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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防办于波副主任网谈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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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9-30 16:45:14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留言板 兴隆家园地下车位(库)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于主任,是不是应该这样理解?

    于波 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系支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51条规定,防空地下室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依据上述规定,小区内的人防工程是由建设单位(即开发商)按国家有关规定投资建设的,因此小区内建设的人防工程应由开发商使用管理并享受收益。认为应是全体业主的说法是一种误解,因为按照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明确规定,人防工程面积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购房者购房款中并未包含人防工程建设费用。因此,小区内建设的人防工程的投资人应为开发商,而非全体业主。  基于上述分析,开发商无权出售作为国防资产的人防地下室的,但作为投资人其有权按规定使用管理人防地下室,并享受收益。

    他乡故人 我想知道防空警报信号有哪几种?鸣响时间是怎样规定的?灾情警报信号鸣响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于波 这位网友您好!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3、解除警报为一长声,时间3分钟。灾情警报信号:鸣15秒,停10秒,再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2分钟。

    留言板 车位很紧,小区的地下车库是人防工程,物业和开发商向业户出售使用权50年,可以买吗,不卖就要停在马路上了

    于波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人防地下车库产权归国家所有,物业和开发商不得进行买卖。但物业和开发商拥有使用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其使用权可以有偿转让。

    考格汉 人防办是怎样组织开展社区人民防空教育?

    于波 这位网友您好!应当采取播发录像片、开设宣传专栏、组织防空防灾知识讲座、发放各类防人防知识手册和传单、张贴宣传挂图、组织群众文艺活动和防空防灾演练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进行人防基础知识、政策法规和自救互救技能的教育培训,使居民增强防空防灾意识,掌握防空防灾的基本要领,提高遇敌空袭和发生灾害事故时的生存能力。

    青青 于主任您好:我在龙山地下商场租了你们的推拉经营,前一阵子,从青岛晚报、半岛都市报上看到市政府下文从9月1号起,要求租赁的房屋和摊位必须到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而且我们也听说明年上半年国家要出台新的房地产管理法,租赁房屋不备案的要罚房租的30%,现在我们租了你们龙山地下商场的不少业户都在担心这件事情,请问于主任人防办什么时间去为我们办理房屋租赁证,以维护我们这些业户的合法权益?

    于波 这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龙山经营摊位是否需要备案登记的问题,我们已提交市有关部门。目前,正在研究中。待有明确意见后,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

    留言板 书院落路被搞的一蹋糊涂!人行道是全是大管子,还隔个几米建个大的水泥墩,把整个道全堵了!说是人防工程?请问人防是什么东东?这些明管以后还拆除吗?不会是防人工程吧?

    于波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李沧书院路商业街人防工程是经国家人防办批准立项的重点人防工程项目,2009年列入国家发改委人防工程建设计划。该工程今年3月份开工建设,采取逆作法施工,40余天时间即恢复了书院路路面交通。目前,该工程正在组织主体建设,计划明年上半年完成。届时,将对临时管线进行恢复,对人行道进行清理。

    留言板 李村书院路人防工程,路面开挖对两边的小商铺有没有补偿?

    于波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支持!书院路商业街人防工程开工建设以来,得到了周边业户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工程建成后,也将进一步整合书院路商业街地上地下资源,提升商圈竞争力,达到互惠互赢的效果。

    空对地 搞人防工程建设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于波 这位网友您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享受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性项目有关优惠政策。政府出资建设的人防工程建设用地依法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在年度用地计划中给予优先安排,切实保证供应。采取多种渠道吸引和支持社会资金建设除指挥工程和涉密项目外的人民防空工程。凡投资建设符合人防要求的地下工程,在建设和平战结合开发利用等方面,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性项目的优惠政策。人防工程所需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和通信等,有关部门要优先保障,并按规定给予优惠价格。对新建人防工程的选址、施工、出入口位置及相应的地面配套工程,有关部门应予支持。对使用自筹人防经费、人防事业收经费或集资修建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人防工程及地面配套设施,经批准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费等行政事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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