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5日讯(记者 季耀昆)今天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今后实行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必须设计用热计量装置,否则将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新修订的《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节能环保工作进行立法规范。新条例经日前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办公建筑设计不含节能监测系统将被罚 新条例规定,国家机关 新条例规定,实行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应当设计用热计量装置,并满足分户计量的要求。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未设计分户用热计量装置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为手续不全项目做设计或被停业整顿 省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中提出,对未取得城乡建设规划许可手续的建设项目进行工程设计的行为,应当明确禁止。根据这一意见,新条例增加了一条,即“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不得为未取得城乡建设规划许可手续的建设项目编制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时规定,违反该条款, 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合同约定设计费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严查勘察设计招投标中的违法行为 省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中提出,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市场的监管,严厉查处招投标市场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对此,新条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承包活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违规核发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将被处分 新条例还规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包括,违反规定审查或者核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文件的;核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违法违规行为不予查处的;不按照规定进行初步设计审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对跨地区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设置前置性审批条件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或者收取费用的;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