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报全文检索    版式检索 新闻中心> 半岛网闻 > 正文

市国土房管局兑现承诺再答网友

1
青岛新闻网 2009-12-07 18:23:44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贴号:79】

    留言板     单位建的限价房可以出租或出售吗

     单位盖了一批限价房,说是照顾单位困难的职工但有好多职工有自己的住房,根本就不需要而没有住房的人却没有资格分分到的职工把房子却出租出去,根本就不去住我不明白这样也叫照顾困难职工吗?限价房可以出租吗

    答复: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我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用地采取公开招拍挂的方

式出让,不存在单位自建限价商品住房的情况,鉴于您提供的信息不是很清楚,请您与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联系,以便进一步落实您提出的具体情况,联系电话:82681116,地址:市南区瞿塘峡路24号甲。

    【贴号:81】

    zxpqd  沙子口镇改造

     沙子口海湾是目前青岛市最脏乱差的海湾,荒草遍地,生活污水横流,恶臭熏天,周边居 民生活污水直 排在海滩上,形成臭水湾 ,再 流入大海。 这里 沿崂山路一线 夏天周围方圆几里地都要 掩鼻 而过,这与中央出的建绿色 ,环保城市形成巨大反差,这条路是中外游客上崂山的主要干道,眼沙子口海湾一线迫切需要城市化改造,但在崂山区长答疑网民中,在2010年崂山旧村改造计划却没有沙子口镇和其 海湾的改造计划,请问究竟何时改造?

    答:您提的问题涉及拆迁改造等问题,建议您咨询崂山区政府和有关部门。

    【贴号:82】

    留言板     沙子口海湾脏乱,生活污水直排大海

     沙子口镇和沙子口海湾是青岛的脸面,何时动工改造??

    答:您提的问题涉及环保等问题,建议您咨询崂山区政府和有关部门。

    【贴号:83】

    银领男士 房价对百姓来说太高了,帮帮我们这些无房户吧,求您了

     长年租房,房东年年涨房租,不断地搬家,感觉很绝望.

    答复: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我市在逐步培育和发展房地产市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住房价格的基础上,着力增加适合居民消费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满足不同居民的住房需求。2007年以来,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含限价商品住房),约有5.4万户家庭居住条件得以改善。

    目前,我市已经建立完善了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2007年我市编制了《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08-2010年)》,计划三年共建筹廉租住房9000套,约45万平方米;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5000套,约97.5万平方米。同时,积极开展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筒子楼改造和旧居住区整治等工作。力争用3-5年时间,使3.5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根本性的改善。

    【贴号:84】

    留言板     市北区延安三路拆迁房地块何时能施工建设

     市北区延安三路[海信立交桥南侧]拆迁后,只挖了一个大坑,如今,至今没有施工建设,许多拆迁居民不知何时能入住,因拆迁户合同签定的入住日期是今年年底。

    答复:这位网友,您好!您所提的问题涉及拆迁改造等问题,根据市政府职能分工,建议您向市建设管理部门反映。如果需要,我局将给您提供必要的帮助(联系人:王宁,电话:82663261)。

    【贴号:85】

    留言板     恒苑小区物业问题

     市北区辽阳西路恒苑小区自06年入住以来,一直没有业委会,物业公司的问题有很多: 1、小区收的物业费、车位费从不公布收支账务。 2、物业公司个别人员服务态度差,对业主蛮横(有一位姓孟的黑大个是典型代表)。 3、没有业委会,小区什么事情都是物业公司说了算,能不能停车、搞小区门禁系统,等等,都不征求业主意见,业主作为真正的权利人没有任何发言权,要求尽快组织牵头成立业委会。

    答复:你好,恒苑小区2006年8月份入住,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共有业主约800户。根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小区的物业服务帐目应当每年至少公布两次,我局已告知市北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区价格主管部门,责成物业企业针对帐目未公示和管理人员服务较差等问题进行调查落实。此外,根据相关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只需要由小区业主向物业所在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辽源路街道办事处)提报申请即可,后续工作由街道办事处组织落实。

    【贴号:90】

    lgwfm 三个月无人住交20%物业费 石家庄修订物业条例青岛是否也可以效法?

    房子长期无人居住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住宅物业小区车库、车位等能否只售不租?这些问题关系到很多业主的切身利益。《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将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条例修订案》规定,连续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三个月以上的物业,空置期间按20%缴纳物业服务费。 这个规定很有合理性,青岛是否可以学习?

    答复:你好,非常感谢你提的宝贵建议,随着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及今年5月1日《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也已进入了调研阶段,我们将会合理借鉴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及时与立法部门沟通,逐步完善我市的物业管理法规体系。

    【贴号:91】

    lgwfm 嘉年华项目西侧填海建设高层住宅的规划不妥当

    开发区海上嘉年华项目西侧填海建设高层住宅的规划不妥当,首先该高层住宅的密度、容积率太高,这样的密度和青岛的旧城改造房查不多了,这种规划不应放在稀缺位置的唐岛湾,这里应建设低密度的商业娱乐设施,保证沿海景观,否则以后游客在唐岛湾海域观光看到一片垃圾建筑就太煞风景了。 再就是在水域之中建住宅也不适合人居住。再者这几年唐岛湾越填越小,实在是令人惋惜,应尽量减少对唐岛湾的破坏。城市规划不应该急功近利。

    答复:这位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局工作的支持。您所提的问题涉及规划改造等问题,不属于我局的职责范围,建议您向市规划部门咨询。

    【贴号:92】

    还没名     团结户咋办

    我们这些历史遗留下的团结户咋办哪?掉坑里啦!!!

    答复:我市解决“团结户”住房问题主要遵循居民自愿、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团结户”住房内的住户可在自愿的前提下,通过买卖住房使用权取得整套住房的使用权后,按我市房改政策购买现住房所有权,逐步解决“团结户”问题。对于包括团结户在内的住房困难家庭,符合我市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的,可申请购买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

    【贴号:95】

    留言板     海韵东方未办理房产证

     我是海韵东方的业主,从2007年年末房屋竣工交付入住至今,两年多仍然无法办理房地产权证。据悉,2008年11月此项目在青岛崂山房产交易中心已完成房产登记手续,但因没有土地信息,无法。主要问题是该土地的容积率由2.5增加到3.6。而开发商青岛东亿实业公司在规划调整后,没有及时到土地部门办理相关土地变更手续,导致该项目房地产权证无法办理。 由于房地产权证的无法办理,已造成与我们签定的《青岛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进入08年12月份以来,我们不断电话询问,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询问情况,,要求按时给予办理房地产权证和赔偿问题,但至今没有解决。

    答复:崂山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已将“海韵东方”项目相关信息提交崂山国土资源分局审核容积率,目前正在审核中。待审核通过后,崂山国土资源分局将土地信息录入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开发公司提交其他办证资料,向崂山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发《房地产权证》。针对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属于开发商与业主个人的民事行为,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贴号:96】

    留言板     海韵东方未办理房产证

     我是海韵东方的业主,从2007年年末房屋竣工交付入住至今,两年多仍然无法办理房地产权证。据悉,2008年11月此项目在青岛崂山房产交易中心已完成房产登记手续,但因没有土地信息,无法。主要问题是该土地的容积率由2.5增加到3.6。而开发商青岛东亿实业公司在规划调整后,没有及时到土地部门办理相关土地变更手续,导致该项目房地产权证无法办理。 由于房地产权证的无法办理,已造成与我们签定的《青岛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进入08年12月份以来,我们不断电话询问,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询问情况,,要求按时给予办理房地产权证和赔偿问题,但至今没有解决。

    答复:崂山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已将“海韵东方”项目相关信息提交崂山国土资源分局审核容积率,目前正在审核中。待审核通过后,崂山国土资源分局将土地信息录入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系统,开发公司提交其他办证资料,向崂山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申请,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发《房地产权证》。针对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属于开发商与业主个人的民事行为,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贴号:100】

    留言板     关于小麦岛项目会不会受迪拜危机影响

     近期迪拜国际集团发生危机,波及全球,崂山小麦岛项目已被迪拜国际集团下属香港公司拍得,崂山区长在线已说明年五月份开工,现在会不会受影响,市民很关心,如果有影响,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

    答复:各新闻媒体相继报道迪拜世界金融危机和资产重组后,市政府高度关注小麦岛项目的进展。为积极应对迪拜债务危机对小麦岛项目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有关部门正与迪拜方面紧急沟通,如有进展,将及时说明。

    【贴号:109】

    受委屈的人  应该让受害人去充当协调人吗?

     在离婚诉讼期间:市住房委办2000年11月13日讲二人房屋共同财产不经调查,批准通知银行由被告单方面处理。一审认为系规避法律行为。二审期间2001年2月22日住房委办以(2001)6号政府红头文件(撤销原单方面处理意见通知违规单位立即纠正讲款项缴交到指定银行)红头文件至今未落实。造成的后果谁来负责?不应该是受害人吧? 有权批准,错了也应该有权按(2001)6号政府红头文件纠正处理。不应由受害人去解决。1,原.被告当事人有否矛盾:采取行政的. 民事的:是不是执法部门:有关材料找不到等等.....。与受害人没有任何关系。2,不调查按程序我现正申请要套房子能批准吗?肯定不行的。 陈局长因为见不到你,很不好意思在这个场合下给你提出一些问题请过问。希望按国家有关房改政策给予相关处理。

    答:这位网友,您反映的问题表述不是很清晰,提供的资料不是很全,我们仅通过这段文字材料不能准确了解问题的详细情况,建议您携带相关材料到我单位详细沟通一下。(联系电话:82663261)

    【贴号:110】

    留言板     同安路,劲松路

    属于崂山区的同安路,劲松5路,劲松7路什么时间才能审批通过?已经批了几年了迟迟没有消息,致使这几条路一直不能修建,周边小区出行极为不便。

    答复:由于浮山新区开发时间较长,各相关村庄因历史遗留问题不配合征地,延误了道路建设。近期市政府已组织专门工作组进驻浮山新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道路问题将一并得到解决。

手机看新闻 | 查看所有评论 网友评论
1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用户注册
相关链接

上一篇:不满6岁也能上学? 青岛执行差一天也不行规定
下一篇:民生在线:无棣一路57号房本月可领房产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