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19日讯 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广大市民饮食安全,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中秋、国庆“两节”餐饮市场消费警示。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守规定加强自律 饭店酒店等餐饮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所用食品原料要严格索证、索票、查验,食品存放管理良好,餐具消毒严格,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严格食品加工过程卫生管理。食品加工过程必须符 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不得购买、存放和使用亚硝酸盐。采购食用盐和食用碱类等产品必须指定专人从正规渠道采购,严禁购买、使用工业用盐(碱)、粗盐或包装不清、来路不明的食盐。严禁使用不合格一次性塑料餐盒。 就餐者如果在饭店发生食物中毒,饭店应当积极协助治疗和救护,不得推卸责任。 消费者要选择卫生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 外出就餐要到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推荐到卫生信誉度B级以上或食品卫生监督公示“笑脸”的餐饮单位就餐;到“农(渔)家乐”就餐时,应注意看证照是否齐全,食品加工条件、卫生条件是否良好,餐饮具消毒是否正规彻底,严防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消费者要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用餐时,注意食物颜色、味道,分辨食物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特别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熟卤菜和凉菜冷食;少吃或不吃生海产品;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以免引起胃肠道不适或胃肠疾病。 消费者发现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应保存好认为存在问题的食物原状,索取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发生疑似食物中毒,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保存好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以便相关部门调查取证,为消费者维权。 严格查处餐饮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9600111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两节期间餐饮市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专门发出通知,各区市监管部门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存在食物中毒隐患,不符合餐饮加工要求的单位,严格依法查处;对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的单位,依法严惩。同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餐饮环节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开投诉举报电话:9600111,将依法予以处理。(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