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4月1日,第十二中央检查组来到湖北,就该省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情况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情况展开监督检查。近一个月的时间里,中央检查组在中央纪委驻质检总局原纪检组组长郭汝斌的带领下,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实地检查,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支持帮助地方开展工作,为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湖北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好四没有”:连续四轮监督检查效果的综合体现 “通过检查,我们对湖北总的印象是‘一好四没有’。”4月24日,在经过了近一个月紧张的检查工作后,第十二检查组向湖北省有关方面反馈了相关意见,组长郭汝斌对该省贯彻落实扩内需和工程专项治理等中央决策部署的情况,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贯彻落实的总体情况是好的;项目和资金安排符合中央规定的投向,没有发现用于‘两高一低’和产能过剩、楼堂馆所项目;项目资金管理加强,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和贪污受贿等严重违反规定的问题;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没有发现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开工和进度的现象;‘四制’比较落实,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这个评价,建立在中央检查组科学、认真细致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基础上。 据郭汝斌介绍,到湖北以后,第十二检查组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坚持全面了解情况与实地重点检查相结合,中央检查组检查与省里组织的相关检查相结合,全组一起检查与适当分组检查及适时邀请特邀监察员参加相关地区和项目的检查相结合,并立足于帮促,从而和地方党委、政府形成共同促进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的合力。 短短20多天的时间里,第十二检查组先听取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翻阅有关文件资料,掌握总体概况,做到了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第十二检查组深入到黄石、黄冈、襄樊、宜昌等8个市(州)及其21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检查,共检查32个项目,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了解了省、市、县各级的工作情况。检查期间,检查组工作细致如“解剖麻雀”,“听、看、访、查、评、促”,一个程序也不减少,既了解具体项目存在的问题,又从中整理归纳出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共性的问题,在向被检查地方和单位进行反馈时,能做到肯定成绩实事求是,指出问题准确到位,提出建议富于指导性,增强了监督检查的整体效果。 “看得重,摆位高,抓得紧”:地方党委、政府对监督检查工作态度明确 “湖北省委、省政府对两个方面工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贯彻落实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看得很重,摆位很高,抓得很紧。”这是第十二中央检查组对湖北省工作的又一肯定。 4月27日上午,第十二中央检查组结束检查工作,刚刚离开湖北。4月27日下午,湖北省即召开全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扩大)电视电话会议。会上,湖北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陈绪国首先通报监督检查工作情况,除了中央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还有省里组织的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不遮不掩,不留情面。紧接着,省委副书记、省长李鸿忠讲话,强调要努力实现监督检查的全覆盖,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效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宪生主持会议,他强调,发现的问题要“无一例外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坐不住的责任感、慢不得的紧迫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郭汝斌对湖北省看待监督检查工作以及整改问题的态度,作了这样一个概括。据了解,对中央检查组发现的问题,省监察厅随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有关地方和单位迅速行动。就在4月27日第十二检查组离开前,其指出的15个扩大内需项目、5个专项治理项目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湖北已全部整改到位。 正因为“看得重,摆位高,抓得紧”,湖北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了“点、线、面”相结合的扩内需政策监督检查体系:“点”就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负责监督检查一个重点项目,省纪委、监察厅13位领导带头,分别督查13个投资过亿元的重大项目,“湖北杭瑞高速公路”就是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负责督查的项目;“线”就是省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把本系统的建设资金和项目管住管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扩大内需项目实行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加强跟踪检查;“面”就是省里组织的多个检查组以及各市、县成立的检查组开展的对面上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以此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督检查体系,切实做到每个项目、每笔资金都有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实施监督。 据了解,2009年以来,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督查重大项目859个,联系重点企业1187家,“点、线、面”相结合的监督网络有效发挥了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