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上调生产用热汽价格 上调后仍低于周边城市 本报讯(记者 肖雪 通讯员 孙国军)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了解到,针对当前煤炭等能源和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实际,我市今年先后2次根据“煤汽价格联动机制”上调了生产用热汽价格。 据介绍,自2004年起,我市对市区工商业用热汽价格实施煤汽价格联动机制。去年,受金融危机影响,煤炭价格下滑。我市自2009年3月1日起将生产用热汽价格由每 去年以来,煤炭价格又呈上涨势头,从去年3月至今年2月,煤炭价格累计上涨超过50元。根据煤汽价格联动机制的规定,我市自今年4月1日起将0.7Mpa热汽价格上调到每吨154元,1.1Mpa、1.3Mpa、2.4Mpa热汽价格分别调整为每吨172元、174.5元、187.6元。今年6月份,因煤炭价格上涨,又将生产用热汽价格每吨上调18元。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煤汽价格联动机制的要求,6月份调整的新热汽价格执行时间应为7月1日,但考虑适当缓解用汽企业的经营压力,将新热汽价格定于9月1日起执行。同时,该负责人表示,热汽价格上调后仍低于周边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