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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杜本好二答网友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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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5-11 15:08:23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贴号:9】

    留言板 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39号榉林山庄的小区居民,自2000年购买榉林山庄商品房后,产权证一致无法办理

    局长:您好!我是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39号榉林山庄的小区居民,自2000年购买榉林山庄商品房后,产权证一致无法办理。 2008年11月29日,我们从《半岛都市报》、电视等新闻媒体上了解到政府相关七部门要联手为购买青岛市商品房无法办证的业主,力争用半年的时间解决办证难的问题,争取解决2006年1月1日《青岛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施之前约3000套国有土地的办证难问题。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王育京主任向媒体介绍了办理的范围。根据王主任介绍的范围和我们多次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的情况,我所居住的市北区上清路39号榉林山庄属于解决的范围,但时至今日,时间已经过去一年三个月了,不但没有解决,而且连任何消息都没有。今天我要向你提出以下问题:一是市北区上清路39号榉林山庄何时能办理房产证,会不会长期拖下去?二是如果不能办,是什么原因,作为小区居民我们应该怎么办?附:你局近年来的答复陈培新:您反映的市北区上清路39号房地产项目由青岛花木公司与青岛兴利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因用地手续不全,故不具备办证条件。我局已将该项目纳入“问题产权”解决范围,目前正在联系开发企业办理有关土地手续,预计上半年内有望得到解决。待该项目相关手续完善并具备登记条件后,将发布办证公告,通知购房人办理《房地产权证》。 市长信箱土地局答复: 2010-3-12)范先生: 您好,您反映问题我局已收悉,已转相关部门,正在办理中,有办理情况我们将及时回复。 二0一0年三月十二日 2010/3/9)您好,来信收悉。经落实,市北区上清路39号房地产项目由青岛花木公司与青岛兴利房地产开发公司联合开发建设。由于存在用地手续不全、建设主体与销售主体不一致、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问题,兴利房地产开发公司无法办理该项目的初始登记。经研究,该项目已被纳入市政府开展的解决部分房地产项目《房地产权证》工作范围,并经市、局联席会议确定了办理意见。意见确定采取行政处理与产权登记分离并同步推进的原则,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及违规销售房屋问题;对市北区质量监督站出具的"质量验收符合要求”的证明予以认可,不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待完善用地手续后办理初始登记手续,发布办证公告,为购房人办理《房地产权证》。 2010-3-18)王先生: 您好,您反映问题我局已收悉,市北区上清路39号房地产项目由青岛花木公司与青岛兴利房地产开发公司联合开发建设。由于存在用地手续不全、建设主体与销售主体不一致、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问题,兴利房地产开发公司无法办理该项目的初始登记。经研究,该项目已被纳入市政府开展的解决部分房地产项目《房地产权证》工作范围,并经市、局联席会议确定了办理意见。经多个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问题二、三基本得到解决。现青岛兴利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在局行政审批大厅完善用地手续,待用地手续完善后我局“中心”将尽快办理该项目初始登记,发布办证公告,为购房人办理《房地产权证》。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我们期待着你的答复!

    答复:您好,该项目遗留问题,预计今年上半年将完善该项目的相关建设手续,为开发建设单位办理初始登记,届时我局将通过媒体发布办证公告。

    同时,需要提醒广大网民,今后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要看清开发商是否具备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证件。莫要贪图便宜,购买手续不全的房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再次形成新的问题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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