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生态环境建设 贯彻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规划建设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实验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道路。 (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积极支持资源循环利用,深入推进“点、线、面”循环经济综合试点,加快构筑循环经济体系,建成全国重要的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在企业层面上,支持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鲁北化工、山东海化加快发展,实施重点企业示范工程,实现“资源-废料-原料”多次利用的良性循环,放大示范带动作用,发展一批新型环保企业。在行业层面上,加强高效能、零排放、可循环技术研发,推广循环生产模式,加快化工、电力、建材、轻工等行业技术改造,构筑行业生态产业链。在全社会层面上,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推广复合立体、动植物共生等效益较高、良性循环的先进模式,推进秸秆、农膜、禽畜粪便等循环利用;推广海化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经验,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建设一批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构筑环境友好型产业群;科学布局城市供水、供热、供气、交通和绿化,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和废旧物资的回收、加工、利用,提高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水平,建设生态城市。培植环保品牌,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专栏19 节能重点工程和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节能重点工程 发展热电联产和热电冷联产;实施电力、交通运输等节油工程,发展燃料乙醇等石油替代品;在石化企业实施系统能量优化,综合能耗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推行节能建筑材料;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住宅中推广高效节能照明及节水系统。 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扩大鲁北化工、海化集团、华泰集团、晨鸣集团、西王集团、铁雄集团、华誉集团、正和集团、垦利石化等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效应;建设10个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 循环经济示范模式 磷铵-硫酸-水泥联产、海水一水多用、盐碱电联产、造纸-污水-芦苇湿地-造纸原料等。 (二)科学和集约利用资源。 以科学合理利用区域优势资源为目标,以节地、节水、节能和节材为重点,实现资源集约化开发利用。一是节约用地。要强化功能区划规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重点开发荒滩盐碱地,有效保护湿地,推动集约化利用、规模化经营,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规划用于建设用地的荒滩盐碱地,必须成片开发、集中开发,防止乱占滥用、无序开发。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主体功能定位的项目,要严把土地闸门。合理引导农村节约集约用地,继续实施以基本农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撂荒地复垦、盐碱涝洼地综合治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综合开发,采取上粮(棉、林、草)下渔和深沟条田、暗管排碱等模式,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土地综合效益。二是节约用水。严格水资源管理,努力建设节水型经济区,强制高耗水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严禁新上高耗水项目;积极推广农业旱作技术,建设节水灌溉示范区,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大城市节水力度,强制推行节水设备和器具,推广再生水利用,加快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步伐;加大云水资源开发利用量和地面蓄水能力,扩大海水和微咸水利用规模。到2010年,节水约3亿立方米。三是节约能源。优化能源供给和消费结构,高度重视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加大农村沼气建设和秸秆综合利用力度,降低高耗能产业比重,突出抓好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节能,实现结构性节能;加大节能技术研发和推广,实现技术节能;加强能源生产、运输、消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管,实现管理节能。把能源消耗降低指标,作为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节约材料。加强重点行业物耗管理,大力推广节材技术和工艺,鼓励使用再生材料和新型环保材料,推广应用替代材料。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增强后备资源保障。严格开发资格认证和许可管理,在维护生态、专家论证、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合理开发特色资源。 (三)强化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根据区域内重化工业比重偏高的实际,要强化政策引导,严格环境执法和产业准入,强化企业和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巩固提高“一控双达标”成果,由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从源头上扭转环境污染的趋势。 加强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把环境容量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指标要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快环境科技创新,加强污染专项整治,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行严格的水污染达标排放,强化对主要河流、湖泊和海洋排污管制,坚决取缔饮用水源地的直接排污口,加大对重污染行业的治污力度,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处理污水的数量与质量给予支持,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淘汰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技术和设备,着力解决塑料、电力、化工、建材、铸造等行业的结构性污染,加大城市烟尘、粉尘、细颗粒物和汽车尾气防治力度。加快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10年,危险废物、废弃放射源安全收置处置率分别达到95%以上和100%;加强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垃圾处理费征收力度,实行村收集、镇运转、市(县)集中处理的流程模式,实现城乡垃圾处理设施的共建共享。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完善水权、排污权等交易制度。力争到2010年,近岸海域水质功能区达标率达到9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60%以上的水体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达98%,其中设区的市达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6%。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超过328天;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体系,实施保护治理自然生态工程。加强对库区、湿地、草地,重要水源地和涵养区,以及近海岛屿、滩涂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强化水土流失、矿区地面塌陷、落地油污染、海沙开采、海(咸)水入侵等生态脆弱区和退化区的综合治理,加强海上石油污染监测和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对水源地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和黄河入海口,严格限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加强植树造林,改良天然草场,稳定生态系统结构,巩固提高蓄水调水、净化环境、维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服务功能。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实施绿色通道、城乡绿化、农田林网、围村林建设等工程,在土地条件较差的盐碱地区,重点发展以刺槐、白蜡、柽柳等为主的防护林;在土地条件较好的地方,大力发展以枣梨为主的经济林和以杨柳为主的用材林,积极推行林经间作和枣粮间作,形成抵御风沙、改善生态环境的绿色屏障。统筹城乡环境建设,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搞好城市绿化和城市水系整治,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建设优良人居生态环境。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到201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东营、邹平基本建成生态市(县)。 专栏20 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重点工程 水污染治理 严格水功能区划标准,加强黄河、南水北调工程和小清河流域的水污染治理。 海(咸)水入侵治理 严格控制近海漏斗区地下水开采,涵养水源,修复与保护水生态系统。实施莱州水生态修复工程。 大气治理 燃煤电厂全部安装脱硫装置,实现达标排放。 防护林工程 实施农田林网、路域林网、水系林网“三网”合一绿化工程,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和平原绿化。 自然保护区建设 建设和完善一批自然保护区,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物种拯救工程。 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建设黄河三角洲地质公园。 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 建设和完善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地基、空基、天基为一体的生态环境综合监测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