时取消现行每客运车次加收的l元燃油附加费。 同时,标准型客运出租汽车由现行1.20元/车公里调整为1.40元/车公里;豪华型客运出租汽车由现行1.70元/车公里调整为1.90元/车公里。标准型、豪华型客运出租汽车以行驶500米为计算单位,按行驶里程计价收费。 另外,新运价方案对等候、低速运行计费办法以及计日包车收费也进行了调整。标准型、豪华型客运出租汽车根据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由于道路等客观条件限制致使出租车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时,开始计时收费,累计计时首个5分钟收取一车公里租价(不含空驶费、夜间收费,下同),不满5分钟不收费。累计计时超过首个5分钟部分,每满3分钟收取一车公里租价,不满3分钟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