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额度太低 网友:60岁以上老人在青岛和子女居住,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额度太低 60岁以上老人在青岛和子女居住,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额度太低,大约是15%,还要扣除自费和个人负担部分,实际只能报销10%。 老人年龄大了,一般都要和子女住到一起,但是老人是在胶南胶州等县级市的农村医保,在青岛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加大一些就好了。 回复内容:这位网 另外,根据近期省卫生厅、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鲁卫农卫发[2009]5号)文件规定:随子女常驻外地的农村户籍老人可参加所在地的新农合;也可经居住地有关部门同意,参加居住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网友留言板:请加大对新农合定点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控制 张局长,客套话就不说了,我是一名参合农民,我就不明白筹资标准年年涨,老百姓怎么感觉住院报销比例和前几年没大变化呀,比如我邻居去年糖尿病在青医住院花了1万多报了2千,今年又花了1万,也就2千多一点,我的缴费从10元涨到了30元,你说财政投入也年年增加,多投的钱是不是都让医院受益了,老百姓实际得不到实惠?作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你准备采取什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 回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首先我向你解释一下,青岛市新农合五市的筹资标准2008年和2009年是一样的,都是人均100元;三区的筹资标准2009年比2008年略有增长。2009年在不增加农民个人缴费的前提下,我们充分挖掘潜能,合理利用往年沉淀资金,使全市农民的住院补偿比提高了2个百分点,让参合农民得到了更多实惠。目前医疗费用随着全国物价水平的波动,会存在一个合理的自然增长,但是我们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主要措施有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加大新农合日常督查力度,督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诊疗项目目录等有关规定,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梯度用药,合理配伍,不得滥用药物、开大处方。二是实施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制度,上级医院已经检查并出具检查结果报告的,下级医院应当予以认可,同级医院出具的检查结果报告应当予以互认,避免重复检查。三是实行目录外用药和诊疗告知制度,目录外医药费用占总医药费用的比例在村和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不高于5%、10%、15%和20%。四是将新农合工作列入对各区市、市直医疗机构的目标绩效考核。五是加快新农合工作立法进度,确保新农合工作有法可依,规范新农合各项工作。 改善西部医疗条件 网友魅力后海:改善西部医疗条件 局长你好:我是家住西镇云南路的居民。西镇整体改造完毕后,已拿到回迁住房钥匙。现在的西镇高楼林立,小区配套设施完善,内心非常高兴。在外租房两年后,回到西镇原住处发现,这里的医院、医疗设施一点都没有改善。请问局长,在现阶段有没有打算改善西部的医疗设想? 回复内容:网友朋友,您好,我局拟于明年对五医、九医门诊楼进行修缮改造。并视该区域人口和医疗服务需求增长情况适时提出建设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