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热公司咨询电话 供暖期即将来临,家中闲置房屋不想供热的市民,要抓紧时间申办停热手续,逾期不办的用户要正常交用热费。10月1日,记者咨询了市供热办和本市几大供热公司了解到,用户办理停热或恢复供热业务的期限截至10月10日,需申办者请抓紧。另外,有关部门提醒,今年首次供热的房屋,最好不要办理停热。 每年开始供热时,总会有不少用户才想起来为闲置的房屋办理停热手续,但这个时候, “新交付的楼房,第一年最好先检验一下暖气管情况,不要申办停热。”青岛热电集团供热服务部白国惠部长说,由于供热设施一般都有两年的质保期,今年首次供热的房屋,只有供热后才能检验暖气管道是否漏水、散热片质量是否合格、温度是否达标,一旦存在问题,可及时联系开发商解决,因此新住户最好不要停热。 记者了解到,各供热公司用户办理停热或恢复供热手续,都必须持供热卡或供热证,到所属供换热站提出申请,填写一份申请表,双方约定上门时间,供热公司员工便会根据约定上门关闭阀门或打开阀门。(记者 任金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