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在《中国监察》2009年第18期发表署名文章:努力提高预防腐败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在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两周年之际,认真分析当前预防腐败工作的形势,努力探索预防腐败的特点和规律,研究提出扎实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的措施,对于深入开展预防腐败工作,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能力和水平是十分必要的。 正确认识当前预防腐败工作的形势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们先后针对实行价格“双轨制”出现的“官倒”现象,针对一些军队、武警部队、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经商办企业滋生的问题,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进行价格体制改革,作出军队、武警部队和党政机关一律不再经商办企业的决策,比较好地解决了问题。这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良好开端。 从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针对反腐败斗争力度不断加大,而腐败现象仍呈现出易发多发的态势,我们认为问题主要出在“权、钱、人”上,提出要从源头上治理,通过深化改革,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我们重点进行了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党的十六大以来,针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党中央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颁布了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预防腐败工作进入全面部署、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新阶段。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是党中央、国务院适应这一新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有利于从国家层面和行政角度对全国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 当前,预防腐败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全党上下对预防腐败重要性的认识高度一致,各地、各部门自觉把预防腐败工作同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明确目标要求,建立工作机制,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全党动手抓预防腐败的局面进一步形成。预防腐败工作多管齐下,措施、手段更加科学化、系统化,综合效果逐步显现。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预防腐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差距。有的认为预防腐败是“软任务”,效果不易显现;有的认为预防腐败是专门机关的事,很少考虑将预防腐败的要求融入到自身的管理和业务工作中去。因此,对《工作规划》部署的工作任务一般号召多,抓落实不够。二是在预防腐败整体推进、系统治理的新形势下,组织协调的方法和手段不多,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不够。三是对预防腐败的特点规律认识不深,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有效预防腐败的办法和措施还不多。我们的工作成效与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我们要科学分析判断形势,正确认识我国反腐倡廉所处的历史阶段,从战略的高度认识预防腐败的重要性,把握阶段性特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努力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有效预防腐败的工作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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