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获悉,9月28日,山东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简章,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各160名。 据了解,此次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在全国尚属首次。 为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相关暂行办法,缓解当前基层法院、检察院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法官、检 通知要求,公开选拔的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 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法律工作应当满二年,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者从事法律工作应当满一年。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经所在单位推荐、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也可以报考。 此次公开选拔的报名时间为10月11日至13日。考试统一在济南进行,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各占 50% 。笔试时间定于11月6日,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官、检察官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检察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开始时间定于11月27日,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从事法官、检察官工作应当具备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现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以及个性特征等方面对法官、检察官职位的适应程度。 公开选拔的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经考试、考察、体检、培训合格后,将一律充实基层法院和检察院任职。(记者 卢金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