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探索预防腐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正确认识预防腐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是做好工作的重要前提,在此谈五个方面的体会: 坚持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反腐败包括惩治和预防两个方面,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只有坚决惩治,才能遏制住一些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势头,震慑腐败分子,为有效预防腐败创造条件;只有注重预防,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铲除腐败滋生 当前,我们惩治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大,但一些领域的腐败案件仍然易发多发,原因就在于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经常反复发生的问题,必须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找原因,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制度来解决问题,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教育挽救一批干部。预防腐败的重要性就在这里。执政党能不能解决自身的腐败问题,既要看惩治的力度,更要看预防的效果。我们要明确惩治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也是成绩。按照中央的要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预防腐败要更加突出以改革的精神创新制度。腐败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公共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简单地讲,就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因此,预防腐败就是要使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防止权力滥用,防止谋取非法利益。我们要多管齐下,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对国家公职人员加强教育,使之不想腐败;完善制度,使之不能腐败;强化监督,使之不敢腐败。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社会转型时期,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对于有效预防腐败更带有全局性和根本性。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到预防腐败各项工作中去。要按照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要求,着力提高制度建设水平。要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重点,切实提高制度的刚性和权威性。只有以改革的精神创新制度,并使制度切实得到贯彻执行,才能逐步形成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达到有效预防腐败的效果。 预防腐败要创新工作机制。预防腐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仅仅靠纪检监察机关和预防腐败专门机构来抓,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靠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和氛围。 预防腐败并不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多年来,许多地方和部门都在抓预防腐败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不少业务部门也都在做预防腐败工作,预防腐败的工作基础是好的。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不是要把预防腐败工作都包揽起来,而是要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取得更大的综合效应,实现有效预防的工作目标。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创新预防腐败工作机制,抓好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和检查指导。 加强组织协调,要注意改进工作方法。一是要把惩防体系任务具体化,让大家觉得预防腐败工作有抓手、有载体。二是要把组织协调的着力点放在那些一个部门承担不了,需要多个部门合作完成的任务上。三是要明确职能定位,做到协调不替代,不包揽各部门具体业务工作。对于由我们牵头的一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后,也应交由业务部门进行常态化管理。四是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作用,用严明的纪律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保证各项制度得以执行。 充分认识预防腐败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防止权力滥用和谋取非法利益,必然涉及到权力结构的再调整和利益关系的再分配,一些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肯定会遇到阻力。同时,预防腐败工作又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诸多领域,工作量大面宽,随着预防腐败工作的推进,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的难度也不小。特别是一些预防腐败措施难以“立竿见影”,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努力方可见效,改革和制度建设尤其如此。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预防腐败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坚定信心,持之以恒,扎实工作,积小胜为大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努力实现有效预防腐败的工作目标。预防腐败的工作目标就是实现有效预防。有效预防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提高对腐败问题的预见性。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力争早发现、早预警,提高工作的主动性。二是对可能产生的腐败问题要防得住。要抓住对权力行使监督制约这一关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权力滥用和谋取非法利益,使领导干部不犯错误和少犯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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